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十字國際委員會什麼時候成立的?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的歷史意義

紅十字國際委員會什麼時候成立的?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的歷史意義

歷史故事

紅十字國際委員會什麼時候成立的?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的歷史意義

紅十字國際委員會是1863年2月9日由瑞士人亨利·杜南倡議成立。當時稱為「傷兵救護國際委員會」,1880年改為現名。它是世界上最早成立的紅十字組織,是瑞士的一個民間團體。它完全由瑞士公民組成,並受瑞士法律的保護和約束,總部設在日內瓦。其最高權力機構是每年一次的全體大會,大會閉幕期間由執行局領導日常事務。該委員會的宗旨是在戰爭中行善。根據日內瓦公約的規定,該委員會得以中立團體的身份對戰爭受難者進行保護和救濟,受理有關違反人道主義公約的指控,致力於改進和傳播人道主義公約,與有關團體合作培訓醫務人員,發展醫療設備。

歷史沿革

1863年。

紅十字國際委員會從1863年到近代的歷史可分為四部分:紅十字創建初期,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1918至1939年,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紅十字國際委員會一直致力於發展規制武裝衝突的法律以便更好地保護那些沒有參加或不再參加戰鬥的人;紅十字國際委員會與《日內瓦公約》息息相關。

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的創建與初期階段(1863 - 1914)

  紅十字國際委員會是由1863年2月9日亨利·杜南等5人創建「五人委員會」發展而來的。亨利·杜南在索爾費裡諾戰役期間目睹戰爭帶來的可怕後果,回國後撰寫《索爾費裡諾回憶錄》並主張大力發展國際公約從而為在戰場上受傷的人以及救護人員和戰地醫院提供保護並保證他們的中立性。

1863年2月9日,亨利·杜南與日內瓦知名家族中的四位主要人物一起在日內瓦創建了「五人委員會」八天之後,五人決定將委員會更名為「傷兵救護國際委員會」。

1863年10月26-29日,由委員會召集的國際會議在日內瓦舉行以討論如何制定改善戰地醫療服務條件的可行措施。1863年至1914年期間,通過委員會日趨有效的行動,亨利·杜南的夢想變成了現實。由於杜南先生為瑞士人,為了表彰其為國際人道做出的傑出貢獻,用其祖國瑞士國旗相同圖案相反顏色的旗幟作為這個組織的會旗,這就是紅十字旗。

同時,委員會的建立和發展還推動了《日內瓦公約》和《國際人道法》的誕生。1876年,委員會採用了新的名稱「紅十字國際委員會」,這一正式名稱沿用至今。

5年之後,通過克拉拉·巴頓的努力,美國紅十字會成立。越來越多的國家簽署了日內瓦公約並實際上在武裝衝突中予以遵守。在相對較短的時間內,紅十字運動在國際上廣受尊重並獲得了巨大的發展,而國家紅會日益成為志願工作的場所。

紅十字國際委員會與第一次世界大戰

在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紅十字國際委員會——以及紅十字總體而言——已得到充分發展。各國紅十字會以從前難以想像的規模在後方提供急救隊志願者和更多支持,與此同時,紅十字國際委員會將其工作範圍擴展至保護戰俘。

它設立了國際戰俘局——一個關於被關押者名單和救濟包裹供應的中央信息交換所。 當許多平民在敵人後方被切斷聯繫之後,它還將為平民傳遞消息納入其工作範圍。紅十字國際委員會於1918年2月發起了一項呼籲,號召交戰方停止使用有毒氣體。

  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的歷史:1918年至1939年期間

1914-1918年衝突被描述為一場「終結所有戰爭」的戰爭;紅十字將工作重點放在了維護和平上,它開始組織起來向那個方向努力。

第一次世界大戰癒合不佳的傷口、經濟災難和民族主義的抬頭導致了一些衝突的發生,而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發現自己既要在歐洲開展工作,也要在遙遠的地方——亞洲、非洲和拉丁美洲開展工作。它要面對越來越多的平民傷亡不斷攀升的國內衝突。它所需要的法律基礎是匱乏的,而且,儘管它盡力使政府採用新法律以保護平民,1939年之後法律的缺乏還是造成了災難性的後果。

  紅十字國際委員會與第二次世界大戰

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僅拉丁美洲和數個中立的歐洲國家免遭戰禍。在歷史上,軍用飛機使炮轟數百平方公里的敵區首次成為可能;平民中受害者的數目也首次超過了士兵受害者的數目。從一開始,希特勒政權就發動了一場旨在征服斯拉夫民族並消滅所有猶太人和吉普賽人的種族戰爭。國際人道法包含規制戰俘待遇的規則(1929年7月27日的《日內瓦公約》),但不包括規制平民人口待遇的規則。

因此,紅十字國際委員會能夠開展活動以保護和援助戰俘,但它為某類平民——特別是被關押在集中營裡的平民——所開展的工作卻是非常有限,甚至是不存在的。

1945年以來的紅十字國際委員會

當歐洲——二十世紀大多數暴力的滋生地——努力建設和平堡壘的時候,世界其它地區則繼續忍受著衝突的影響;一些衝突有了新的形式,自由戰士、游擊隊運動和獨裁政權佔據了中心舞台。

為應對不斷變化的戰爭所提出的挑戰,並考慮到20世紀30和40年代的發展,我們需要新的法律規則。首先在1949年對《日內瓦公約》進行了修改和補充;1977年,兩個《附加議定書》使其更加完善。紅十字國際委員會協助起草了所有這些法律。

紅十字國際委員會或多或少地參與了1945年之後這個時期的衝突,並對其中產生的人道問題具有獨特的洞察力。紅十字國際委員會歷史的最後一部分內容正在逐步更新,以介紹其工作的概況。

紅十字國際委員會在20世紀90年代繼續開展行動。1994年,紅十字國際委員會打破其一貫對媒體保持的沉默態度,公開譴責盧旺達種族大屠殺。雖然該組織盡全力想去阻止1995年發生在斯雷佈雷尼察及其周邊地區的罪行,但它也不得不承認「儘管已盡力幫助數以千計從城中被驅逐出來的平民,儘管代表們全力以赴地投入到現場工作中,但紅十字國際委員會對這場悲劇的發展所施加的影響極為有限。」

2007年紅十字國際委員會再次公開表態,譴責緬甸軍政府犯下的「重大違反人權的行為」,包括對無辜平民不論男女老幼實施的強制勞動、飢餓、謀殺等行為。

  主要宗旨

根據《日內瓦公約》以及國際紅十字與紅新月運動章程所賦予的使命和權力,在國際性或非國際性的武裝衝突和內亂中,以中立者的身份,開展保護和救助戰爭和衝突受害者的人道主義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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