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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後 兩個前女友還騷擾我

口述者:饅頭30歲投資顧問

來報社口述的人不外乎這麼幾種:有的是為紀念,有人是為追悔,有的只想傾訴,還有人尋求幫助。

本期的主人公饅頭卻不屬於他們之中的任何一類。他的到來,為我們的欄目增添了一項新功能——發佈告示,「請勿騷擾」。

小靈——爺爺訂下的「娃娃親」

(饅頭的Email寫得特別誠懇,他報上自己的姓名、職業、家庭背景等資料,並反覆詢問,來口述時,需備齊多少證件。原以為,這個糾纏在3個女人中的男人必定花心,沒想到,饅頭非但不花,甚至稱得上好男人一名——他上進、有責任感、會賺錢,而且相當誠實。)我出身在軍人家庭,爺爺年輕時是位勇敢善戰的將領,在家裡,他也擁有絕對的權威,凡是他決定的事,沒有人敢反抗。我是爺爺惟一的孫子,他疼我,又對我十分嚴苛。當我循規蹈矩地長到24歲時,有一天,爺爺突然對我說:「你該結婚了。」隨即,他報出了老戰友孫女的名字——小靈。

小靈和我在一個大院裡長大,高中時和我同班,大學時我們也同校。後來才知道,這一切都是爺爺一手安排的——據說,爺爺早就和他的戰友訂下娃娃親,為了培養我們的感情,他們千方百計讓我們在成長的每個階段「偶遇」。讀大學二年級時,爺爺就曾說過,我該和小靈談戀愛了。我問媽媽,戀愛應該怎麼談,媽媽說,「就是在一起玩、多接觸」。我不太明白,以為「戀愛」就是一起吃飯、聊天、玩耍,所以,雖然我們好得像親兄妹,但連手都沒拉過。小靈對戀愛這個命令也很當真,她的脾氣一向很大,自從我們「接令」後,但凡見到我和其他女生講話,她便會在校園裡大吵大鬧。

可是,幾年的接觸,並沒能讓我愛上她,所以,當那天爺爺當著雙方家長宣佈我們應該結婚時,我直截了當地說:「我不結婚,我不喜歡她。」小靈當時便衝出了我家,丟下一句:「我恨你。」此後,她去國外留學,我們斷了一切聯繫。

春春——令我和爺爺脫離關係

認識第二個女孩春春,是在我和小靈分手後。那時,爺爺幫我找了份工作,我正要去參加上崗前的培訓,走在福州路上,看見有小偷跟在一個女孩後面「拉包」,我連聲呵斥,小偷跑了,女孩這才明白發生了什麼。她千恩萬謝———當時,她的包裡裝著2萬元現金。女孩留下了聯繫方式,她名叫春春,在某個品牌店做市常後來,她請我吃了一頓飯,再後來,我們成了朋友。

其實那時春春已經有自己的男友,有次他倆鬧矛盾,春春跑來找我訴苦,談到後來,她說只要我不介意她的過去,她願意和我在一起,我同意了。現在想來,那並非因為愛,只是潛意識裡對爺爺的叛逆。當我把這事告訴爺爺時,他勃然大怒。我不管不顧,在那年過年時,自說自話把春春請到了我家。

那天的晚餐改變了我的人生。當我們正圍坐在一起吃飯時,門鈴響了,開門,是春春的前男友和他媽媽,他指著春春對爺爺說:「她是我的未婚妻。」所有人都沉默,爺爺臉色鐵青。那男人和春春在屋外吵了一場,臨走時他對我說:「她今天會這樣對我,總有一天也會這樣對你。」

這頓飯不歡而散。春春走後,爺爺把我叫進他的房間,命令我「立刻和她斷」,我不肯。爭吵持續了兩天,最後爺爺放話「你不和她斷,就給我滾」。我想也沒想,就回屋收拾行李,拿了幾件衣服,揣著500元零用錢跨出了家門。心裡除了恨,似乎還有一種掙脫牢籠的輕鬆。

我和春春租了套兩室一廳。前腳慶祝完我們的「私奔」,後腳,我就開始找工作——既然和爺爺鬧翻了,他介紹的那份工作我自然也不會再干了。

至今仍記得這第一份自找的工作。在一家破舊的銀行支行坐櫃面,用租房剩下的100元苦苦支撐了一個多月——每天中午以2個白饅頭果腹;從來不坐車,走很遠的路上下班……這樣的日子過了4個月,然後,我應聘進入一家知名的外資銀行。去外資銀行上班那天,我給媽媽打電話,那是我離家後打回家的第一個電話。她很高興,但她也告訴我,就在我走後沒多久,爺爺在晚報上登了聲明,宣佈和我脫離關係。

