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之外的沙漠生活:貝都因人
T.E.勞倫斯曾有言,貝都因人的生活方式是艱苦的,即使對於土生土長者也是如此,而對於外來者更堪稱恐怖:一種活著的死亡。勞倫斯錯了。貝都因人——活躍於北非和中東、靠飼養駱駝為生的遊牧民——之所以選擇生活在沙漠裡,絕非因為這是活著的死亡;相反,對於有充分準備去適應艱苦的人,這恰恰是一種可長期持續的富足生活。
我曾在蘇丹與一支貝都因部落朝夕共處三年,發現他們的生活方式幾乎千載不變。這些卡巴比什人(Kababish)對外部世界一無所知,對民族國家、邊境、公民等毫無概念,也不知道本國總統的名字,誰在位都無所謂。他們的世界就是部落、部落、部落。
他們沒有現代化技術——沒有收音機、電視機、汽車、電話、電腦,沒有歷史記錄,也沒有讀寫能力。他們只是深深扎根於沙漠,對沙漠的洞悉、與沙漠之親密,為外人所難以想像。他們對其他地方或其他生活不感興趣。他們只希望像祖先那樣過一輩子,也惟願子孫們把傳統承繼下去。正如探險家威福瑞‧塞西格(Wilfred Thesiger)所言:貝都因人不僅知足,而且快樂;與他們一同生活了五年,他從未見過有誰憂心忡忡或神經過敏。
沙漠人不瞭解外界,視自己的生活方式為唯一正確。他們習慣集中用餐,圍著一個盤子用手抓來吃;假如我弄掉一點食物,即會招來嚴厲批評。貝都因男人都是蹲下來小便的,他們說得很明白,站著小便不是正常舉止。不久我就體會到了其中的妙處,對於身穿寬鬆棉布衫褲的沙漠人,蹲下來小便的確更加方便。
他們盛水用的是山羊皮囊,把羊皮內外翻轉縫好,再塗上由沙漠苦西瓜種子提取的焦油作防滲處理。細窄的囊口需要用一截皮帶紮緊,我這種新手為此吃足了苦頭,因為我總也系不牢,讓珍貴的水白白漏掉。
然而,與遊牧民一起生活最難的還不是遵守這些規則,也不是忍受酷暑嚴寒和疲憊飢渴,而是意識到:我每天清晨醒來所見的世界並不同於他們眼中的世界。我逐漸明白,從小所受的教育讓我形成了荒漠充滿敵意、自然與人對立的思維,而他們則把自己視為自然的一部分,正如草木、沙鼠和甲蟲。在他們眼裡,沙漠不僅僅是一次又一次路過的景觀——他們就生活在這片景觀之中,這是他們的家。
我還接受過這樣的灌輸:所有文明都是以等級結構組織起來的,而追求物質利益是人類的天性。令我詫異的是,這些「規律」並不適用於貝都因人。雖然他們有尊為酋長(sheikh)的領袖,但酋長只是以智慧服眾,擁有的駱駝或山羊不比別人多,住的帳篷也不比別人大。由於貝都因人沒有警察、軍隊、法庭和監獄,酋長不能強制任何人去做違背其意願的事。
貝都因文化也無關乎財富的積聚。一個人擁有多少牲口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其所作所為是否符合一個理想標準——我把它翻譯為品格,包含勇氣、堅忍、好客、慷慨和忠誠五種美德。評判一個人,無論男女,均以是否身具這五種美德而非財富多寡為準繩。
除牲口之外,他們擁有的東西少之又少,無外乎自製的鞍具和駝具、皮水囊、鍋、蓆子、刀、來復槍和帳篷。帳篷是女人用駝毛和山羊毛紡制的,而織布用的地織機是由灌木枝幹做成的。
貝都因人沒有積累財富的慾望,因為他們逐水草而居,整個世界都在駝背上。對他們而言,任何非必需品都是累贅;即便是駱駝、山羊或綿羊,他們也不贊成擁有超出一家所需的數目。把牲口施捨給因故遭受貧困的人是公認的正當之舉——未能做到這一點的貝都因人會被視為吝嗇鬼,有損其名譽。鑒於貝都因人的社會地位是以名譽而非財富為基礎的,人人都會盡全力躲開「吝嗇」這頂帽子。
好客是貝都因文化的另一條鐵律——就客人而言,與其說是接受款待,倒不如說是行使權利更為恰當。我穿行沙漠時曾數次路過貝都因人營地,他們會追在我身後大喊大叫,說路過而不造訪是對他們的侮辱,還發誓如果我不呆過夜就跟妻子離婚。
客人在貝都因人的心目中地位神聖。主人有義務向來客獻出最好的一切,以客人的名義宰一頭山羊或綿羊是家常便飯。假如客人在帳篷裡留宿,主人有責任為其提供保護,即使以生命為代價,甚至與親人反目,也在所不惜。
