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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與女朋友分手了。他們兩情相悅近四年,還同吃同住在一起,甚至,連他的存折都上交女友掌握在手。大家都以為他倆快修成正果,共結連理了。殊不知,世事難料,愛情更難估算,他們說分便分了。
我安慰男友時,聽他說,雙方是和平分手的,沒有吵鬧,人家搬走了,除了一己之物,什麼都沒有帶走,存折也還給他了,而且是雙手遞過來的,並非想像中的扔在他的臉上。哦,我這個年紀一大把渴望婚姻的男友是被人家甩了的。
看著當事人無助而哀求的目光,我挺身而出去當說客,想勸她回心轉意。
「我知道他愛我,」女孩子沒有想像中的矜持,沒有想像中的難過,一切正常,彷彿沒有這回事一樣。呵呵,看她是感受到了四年來難得的輕鬆:「良心告訴我他愛我,但是,我從來沒有感受過他對我的愛。」我不禁茫然。
「他從來沒有給我送過花。」「出差回來,他從來沒有給我帶回來一件衣服。」「他從來沒有給過我一絲驚喜。」
我趕忙為朋友辯解:「是啊,他是一個不解風情的人,不會來事,不會討女孩子喜歡。可是,他對你是百分之百的,他不是把賺回來的每一分錢都交給你了嗎,什麼花啊,衣服啊,自己買不就是了?……」
沒等我說完,她笑起來了:「如果當初,你給你妻子一筆錢,跟她說,去買兩戒指回來吧,我們好結婚。她會答應嗎?」我頓時語塞。「不,我需要愛情,更需要他把他對我的愛證明給我看。」「那多假啊,」我這話說得明顯底氣不足。「他真心愛我,怎麼會假?!」
我的遊說並不奏效。這對情侶分手不到半年,女孩子又交往了一個男朋友,收入雖然沒有我朋友多,但很會表達對她的愛慕,會玩浪漫。女孩子過生日時,他居然把捷達車賣了,為她買了一枚大鑽戒,跪地求婚。嘿,結果成了。
我與女孩仍有聯繫,便有機會認識了她的新男友,他向我坦言,因為父母答應在他結婚時送一輛新車,舊捷達遲早都要賣的,於是,不如選擇此時賣車買鑽戒求婚,意義非凡。
「當時,她感動得哇哇叫,老實說,我自己也挺感動的。」
反觀我的男友,今年三十有七了,鑽石王老五的名頭越來越響,卻始終是孤家寡人,不時還會跟我嘮叨幾句:「我不是那種虛頭虛腦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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