茨溫利:瑞士宗教改革家,主張反對天主教教會出售贖罪券

茨溫利:瑞士宗教改革家,主張反對天主教教會出售贖罪券

意大利歷史故事

茨溫利:瑞士宗教改革家,主張反對天主教教會出售贖罪券

茨溫利生於聖加倫州塔根堡山區威爾德豪斯村一富裕農家。父為村長。曾求學於巴塞爾、伯爾尼和維也納等大學。1502年重返巴塞爾大學,在人文主義學者韋登巴哈門下深造,開始樹立以《聖經》為最高權威的思想,反對天主教教會出售贖罪券。1506年獲碩士學位,被封立為格拉魯斯教堂神父。任職10年間,潛心鑽研希臘文、希伯來文、聖經和古教父著作,與D.伊拉斯謨建立通信聯繫,並受到J.威克裡夫和J.胡斯等人的影響。1513~1515年,他曾數次作為教皇僱傭軍的隨軍神父到意大利作戰。

當時,瑞士人文主義思想有較廣泛的群眾基礎。人們渴望改革。要求政治上有更大程度的獨立,經濟上擺脫羅馬教廷的剝削。茨溫利在這種歷史條件下,以蘇黎世為中心,領導東北各州展開了宗教改革活動。1520年他放棄教廷俸金。1522~1525年他在蘇黎世先後提出各種政治和宗教的改革主張,得到市民階層和市議會的支持。1523年提出《六十七條論綱》,同天主教神職人員公開辯論,得到市議會和群眾的擁護。1524年 4月茨溫利在教堂和安娜·雷恩哈特結婚。此後幾年內,巴塞爾、伯爾尼、聖加倫等許多州都進行宗教改革。在各市、州議會和群眾的支持下,瑞士大部分州都歸向新教。

1525年起,茨溫利受到來自瑞士新教內部和國外路德派兩方面的挑戰。蘇黎世的激進派不滿足於茨溫利保守的改革方案而與之決裂,形成再洗禮派。茨溫利譴責再洗禮派以及與它有聯繫的農民戰爭,主張進行鎮壓。同時以馬丁·路德和布更哈根為一方,茨溫利與伊柯蘭帕丟為另一方,對聖餐禮的解釋發生分歧。前者強調耶穌設立聖餐禮時所說的「這是我的身體」(即後來的同體論);後者則強調「這表示我的身體」(即後來的紀念論)。兩派於1529年在馬爾堡舉行辯論(史稱馬爾堡會談),結果意見未能一致,使得改革派的分裂加深,力量削弱。此後忠於天主教的瑞士西南林區五州結成同盟,在奧地利的支持下,向蘇黎世等新教各州聯盟進攻。茨溫利號召新教各州擴大聯盟予以抗擊,未果。1531年10月卡匹爾戰役中改革派戰敗,茨溫利陣亡,被天主教軍分屍焚燬。

茨溫利反對天主教會兜售贖罪券的行為並公開抨擊僱傭軍制度和反對法國在瑞士招募僱傭軍。

他強調一切均應以聖經為依據,否認羅馬教會的權威,反對出售贖罪券;主張得救唯靠信心,否定煉獄,廢除教士獨身制,解散隱修院並沒收其財產,興辦學校,停止節期齋禁、將彌撒改為聖餐禮、取消主教制,教會牧師由信徒選舉。他反對敬拜聖像,提出簡化崇拜儀式,以講道為中心。從寬泛的角度上講,茨溫利的思想和馬丁·路德是具有一致性的。但他認為路德的改革不徹底,還保留有中世紀天主教傳統殘餘。

茨溫利主張凡聖經無明文規定的,均不足為憑。他傾向理性主義,在聖餐問題上和路德的神秘主義絕不妥協。他認為上帝的旨意是一切的根源,相信預定論,但主張在日常生活中應重視道德倫理,不像路德那樣只強調因信稱義而否定善行的功效,也不像J.加爾文那樣走向雙預定論。他重視實踐,積極參予政治,爭取和世俗政權合作實施改革。他認為教會是一切聖徒組成的團體,不局限於可見的教會,承認教外的義人和嬰孩也能得救。在教政體制上,他主張民主選舉與地方政權相結合,反對再洗禮派的極端民主傾向。其改教活動和神學思想對後世歸正宗有一定影響。

目前多數學者認為,茨溫利的神學思想不是源自馬丁·路德,而主要是受韋登巴哈和伊拉斯謨人文主義的影響以及他自己對聖經的認識。在反對天主教的教皇至上和濫用教權,強調聖經具有最高權威等方面,他和馬丁·路德基本一致。但他認為路德的改革不徹底,還保留有中世紀天主教傳統殘餘,如崇拜儀式、主教制等。

茨溫利死後,瑞士宗教改革的中心移至日內瓦,其思想和事業為J.加爾文所繼承。他生前未及寫出較系統的神學著述,身後也未形成獨立的宗派。

主要著作除《六十七條論綱》外,還有《始與終》、《真偽宗教評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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