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學家——托馬斯·霍布斯,霍布斯的生平簡介
托馬斯·霍布斯(Thomas Hobbes,1588年4月5日-1679年12月4日)英國政治家、哲學家。生於英國威爾特省一牧師家庭。早年就學於牛津大學,後做過貴族家庭教師,遊歷歐洲大陸。他創立了機械唯物主義的完整體系,指出宇宙是所有機械地運動著的廣延物體的總和。他提出"自然狀態"和國家起源說,指出國家是人們為了遵守"自然法"而訂立契約所形成的,是一部人造的機器人,反對君權神授,主張君主專制。他把羅馬教皇比作魔王,僧侶比作群鬼,但主張利用"國教"來管束人民,維護"秩序"。
霍布斯在1588年4月5日生於英格蘭威爾特郡的馬姆斯伯裡(Malmesbury)。他的父親擔任鄰近教區的牧師而不得不離開小鎮,將他的三名子女都寄託給他哥哥法蘭西斯照顧。霍布斯從四歲開始在馬姆斯伯裡的教堂接受教育,接著他前往私人學校就讀,由一名自牛津大學畢業的年輕人羅伯·拉蒂默教導。霍布斯是一名天賦極佳的學生,在大約1603年時他被送至牛津的摩德林學院(Magdalen College)就讀。當時摩德林學院的校長是嚴格的清教徒John Wilkinson,年輕的霍布斯也受了他的影響。
在大學裡,霍布斯顯然依著自己的規劃學習;他很少被其他正規的學校課程所吸引。他直到1608年才取得了學位,但在這段期間中他曾經由院長James Hussee爵士的推薦,擔任哈德威克男爵卡文迪許之子威廉的家庭教師(亦即後來的德文郡公爵),霍布斯一生中和這一家族的緊密關係也因此展開。
霍布斯在1610年陪伴年輕的威廉遊遍歐洲大陸,霍布斯也因此有機會比較他在牛津所接受的經院哲學教育、與歐洲大陸科學而具批判性的研究方式有何不同。當時霍布斯關注的研究領域是古希臘和拉丁文的著作,在經過十餘年的努力後,他在1628年完成了修昔底德所著的伯羅奔尼撒戰爭史的翻譯,成為第一個將其從希臘文原稿翻譯為英文的人。霍布斯認為修昔底德對伯羅奔尼撒戰爭的紀錄清楚顯示了民主政府是無法打勝戰爭和維持長期穩定的,也因此他認為民主制度並不可取。
學術研究
雖然霍布斯當時曾與一些文藝人士和思想家如弗蘭西斯·培根相交,但他在1629年之後才開始擴展自己的哲學研究領域。他的贊助人-德文郡公爵卡文迪許在1628年6月死於瘟疫,公爵夫人不再僱請他。不過霍布斯很快又找到了新工作,擔任喬維斯·克利夫頓爵士(Gervase Clifton)之子的家庭教師。霍布斯為了這份工作而長時間留在巴黎,一直到1631年卡文迪許家族又再次僱請他,不過這次教導的對象改為威廉之子了。接下來七年裡霍布斯在教學的同時也不斷拓展自己的哲學知識,思考一些主要的哲學辯論問題。他在1636年前往佛羅倫斯旅行,並在巴黎加入了馬蘭·梅森等人的哲學辯論團體。從1637年起他開始自稱為哲學家和學者了。
霍布斯最初有興趣的研究領域是物體的運動原理,儘管他對這一現象有高度興趣,但他卻不屑以物理學的實驗方式進行研究。他自行構想出了一套物理運行的原理,並且終身都在研究這套虛擬的原理。他首先寫下了幾篇論文闡述這套原理的架構,證明其原理在物理現象的運動上都是可以解釋的-至少在運動或機械運行上可以解釋。接著他將人類與自然界分隔開來,在另一篇論文裡顯示了哪些肉體的運動會牽涉到特殊的知覺現象、知識、和感情,以此證明人類的特殊之處。最後他在總結的論文裡闡述人類如何形成和參與社會,並主張社會應該避免人們退回"野蠻而不幸"的原始狀態。因此他主張肉體、人、和國家這三者的現象應該要被一起研究。
返回英國
霍布斯在1637年回到了祖國英國,當時英國的政治和社會局勢動盪不安,霍布斯也無法再專心的進行哲學的研究了。不過,在他回到英國的最初幾年裡所寫下的論文集The Elements of Law裡,清楚顯示了當時他的政治思想還沒有被大幅改變,一直要到1640年代英國內戰爆發為止。
1640年11月,英國長期國會取代了短期國會,國會與國王間的衝突迅速惡化,霍布斯覺得他的著作可能會招致政治的迫害,因此很快便逃至巴黎,在接下來11年內都沒有再返回英國。在巴黎他重新加入了馬蘭·梅森的辯論團體,同時期他也寫下了一篇對於笛卡爾《形而上學的沉思》一書的批評。
他也逐漸回復原先的研究工作,開始撰寫研究的第三部分De Cive,並在1641年11月撰寫完畢。雖然他最初只打算私下傳閱,但這本書最後仍廣泛流傳。他接著重新著手研究的前兩個部分,將大部分時間都花在研究上,那幾年裡他除了一篇有關光學的短文(1644年)外便很少發表其他作品。他在哲學界建立起了良好的名聲,並在1645年和笛卡爾等人一同被選出以調解有關化圓為方的學術爭議。
