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息國的政治形式:安息國是如何統治其國土的?
與較早期的阿契美尼德王朝比較,安息帝國政府以權力分散見稱。當地的歷史文獻指出中央政府監管地區的形式與塞琉古帝國相似,兩者都對地區官員實施三重劃分,安息帝國將之劃分為馬茲班、薩特拉庇及迪茲帕特,相當於塞琉古帝國的總督、郡級單位。
老普林尼在《自然史》第六章中記載安息帝國有18個附屬王國,其中11個為高地王國、7個為低地王國。包含多個次級的半自治王國,包括高加索伊比利亞王國、亞美尼亞、阿特羅帕特尼王國、科爾多內(Corduene)、阿迪亞波納、埃澤薩、哈特拉、查拉塞尼王國、埃利邁斯王國及波西斯。這些地區的君王各自管理他們的領土,他們鑄造的硬幣與皇室鑄造的硬幣不同。根據布羅修斯所述,安息帝國的城邦與阿契美尼德王朝相似,地處偏遠的總督享有自治地位,但他們「承認安息帝王的主權,並向中央繳納貢金及提供軍事援助」。不過,安息帝國時期的總督所管轄的地區較少,其聲望和影響力都不如阿契美尼德王朝的總督,而在塞琉古帝國時期的半自治地區或王朝違抗中央政府已成司空見慣,這種情形在安息帝國晚期也時有發生。、
因此,由帕提亞國王兼任的帕提亞帝國元首雖然稱號也是「萬王之王」(King of Kings),但其本質比較像是邦聯的元首,他不能無視於其他貴族、國王或領主的意見而一意孤行。帕提亞帝國有其特有的皇族議會,新任帝國元首要經由皇族議會成員開會一致同意後,再由帝國內部勢力最龐大的蘇瑞恩~巴勒弗(Suren~Pahlav)家族族長為新元首加冕。
所以,如果帕提亞國王的能力與威望不足以服眾,那麼就可能有貴族起來造反,這讓帕提亞帝國內政不是很穩定。安息的統一狀況不如波斯,安息則不設行省,有些小國只要稱臣納貢就可以繼續作為屬國存在,當中某些貴族勢力強大,對國王實質上也保有某些獨立性,例如在公元前53年擊退羅馬侵略殺死克拉蘇的蘇勒那,就是安息幾大貴族之一,據普羅塔克記載,他出門辦事,也攜駱駝千頭,妻妾二百車,重騎一千,輕騎無數,奴隸一萬,權力幾乎等於一個諸侯。
安息雖然政治結構較鬆散,然抵禦外敵時,比波斯堅強有力,這是因為波斯國大,民族矛盾亦比安息多,在安息中,只有兩河流域的民族與安息比較疏遠,可是兩河流域人民對羅馬的反抗比對安息更甚,所以在羅馬入侵下,安息帝國內部民族可團結外御,正因如此,羅馬雖強於安息,卻不能在雙方鬥爭中大佔優勢。
貴族
安息帝國政府由萬王之王(安息君王)領導,萬王之王維持多配偶制,長子通常會成為繼承人。安息帝國的君王會迎娶他們的侄女,甚至是同父異母或同母異父姐妹,這一點與埃及的托勒密王國相似。穆薩皇后下嫁自己的兒子是一個比較極端的例子。布羅修斯節錄了一封阿爾達班二世在公元21年寫於希臘的信件,收件人是蘇薩的管治者,信件中提及到護衛、司庫等具體的官職,也證明「君王可以以個人的名義干預地區的裁決及高官的任命,並可以檢視個案。
如果他認為這是恰當,他可以更改地方作出的裁決」。
薩珊王朝第一位君王阿爾達希爾一世統治時採用的貴族世襲職銜在很大程度上反映安息帝國時期已採用這些職銜。安息貴族區分為三等,最高級的貴族是各地的君王,地位僅次於安息君王。第二等貴族是萬王之王的姻親,而最低等的貴族是地區部落的首領。
到公元一世紀,安息貴族對於王位繼承和廢黜的事務上發揮更大的權力和影響力,當中一些貴族作為君王的顧問和祭司。在薩珊王朝初期的各個安息貴族部落當中,只有兩個家族被明確地記載在安息的文獻裡,他們是蘇倫家族和克倫家族。史學家普盧塔克稱每當新王加冕之時,蘇倫家族的成員被賦予特權為新王加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