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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上我們的第二次見面是在半年之後。其間通過幾次電話。每次接到他的電話我都很快樂,但也僅此而已。在那段日子我開始喜歡這個城市,它穩重、踏實、寬廣、包容,給我家的感覺。我想自己也許需要一個兩人之家了。
第二次見面,我們去香山轉了一大圈,晚上回到我的住所已是深夜,電梯停了,我們手拉手爬上了十五層樓梯。我靠牆站著,他的雙手撐在我身後,下俯的臉離我很近。在我難以置信的大張的眼睛裡,他的話如同夢囈。
我們結婚吧,張阡。我可能給不了你奢華的生活,但我能給你一個溫馨的家。像你這麼好的女孩子應該有人愛護的,我捨不得再讓你一個人奔波了。你願意做我的新娘嗎?我要給你一隻戒指,不會非常貴但一定很美。我們還需要一個婚禮,你喜歡隆重的還是簡單的?你穿白色婚紗的樣子一定很漂亮。我愛你,張阡。相信我,答應我,嫁給我吧。
很簡單的,我愛上他了。有的人一天都忍受不了沒有性,我呢一天都不能沒有情感的寄托,寂寞的時間太長了,在我懷疑是不是換個人說也會有一樣的效果,這些話輕易就擊中了我,天知道我多需要一個能這樣乾乾脆脆示愛的人。我對謝欣的期許很高,高到真的希望他給我一個家。為什麼不呢?我們很多想法都默契,我們讓彼此瘋狂。
「張阡,昨晚我幾乎一夜沒睡,我想了很多。這輩子我不想再離開你,無論你碰到什麼事情,無論什麼,我都會守在你的身邊。」
互道了再見許久,我依然握著聽筒,面前的紙上有一行字:你就是我一生一世的男人,謝欣。可笑嗎?當年我畢竟才23歲。
他總是T恤牛仔,熱愛蹦迪和流行時尚。他愛讀各式書籍,擅長篆刻,他是那種清瘦的男子,一襲長衫佇立風中就是千古文人典範,但他穿牛仔,因此叛逆。
我找到一些當年日記裡的話,「在迷濛的夜色中,他環抱著我,我的手觸著他的身體,我喜歡這種撫摸。他的臉上有硬硬的胡茬,絡腮鬍子一天不刮就生得茂盛。一雙白晰的女人手和一張深色的男人臉。他的呼吸就在耳畔,胡茬刺痛了我,他的手輕輕撫過,與那雙手力度不同的溫柔。他的吻輕覆了我的眼,他的擁抱讓我柔弱無骨。我用整個身心感覺著,纏繞著他,我知道不能夠再離開他。與他做愛的感覺彷彿是在鳥語花香的草原上飛翔,陽光與風溫煦,空氣純淨芬芳,像是空靈的舞蹈,燈火斜打,如夢如幻。
「愛情的花蕾在我心中開放,這一次是近似絕望的怒放。它狀似鬱金香,卻有水晶的的嬌脆和絲綢的質感。它是否將永開不敗,我對它呵護百倍,當然這多少有些無奈,愛情的到來猶如漆黑夜色中落下無底懸崖,弄不清是真還是在夢中,掙扎與否,都是越陷越深。那朵花汲取了我所有的心血,開得美麗詭秘,感覺中若它消失我必死去,我的生命已與它一體,無可分割。我一天比一天更愛他,也一天比一天更怕失去他。這種患得患失的心緒令我脆弱。往昔的日子漸漸遠去,我是在實實在在地體味著愛情。」
很文學腔吧,與謝欣的感情確是我這一生中最美好的一段日子,那種頂峰的美幻不是普通的語氣可以描述明白的。他帶給我的快樂完全可以與其後的痛苦相媲美,但我從沒後悔過。他給了我最重要的一樣東西:愛的能力和信心。從前我一直覺得自己很醜,是他讓我認識到自己的美麗,是他告訴我應該怎麼去呵護一段感情。此後我並非不能擁有類似的愛,而是不願,只因這種情感離去時的失落太巨大,超出了我生命承載能力。
那年夏天很熱,我提議去海邊玩。他開著一輛切諾基,把所有車窗打開,任天風湧動,吹得我們如同枯草,在搖滾樂裡一路大叫著到了旅遊區。人比想像的還要多,喧嘩與海浪的聲音此起彼伏。我們吵了一小架,因為我的泳衣是一件柔滑的銀白色比基尼,我是特地給他看的,他莫名其妙地吃醋,發了脾氣,拽我上車,一口氣開了好久才停,那片沙灘真靜,海水是純淨的藍、清、深,遠遠看到船的影子,海鳥點水而過。我們在沙灘上攤開手腳曬著黃昏的太陽。夕照下天地間宛若披上一層紅紗。我自語道,天和地結婚了。謝欣反手握住我的手,我的心如潮湧。
我們一直以來有一個暗語,就是牽手,手心相貼意味兩心相貼,很多意思通過它表達。我希望和他結婚,永遠和他牽手,這個念頭那麼的固執。
他們家在老城區裡,穿過窄小堆滿箱子的樓梯,擁擠的小二室。父母是知識分子,有屬於這個城市上一代的烙櫻我對他們充滿敬意,但無法溝通。我知道他們在通過種種方式給他兒子施加壓力,我肯定不是他們想要的那種兒媳婦,首先,我在這城市沒有戶口。謝欣的壞脾氣表現出來,他對父母發完火又迫我接近他們。「遲早是一家人,你不如早讓他們接受。」我妥協了。這件事我做得很難,我想也很糟。一進他們家我就口乾舌燥,如坐針氈,我不知道在這種情形下怎樣與他極為客氣的父母交流。我決定從此後不再打擾他們。謝欣為此生氣,我們第一次吵架,吵得很凶,讓我對和他結婚覺得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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