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教敘任權之爭有什麼意義?主教敘任權之爭的影響如何?

主教敘任權之爭有什麼意義?主教敘任權之爭的影響如何?

歷史上的國王皇后

主教敘任權之爭有什麼意義?主教敘任權之爭的影響如何?

關於主教敘任權的程序上的爭論,鬥爭的結果是一次妥協。國王放棄他們能夠作為上帝的代表直接授予神職的神學主張,但是實際上他們繼續任命主教。然而對他們來說,要把品行醜惡、不勝任的候選人強加於教會也已是很困難的了。下面小編就為大家帶來詳細的介紹,一起來看看吧!

即使他們強迫選舉者選舉這樣一個人,但上訴到教皇那裡常常可以阻止他取得主教職位。當然任命主教的標準,12世紀也得到了明顯的改進。

這場鬥爭的所有參與者都受到了不同的影響其後果至少在英格蘭和法蘭西是重要的,因為在這項鬥爭的關鍵時刻,英格蘭的國王相當強大,足以令其貴族支持他;而法蘭西的國王又相當衰弱,其貴族認為根本沒有起來反叛他的理由。

日耳曼的情況顯然不同,諸侯正崛起並急於抵制強大而有野心的君主權威,教皇格列高利七世正是在這個時間點提出挑戰。

如果沒有主教敘任權的問題,毫無疑問日耳曼也會發生叛亂,但是如果亨利四世不捲入與教廷的鬥爭,他一定能成功地鎮壓叛亂,鞏固強大的君主政體,而不是讓諸侯利用其統治的大混亂,擴大自己的權力。

當亨利五世在1125年絕嗣而死時,當時諸侯們忽略了公爵中最強大的霍亨斯陶芬(Hohenstaufen)家族的排特烈(Frederick),而選擇了比隆家族的後代、薩克森公爵薩普林堡(Su pplinburg)的洛泰爾為國王。

洛泰爾(Lothair,1125一1137年在位)靠諸侯而不是任何世襲的權力取得王位,因而他在諸侯面前是無權的。諸侯們在王國的各地加強了自己的權力,他們佔有官職和采邑,並且代代相傳。

在大陸,50年戰鬥之後,一個類似的妥協(但其長期結果卻南轅北轍)於1122年達成,於9月23日簽字,即沃姆斯協約(Concordat of Worms)。雙方同意敘任權要被排除,而為世俗領袖對任命程序的非正式但卻重要的影響提供了餘地。

君主在被捲入與教會的爭端前,已經權力衰落並解體。領主對農民的地方權利增長,增強了農奴制(serfdom)並導致大眾權利減少。地方稅費增加,而皇家金庫資金減少。正義之法權地方化,法院不必向皇家當局匯報。長期的帝國權力衰落將使德國四分五裂,直至19世紀。

教皇則變得更強了。在敘任權鬥爭中,雙方都力圖引領公共輿論;結果是世俗人士開始從事宗教事務,而平信徒增加,為十字軍以及12世紀巨大的宗教活力做了準備。

這次爭論並沒有因為沃姆斯協約而結束。將來還會有教皇們和神聖羅馬帝國皇帝們的爭論,直到北意大利完全落入帝國之手為止。在腓特烈二世任內,教會將調轉十字軍的槍頭直指神聖羅馬帝國。

根據諾曼·康托(Norman Cantor)的記述,「敘任權鬥爭顛覆了中世紀早期教會(ecclesia)與世俗(mundus)的平衡,並結束了二者的相互滲透。中世紀王權——過去主要是教會理想和人員的創造物——被迫發展新的制度和支持。在11世紀末至12世紀初,其結果是首例世俗官僚制國家——其基本組成要素出現於盎格魯-諾曼君主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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