買了房,她卻「舊病復發」

(看得出,饅頭和爺爺的感情非常深厚,雖然他用「蠻橫」、「專制」等字眼形容爺爺,但談到自己成長的每個重要環節,他都會不由自主地提到爺爺:爺爺的態度,爺爺的反應……以至於,當說到後來他和春春的分手,饅頭依然覺得,最對不起的人是爺爺。)之後的4年,我拚命工作,只想著盡快攢錢,買房子結婚。也許是上天眷顧,我在工作中如魚得水,攢夠了90萬元後,我買房、買車。做完所有這一切,我給爺爺打了電話。

天知道那天我有多麼激動,爺爺破天荒地向我認錯,希望我帶春春回家,他說為有我這樣有出息的孫子驕傲。多年的努力沒有白費,我的心情一下子飛上了天,我們立刻籌辦婚事。

春春——令我和爺爺脫離關係

認識第二個女孩春春,是在我和小靈分手後。那時,爺爺幫我找了份工作,我正要去參加上崗前的培訓,走在福州路上,看見有小偷跟在一個女孩後面「拉包」,我連聲呵斥,小偷跑了,女孩這才明白發生了什麼。她千恩萬謝———當時,她的包裡裝著2萬元現金。女孩留下了聯繫方式,她名叫春春,在某個品牌店做市常後來,她請我吃了一頓飯,再後來,我們成了朋友。

其實那時春春已經有自己的男友,有次他倆鬧矛盾,春春跑來找我訴苦,談到後來,她說只要我不介意她的過去,她願意和我在一起,我同意了。現在想來,那並非因為愛,只是潛意識裡對爺爺的叛逆。當我把這事告訴爺爺時,他勃然大怒。我不管不顧,在那年過年時,自說自話把春春請到了我家。

那天的晚餐改變了我的人生。當我們正圍坐在一起吃飯時,門鈴響了,開門,是春春的前男友和他媽媽,他指著春春對爺爺說:「她是我的未婚妻。」所有人都沉默,爺爺臉色鐵青。那男人和春春在屋外吵了一場,臨走時他對我說:「她今天會這樣對我,總有一天也會這樣對你。」

這頓飯不歡而散。春春走後,爺爺把我叫進他的房間,命令我「立刻和她斷」,我不肯。爭吵持續了兩天,最後爺爺放話「你不和她斷,就給我滾」。我想也沒想,就回屋收拾行李,拿了幾件衣服,揣著500元零用錢跨出了家門。心裡除了恨,似乎還有一種掙脫牢籠的輕鬆。

我和春春租了套兩室一廳。前腳慶祝完我們的「私奔」,後腳,我就開始找工作——既然和爺爺鬧翻了,他介紹的那份工作我自然也不會再干了。

至今仍記得這第一份自找的工作。在一家破舊的銀行支行坐櫃面,用租房剩下的100元苦苦支撐了一個多月——每天中午以2個白饅頭果腹;從來不坐車,走很遠的路上下班……這樣的日子過了4個月,然後,我應聘進入一家知名的外資銀行。去外資銀行上班那天,我給媽媽打電話,那是我離家後打回家的第一個電話。她很高興,但她也告訴我,就在我走後沒多久,爺爺在晚報上登了聲明,宣佈和我脫離關係。

買了房,她卻「舊病復發」

(看得出,饅頭和爺爺的感情非常深厚,雖然他用「蠻橫」、「專制」等字眼形容爺爺,但談到自己成長的每個重要環節,他都會不由自主地提到爺爺:爺爺的態度,爺爺的反應……以至於,當說到後來他和春春的分手,饅頭依然覺得,最對不起的人是爺爺。)之後的4年,我拚命工作,只想著盡快攢錢,買房子結婚。也許是上天眷顧,我在工作中如魚得水,攢夠了90萬元後,我買房、買車。做完所有這一切,我給爺爺打了電話。

天知道那天我有多麼激動,爺爺破天荒地向我認錯,希望我帶春春回家,他說為有我這樣有出息的孫子驕傲。多年的努力沒有白費,我的心情一下子飛上了天,我們立刻籌辦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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