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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奇裡遲鈍的傷

初一的時候,我暗戀著高年級的一個男生,我把他叫做阿絕。他很乾淨,皮膚很白,一笑,露出好看的牙齒,眉眼也彎彎地笑起來,我在日記中寫道:那個白皮膚的男生,像春天一樣,只微微一笑,就帶來了我所有的期待和夢想。

後來不知道怎麼的,我們竟然走到了一起。晚上自習後他送我回家,月光傾城的夜晚,他跟在我身後,輕輕地唱著歌,歌聲在晚風中溫柔蕩漾。我低著頭慢慢地走,覺得這一路上灑著的月光都如他一樣,白白的,清涼一片,甜蜜無比。

他中考結束後上了遠處的一所高中,我也分了班,更可怕的是,他還搬了家,電話也換掉了。我們從此丟失了彼此。

高中三年,在對他的思念中度過。想想就覺得委屈,我和阿絕,手還沒有牽過呢,就這樣被命運丟在各自的天涯。學習忙而不碌,我只是常常想起我的阿絕。因為這些,看學校裡的男生,覺得都是黑黑的,說話也太張揚,再沒有遇到像他那樣純潔的少年了。也接受過一個男孩子,不過是一起學習,交換複習資料,有一次不小心被他牽到了手。

到了大學,短暫的新鮮過後,日子開始發霉。

我沉溺在遊戲裡邁不出來。泡泡堂,傳奇,魔力寶貝,到了大二,最愛玩的是傳奇。

同宿舍的姐妹都出去和男朋友約會,我一個人藏在網吧裡,不分白天黑夜地玩,餓了泡一碗方便麵,渴了就跟網管要水喝。那一陣子,我瘦得很快,本來就不胖的人,因為長時間熬夜,不好好吃東西,眼睛深陷,皮膚也乾燥得厲害,只是十根手指依舊是細長細長的,儘管有些乾枯,還是我最得意的地方。是的,我愛我的手指。像愛阿絕那樣的愛。因為,我們那一年裡,全身上下,只有一次,阿絕給我買雪糕的時候,他碰到過我的手指,還盯著它們看了好久,說,塗塗,你的手指真長。那是我們惟一的一次親密接觸。像一道持久不滅的光,照耀著我如死水般的生活。我想,等有一天,從網吧出來,穿過那條長長的小巷,或許,阿絕就站在那裡等我,淺淺地笑著,太陽光照在他乾淨的臉上,清澈的眼睛裡。他看見我走來,然後伸手牽住我冰涼的手指,說,塗塗,我帶你去吃飯。

我不說話,因為長時間地沉默不言,我已經找不到語言。我看著我的阿絕笑,一直一直地笑。有他在身邊,我想我很快就會胖起來的,做一個從前那樣的健康的小孩。

這是我在那段混沌生活裡的夢想。

最初的時候,我們那一區的老大常常幫我練級,送我法器,好像是一種天生的寵愛。我也心安理得地接受。弄得一些小MM常常大呼不公平,罵我是個小妖精,勾引他們的白馬王子。我於是越發得意,進步得也神速,得到他的誇獎,聽他說,真乖,來,親一個。這樣好像也能稱做小小的幸福。

一直到大三的暑假,回到家。我依然天天晚上在傳奇裡到處亂晃,看到他保護在身邊,覺得好笑,其實這時候,我已經很優秀了,甚至已經能夠保護別人。可是我喜歡聽他說,乖,來,親一個。

表妹也是個傳奇迷,常常跟我切磋技藝,只是沒有像他那樣的老大提攜,老噘著嘴巴說,姐姐,我聽人家說,那個人長得很帥的,跟他談一場戀愛也不錯埃

一天晚上,妹妹得意地給我發來消息說:姐姐,你知道你們那一區老大長什麼樣嗎?嘿嘿,我有他的照片。

我一時竟有些緊張,話都說不好,只一個勁兒央她:給我看看給我看看。明天姐姐給你買糖吃。

她故意磨蹭了半天,吊足了我的胃口,終於發來他的照片。我只看一眼就愣住了:這不是初中的那個小男生嗎?他的臉已經變得稜角分明,眉毛也濃厚起來,柔軟的嘴巴也變得堅毅倔強。阿絕,阿絕,我初中的小男朋友。他已經長成了一個真正的男子。可是他白白的皮膚依然沒變。我一眼就能夠認出他。

我盯著那張臉看了很久,一直到眼淚流了滿臉。這些年,我一直在找他,沒想到我們會在這樣的遊戲裡重逢。真是命運弄人。

我問他,阿絕,你還記得塗塗嗎?