類似的準則也適用於旅伴。只要二人同行,一起吃過麵包和鹽,就不能再去傷害對方,否則將背上極不光彩的惡名;而且兩者之間自動結下了生死同盟,無論是一人遇襲還是二人同時臨敵,都必須並肩戰鬥到底。
這些都是沙漠中的不成文規定,遊牧民雖無強制執行手段,但對名譽的珍視足以讓他們謹遵奉行。背叛客人或同伴的貝都因人將被終生逐出部落,在那個部落即一切的世界裡,這種懲罰比死亡更無情。
尤為重要的是,貝都因文化崇尚同甘共苦。只要部落有口糧,任何人,不論男女老幼、遠近親疏,都絕不能挨餓。他們認為大地向人無私貢獻一切維生所需,若拒絕與他人分享本不屬於自己的東西,就是有悖天理。威福瑞‧塞西格過去常常講起一次親身經歷。他和貝都因旅伴在食物短缺的條件下跋涉了數日,終於抓到一隻野兔。他們歇下來,把野兔做熟,正欲狼吞虎嚥,這時來了三四個陌生人。出於好客之義務,他們把兔肉全給了客人,自己以僅剩的一點干棗充飢。
駱駝是令貝都因人無比驕傲的一項財富,即便如此,他們仍然認為駱駝歸根結底應屬於真主而非私人。我與卡巴比什人一起生活的那段時期,為了戒掉說「謝謝你」的習慣費了九牛二虎之力,因為我一說這三個字就會陷入小小的尷尬,對方必定要回答「該謝真主」,似乎唯恐冒領自己配不上的榮譽。
貝都因人擁有令人生畏的記憶力。有一次我和同伴朱馬穿過一片金合歡林,在我眼裡這成千上萬棵樹幾乎一模一樣。朱馬問我記不記得兩年前是在哪棵樹下搭的帳篷,我說一點印象都沒了,他指著一棵在我看來並無特色的樹說:「就是這棵。」
貝都因人幾乎個個都是追蹤高手。只需察看一下蹄印,便能判斷出駱駝是公是母,是否背上騎了人,載重多少,何時經過;根據糞便和走向,他們能推測出駱駝最近一次吃草的地點以及可能歸屬的部落。我見過有些卡巴比什人對每一匹駱駝的蹄印都能過目不忘。
讓他們引以為傲的還有一項本事——觀察力(guwat al-mulahaza)。書寫在他們的文化中沒有一席之地,但他們從小訓練自己去仔細觀察事物並記住方方面面的細節。對人也是如此。我不止一次發現,在我造訪某個貝都因營地時,大家並不感到意外,我本人早已被一些素未謀面的遊牧民詳細描述過了。
兩隊貝都因人無論何時在沙漠中相遇,照例要舉行一次「新聞」(al-khubr)交流會。這是一種相當耗時的儀式,雙方兩兩之間都要握手,同時也是估量彼此的實力。然後全體坐下,邊喝茶邊詳聊近些天的大事小情——降雨、植物、草地、部落遷徙、有水的泉井、乾涸的泉井,甚至會談到他們見過的最不起眼的瞪羚蹤跡。我發現這一交流儀式具有重要意義:正是依賴這種基於超群觀察力的信息交換,遊牧民才能精確而具體地描繪出當下的環境樣貌。
與阿拉伯半島的某些貝都因部落不同,卡巴比什人的營地不分男女區。女性不戴面紗——就我逗留時所見,她們往往只圍一塊腰布在營地裡走來走去,頭髮也經常不包。帳篷公認是已婚女子的領地,未婚男子沒有自己的帳篷,幕天席地而睡。貝都因女性擁有強大的幕後影響力,其行為處事所依據的品格 標準並不亞於男性。比如,丈夫外出時如有男賓來訪,妻子有義務迎接客人、安排帳外住宿並招待飲食,絕不會招來流言蜚語;據說,丈夫不在時妻子若未能接待好客人,這一家子會被人瞧不起。
在我寄居期間,卡巴比什人時不時向別的部落發起搶駱駝行動,這是他們祖先自古留下來的傳統。這種突襲並非開戰——在他們看來更像是一種高風險的體育運動,極少數情況下會有牧人傷亡。一次進攻會引來對方的反攻,你來我往持續多個回合,直到兩個部落決定議和,最終以折算為駝匹的「血錢」(diya)達成妥協。有些外人認為搶駱駝太野蠻,其實他們行動起來是有嚴格規定的,不得侵擾女性就是其中一條。事實上,其血腥暴力程度還不及週末的一輪歐洲足球賽。
在這裡我看到的是一個自由自在的群體,他們沒有等級或特權觀念,其社會生活的主要欲求並非財富競爭,而是與人分享;儘管物質條件匱乏,他們卻比我們更富足、更快樂,尤其是,與自然的關係更和諧。然而他們的生活方式很可能同樣難逃工業文明的侵蝕。萬幸的是,我的親身經歷已讓我深有領悟:在工業文明之外還存在著其他更美好的生活方式。我知道,從此以後不論我身在何方,背後總會有一個看不見的貝都因人來評判我的所作所為,而我的生活再也不可能重回老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