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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遇?一盤曖昧經濟帳

而離婚越來越成為一個高成本高風險的投資,儘管不在其中的人對此觀念無法承受。

婚外戀和離婚的風險比較

當感覺婚姻真的像座圍城的時候,會選擇逃離嗎?逃離或者逃避的方式是什麼?選擇婚外戀還是乾脆離婚?似乎這是一個很難做出的選擇,從經濟學角度看,這就像兩個不同質地的投資產品,不同的成本和代價,蘊含著不同的風險和回報。儘管感情的賬不太好進行理性計算,通過以下的經濟學計算,可以解釋一個現象,就是為什麼很多人婚外戀了而沒離婚。有一個原因不可迴避:婚外戀屬於低成本低風險的投資,而離婚越來越成為一個高成本高風險的投資,儘管不在其中的人對此觀念無法承受。

婚外戀的種類多多,成本和風險也各不相同,先做一個簡單的物質成本和時間成本的經濟賬,來看看婚外情人需要在情人節付出的成本和風險。一類是偏純感情型的,如果兩個人都有家庭,經濟條件相差不大,僅僅是情投意合,這樣的經濟成本是最低的,但平時的消費則要付出雙份,一個是陪著自己的老公或者老婆,一個則是和自己的婚外情人。這裡包括吃飯、娛樂、禮物,如果情人在外地,還要有一筆來往交通費,這就幾百到上千元不等了,當然支出越多,被曝光的風險越大,真是要在這個日子前後出差,多少會讓自己的老婆或老公心存疑惑。一類則是偏物質型的。包括俗稱的「包二奶」,這樣婚外情的經濟賬就相差很大了。什麼禮物、首飾、車、房子都不足為奇,還有一個更為隱蔽的禮物就是一張信用卡附屬卡,任憑情人消費,自己買單。當然,這樣的婚外情基本屬於半公開的,家裡的老婆不可能毫不知情。但即便是婚外戀曝光了,離婚的警笛也不會立即拉響,為什麼,因為離婚的成本是最高的,要比養一個物質情人的成本高得多。

如果離婚,家庭財產需要重新再分配,新家庭需要重新投資和建設,與原有配偶相處的生活經驗已經毫無價值。同時,離婚意味著雙方之中至少有一方必須離開已經習慣的地方———家,男女雙方共同建立的朋友圈也可能因此而分化。最糟糕的是,新選擇的配偶不管具有何種優點,有一點是永遠不可能具備的:他(她)畢竟不是自己孩子的親生父母。離婚成本還有輿論壓力,此外還有子女教育、父母壓力等問題帶來的成本。

愛的代價清算

常聽到癡男怨女發出這樣的感歎:「我付出了那麼多的愛,為什麼得到的卻那麼少?」得到愛,就有付出,而付出未必有所得,這就是愛的代價。有相當的網友認為處在愛情和婚姻不同階段的人,代價是不同的,連貫起來,頗為有趣。

失戀收益小於成本的愛

一個人喜歡另一個人,就會把自己的「股權」交給對方;一個人希望被另一個人喜歡,就希望得到對方的「股權」,相愛就是相互持有對方一部分股權。

理想情況是,如果雙方的人生價值是等值的,一方拿出自身股權的一定比例交給另一方,另一方也拿出自身同樣比例的股權交給對方,那麼他們的愛情價值也就等值,這將是一段最完美的愛情組合,稱之為「愛情最優」。但實際上「愛情最優」的情況發生的可能性很小,一方面是戀愛雙方對各自的愛情付出估值不准,另一方面是他們對其人生價值估值不准。更嚴重的是,戀愛的人們常常會忘乎所以,他們往往在關鍵時刻忽略了人生價值的重要性,而一味陷入爭執雙方愛情付出的多少。

用經濟學的觀點來解釋就一目瞭然:兩個企業總價值相差越懸殊,越是不可能進行等比例的股權置換。一個人付出了自己全部的愛後不要期望對方有同樣的舉動,只要有等量的回報即可。愛,也是可以量化的,但必須首先認清雙方的人生價值以及其在愛情領域所佔的比重。

遲婚尋覓成本太高的愛

遲婚的人也得結婚呢。與自己認識的人成為愛人可以算是中了個獎,現在,相當一部分尋找愛人的單身需要在婚姻市場上進行大量的信息搜尋。搜尋信息是需要付出成本的,比如耗費經歷、金錢等——最直觀地,當你試圖瞭解一個人是否可以做伴侶時需要花時間與他接觸並在他身上進行各種投入——如果這成本很高的話,超過婚姻的預期收益,那麼這個求偶的人可能寧願選擇獨身或者晚婚。

現代人很忙,所以,搜尋婚姻信息的成本很高。而且,白領階層比藍領階層獨身的更多、結婚更晚,其原因也很大程度上在於白領階層更忙,有更多賺錢機會,因而進行婚姻信息搜尋的成本更大。

紐約華爾街有一家專門為富豪開辦的婚介所,生意特別興隆,原因就在於富豪們日理萬機沒有時間戀愛,需要這類信息機構來完成終身大事。當然,成千上萬的人並未經過中介而自由戀愛直到走入婚姻殿堂,這類人常常是他們相互有頻繁的接觸機會,獲得信息的成本已經變得很低的緣故。

閃婚不考慮投入產出的愛

身處大城市中的年輕人,看似有很多選擇的可能性,有的人是選花了眼,有的是看上去有機會但機會又很渺茫。

還有一種最容易解決問題的辦法是閃婚,兩人對上眼了,只要感覺好就馬上結婚,純粹把它當作一種人生體驗好了,這樣就不用再為了是否能門當戶對,是否可以投入產出平衡的難題而苦苦思考。

湊合婚姻效用仍大於成本的愛

有的婚姻顯然是劣質品或者不合格品,因此亮起黃燈各奔東西。這仍然可歸結為信息問題,婚姻的品質信息不完全。貝克爾曾指出,很多人在結婚前都千方百計想瞭解對方,但由於時間短缺、知識片面等原因,人們難以獲得完全、準確的信息,因此草率結婚就成了離婚的重要原因。

但是,是不是不幸的婚姻都會以離婚告終呢?答案卻不一定。離婚也需要成本,而且要尋求新的伴侶也需要投入時間、精力、貨幣等資源,如果離婚對子女的心理成長會產生不良影響,那這也可算是一項成本,所以也有不少的家庭,儘管並未真正得到最大化的婚姻效用,但是仍不願打破已經存在的家庭。一個人只有在從離婚中得到的效用大於離婚的成本之時,他才會選擇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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