等了很久,那邊才傳來他的一段話,不長,但是又讓我流下淚來:五年前,我把她丟失了,我一直在找她,翻同學錄,能聯繫到的她的同學都打聽過了,可是她怎麼也不肯出現在我面前。我常常告訴自己,即使這輩子都不能找到她,塗塗也是我生命中最愛的女人。

那天晚上,他給我打了一夜的電話,說話,一直不停地說話,說到嗓子沙啞。他說這幾年的生活,畢業以後的工作,身邊出現的人。他說,有些事情變得太快,但是還是有些是歲月無法改變的。就像你,儘管是在遊戲裡,我只對你一個人好,好像是一種牽引。這幾年,身邊有很多女孩子出現,但是我一直不肯放棄對你的尋找,塗塗,你也是這樣嗎?

我哭得沒辦法說話。這樣的幸福來得也太突然了,我都來不及喘過氣來接。

不久和阿絕約了見面。

我不知道,隔了這麼多年,一看見他,年少時的那些最純真的感情又回來了,甚至一絲一毫都不曾減弱。那天同去的還有他的兩個朋友,還有我的妹妹。他帶我們去了市裡最豪華的餐廳,點最昂貴的菜,我笑著問他,你這麼做,是顯示你有錢還是我重要?他當著幾個人的面,想都沒想就說,我是想讓你知道,不管在什麼時候,塗塗都是最好的。我說不出話,心裡卻狠狠地湧滿幸福的感覺。那一晚,我們幾個人吃了八百多塊錢,在我們那樣的城市,已經是非常奢侈了。

回來的時候,他騎著摩托車送我。一輛藍色的車,非常漂亮,他把它騎得很快,很兇猛。我知道他在宣洩自己的感情。我緊緊抱著他,多希望從此就這樣相守到老。這樣想著,眼淚就忍不住地落濕他的後背。因為我知道,他已經有一個女朋友,很相愛。我亦如此。一個男孩子已經在澳洲等我,我等自己畢業,然後飛過去再讀兩年書,然後與他結婚。這,也是注定了的。認定那個男孩子,是因為朋友的一次聚會。一桌子七八個人吃飯,我像征性地點了一個玉米粒。菜上來的時候,我也沒怎麼吃,坐我旁邊的那個男生卻給我夾起菜來:塗塗,你點的菜怎麼不吃?我一下子感動,這麼多的人,他怎麼就記住我點的菜呢?於是聽他講,怎麼在大一開學就注意到我,看我怎麼沉溺在遊戲裡日日消瘦,心疼,卻不知以怎樣的身份……

我於是就答應了他。後來越發依賴起他。一輩子,能遇到一個這樣關心自己的人,也是好的。信誓旦旦地策劃說,他畢業,到澳洲唸書,然後等我去,然後結婚,然後生一個好看的孩子,等到年紀大了,頭髮白了,就相約著一起死去。

阿絕的出現,或許也是不能改變的。

我們只有在一起的時候,努力淡忘,阿絕的她,和在澳洲的他。我們度過了我人生中最快樂的兩個月。

他常常在我面前說起他相處三年的女朋友,我一點也不難受,一樣跟他講我的澳洲男友,相對苦笑。有時候,在街上走整整一個下午,他一直緊緊牽著我的手,有時候抱著我,把頭藏在我的脖子裡。他說,他要記住我的氣息,他說,塗塗,為什麼中間那段時間我就是找不到你呢,為什麼我們還會再相遇呢。他的眼淚流在我的脖子裡,濕濕地,滋潤了我整個乾枯的青春。

上學的時候,他來送我,說,你出國的時候,我不知道還能不能再來送你,但是我希望你好。到哪裡都要好,不然,我無法原諒我自己。

我點頭,阿絕又說道,塗塗,無論如何,你都要記得,我愛了你那麼多年。

我轉身,大步地走,頭也不回地走,淚水一滴一滴地落在腳面。我多希望他什麼都沒有看見。我們,我和阿絕,從此,真的決絕生活了。

我從此也不再進入傳奇,我知道自己會在大學的最後一年,做個好孩子,天天向上。想起阿絕,依然會記得他的QQ號,他的電話號碼,他的手機號碼,甚至於他的車牌號,我都能清晰地記起。他的那張臉,卻已經以我不能控制的速度漸漸模糊。

後來,我在給他的信中寫道:阿絕,我和你,多像兩隻飛蛾,一面想緊緊相愛,一面迅速飛向火焰。我們丟失了最重要的那段光陰,是用多少年也彌補不了的。阿絕,請與她好好相愛。我也一樣。

如果不能走出自己,那就真的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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