內戰時期
英國內戰在1642年爆發,當保王派的局面於1644年中旬開始惡化後,許多國王的支持者開始流亡歐洲。當中許多逃至巴黎的人都與霍布斯相識,這使得霍布斯開始對政治產生興趣,同時他的De Cive一書也重新發行並且廣泛流傳。
在1647年的一次偶然機會裡,霍布斯成為了威爾斯親王查理斯的數學教師,當時查理斯正於7月左右前往澤西島旅行。兩人的師徒關係一直維持到1648年查理斯前往荷蘭為止。
在許多流亡的英國保王派同鄉的影響下,霍布斯決定撰寫一本書以闡述政府的重要性、和政治混亂所造成的戰爭。全書架構是根基於1640年所寫的一篇未發表的論文上。在霍布斯看來,國家就像一個偉大的巨人或怪物(利維坦)一般,它的身體由所有的人民所組成,它的生命則起源於人們對於一個公民政府的需求,否則社會便會陷入因人性求生本能而不斷動亂的原始狀態。全書以一篇「回顧與總結」作終,霍布斯總結道人民無論如何都不能違背與國家簽下的社會契約,然而,霍布斯也討論到了當利維坦無法再保護其人民時,這個社會契約便會等於無效。由於當時英國的局勢縱容對於宗教教條的批判,霍布斯的理論也因此更無所忌諱。利維坦的初版名為Elementa philosophica de cive。
在撰寫利維坦的期間霍布斯一直留在巴黎。1647年霍布斯染上了一場大病,使他臥倒在床長達6個月。在病況恢復後他又再度開始撰寫,並保持穩定的進度直到將近1650年才完成全書,同時也將許多他之前的拉丁文作品翻譯至英文。1650年,在等待利維坦出版的期間,他允許出版商將許多他早期的論文分為兩本小冊子出版。在1651年他又出版了他所翻譯的De Cive。利維坦的印刷工作花費了不少時間,最後終於在1651年中旬上市,當時的書名是《利維坦,或教會國家和市民國家的實質、形式和權力》,初版的封面卷頭插畫也非常知名,描繪出一個戴著王冠的利維坦巨人,一手持劍、一手持仗,巨人的身體則由無數的人民所構成。
這本書剛出版便造成了轟動。很快的霍布斯便接到了大量的讚美和批評,遠遠超出當時所有其他的思想家。不過,這本書的出版卻迅速使他與其他逃亡的保王派關係決裂,迫使他不得不向革命派的英國政府求取保護。當時保王派試圖殺掉他,因為書中的現實主義內容不但震怒了信仰聖公會的保王派、也震怒了信仰天主教的法國人。霍布斯逃回了英國,在1651年冬天抵達倫敦。在他向革命派政府表示歸順後,他被允許在倫敦的福特巷過著隱居的生活。
晚年生活
除了出版大量論述欠佳而又飽受批評的數學和幾何學著作之外,霍布斯也繼續撰寫並出版哲學的著作。在1660年英國王政復辟後,"霍布斯主義"這一詞開始被用於稱呼那些"反對熱愛道德和信仰"的態度。剛復辟的年輕國王查理二世幼年時曾經是霍布斯的弟子,在他想起霍布斯後,他將霍布斯召至王宮並賞賜他£100的退休金。
在1666年,英國下議院通過了一項對所有無神論者和"不敬神者"不利的法案,這時國王查理二世再次保護了霍布斯免受迫害。當時霍布斯的利維坦被視為是無神論和褻瀆的代表作,霍布斯很擔心會被貼上異教徒的標籤,於是他燒掉了許多可能會對自己不利的文稿。這次危機也使霍布斯開始檢視異端的真相,他將研究結果集合於三篇簡短的論文上,並將其收錄至Appendix to his Latin translation of Leviathan一書裡,於1668年在阿姆斯特丹出版。在這幾篇論文中霍布斯指出,除了違反尼西亞信經以外其他的理論都不能被視為異端,並且主張《利維坦》一書仍然符合尼西亞信經的原則。
由於國王的保護,下議院通過的法案最後並沒有對霍布斯造成太大傷害,不過霍布斯從此不能在英格蘭發表任何有關人類行為的著作了。他在1668年的著作由於無法通過英格蘭的出版品審查機構,只得改在阿姆斯特丹出版。其他的許多著作則要直到他死後才得以出版。有時候霍布斯甚至被禁止回復他在學術辯論中遭受的批評。儘管如此,霍布斯在國外的名聲非常高,當時前往英格蘭旅遊的學者和名人都會抽空拜訪霍布斯,向這位老哲學家表達敬意。
霍布斯最後的作品是在1672年出版的一篇拉丁文自傳,同時他還將奧德賽翻譯為四本"粗劣的"英文譯本,並在1675年完成了整套《奧德賽》和《伊利亞特》的翻譯。
霍布斯在1679年染上了膀胱疾病,並且死於接踵而來的中風發作,享年九十二歲。他被葬在德貝郡一座教堂的墓地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