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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過那一季
我常常在風的左右下走失我自己
那運載飛鳥的風已停息
整個大地再一次顯露出寧靜
很多人錯過了那一季
我知道
我掙脫不了固定的軌道
我還在渴望睡夢和輪迴
選自《我只在我眼睛裡》
二十一世紀出版社出版
幾乎每一個人在談到自己的愛情經歷時都會不勝唏噓,因為關涉到人與人之間最美好的情感,所以即使最瑣碎的事情也會變得美麗和印象深刻起來。
每當我回憶起自己的愛情的時候也會這樣,但我唏噓的是那樣的機緣巧合,這種巧合是幸運,也是折磨。
她是一個貝司手,不是太風光,可是已經足夠的迷人。我也搞不清楚自己為什麼特別喜歡這些文藝女青年。記得第一次見她的時候就是在學校的小禮堂看她的演出,她夾在一堆另類的男孩子中間,顯得特別扎眼。那天她彈得怎麼樣我已經不記得了,我只記得她那件橙黃色的衣服,那和著旋律微微晃動的身體,對了,還有她微閉的雙眼,她在陶醉著,而我也看得有些陶醉。
經過朋友的牽線搭橋,我們認識了。在學校最好的旋轉餐廳裡邊,我們吃飯,兩個人傻傻地對著笑,我才知道除了沉浸在音樂裡的冷峻以外,她還有特別可愛的一面。不世俗,有種說不出來的靈氣,還很知性,一頓飯讓我不可自拔地喜歡上了她。
後面的事情都很瑣碎,當然瑣碎的事情都因為愛情而美麗。我開始每天為她寫不明所以的詩,為了她而夜夜失眠,盡力地讓她快樂,在有限的相會的時間裡幸福,在剩下的時間裡想念,那個時候每天早上會為了買她愛吃的小籠包,穿過整個校園到固定的一家店去買。那個時候,每天給她電話催她起床,做她幸福的小鬧鐘。
日子一天天過去,而離畢業也越來越近。當然,我知道畢業對於很多人來說都是一道很不好過的坎,不過我願意和她在一起,沒有了愛情,再完美的事業對我來說都是虛假的快樂。我只要她。
流火的七月,我跟她一起到了廣州。她在一家服裝企業做會計,而我到了一家廣告公司。其實這家廣告公司於我如同雞肋,可是我覺得能跟她在一起就很滿足了。
就在這段時間裡,事情悄悄起了變化,她開始老說忙,對於我吃飯或者約會的邀請一再推托,愚鈍的我也開始察覺出了一些什麼。追問下,她告訴了我緣由:她來廣州是為了她的初戀情人。
「我知道你對我一直都很好,我也拿你當最好的朋友來看待,不過我們真的不合適。我知道我們其實都是完美主義者,我對愛情的要求很高。我也考慮過你,可是我總是覺得我們之間缺少了點什麼,就如一道好菜,別的都好,忘了放鹽就不好了,對不起。」
看到這條短信時是在深夜,我突然就感到夜一般的虛無,原來一切都不過是我的一場單相思。就像白天不懂夜的黑一樣,我也不懂她的心。
那是2001年的秋天,丟失了愛情的我終於丟失了一個城市,我覺得自己再沒有在廣州呆下去的理由。剛好以前的同學介紹我到上海工作,已經跟對方談妥了,只需要我開口同意。具體是做一家時尚刊物的編輯。我答應了他,將自己的東西收拾妥當寄了過去,算一算時間,還可以出去走一趟散散心。於是我坐了一夜的火車到了昆明。
路越走越偏僻,我希望能一個人在山林的懷抱中靜靜地想想。為了不太傷害我,這個好心的女孩子還跟我有了個約定:三年,如果三年後,兩個人都沒有找到自己的歸屬,就在中山紀念堂右邊拐角處的那棵大榕樹下見面。我的心隱隱地痛,有些不堪承受,這是為什麼呢?我知道其實她應該也是喜歡我的,只是為了一個完美的感覺就要折磨我,也是折磨她自己。
晚上,住的旅館突然停電了,我買了兩根蠟燭,一根紅的,一根白的,我說白的是我,紅的是她。我將它們一起點燃,在燭火的劈啪聲中我睡著了,迷糊中醒來,看見白的已經熄滅,而紅的燃得正旺,我不是迷信的人,可是我願意相信這是一種隱喻。她的感情依舊,而我的已經耗盡了,忍了幾天的淚水終於忍不住落下來。
當地有座情侶山叫咬兒山,我不知道別人為什麼這樣叫,我只在乎它是情侶山。那天一早,我一個人爬到了山頂,找了一塊很好認卻又比較隱蔽的地方,開始挖洞,挖了一尺。我將那兩截長短不一的蠟燭用我給她寫的詩稿包住,捲進一個塑料瓶子裡,埋好。許個願,轉身離開。
當天晚上我就搭航班飛往上海。
似乎是新的生活,緊張忙碌,我也以為是這樣,可是我錯了。我發現日子越久我就越想念她。彷彿我們中間有一面鏡子,她在鏡子裡邊,我在外邊,我背著她走,離她越遠,也是離她越近。當安靜下來的時候,不可名狀的孤獨就浸透了我。我學會了抽煙,可我害怕去酒吧,因為那裡邊會有女歌手,或者跟她一樣的貝司手。
在我一個人的時候,除了那個同學常找我以外,還有一個女孩子也常找我。不知道是不是因為置身事外,所以我很清楚,那個女孩子很喜歡我。就像那個時候我喜歡她一樣,我有些誠惶誠恐,也有些苦澀湧上心頭。
我給她打過幾次電話,先是互相問好,接著開始沉默,大段大段的沉默。再後來我終於打不通她的電話了,她的實體從我的生活中消失了,她的影響卻越來越根深蒂固。
整整一年零三個月,雖然同事們很好,生活也比較安逸,我卻覺得像是在煉獄中一樣,我實在忍受不了沒有她的日子了,她甚至是我生活的全部。我決定去找她,告訴她沒有她不行,我想提前兌現我們的約定。
繞了一圈,我又回到了廣州,在中山堂前我轉悠了好久,想像著三年後或者一年零三個月後見面的情形。可是她早已從我的生活中蒸發了,我不知道她是否還記得我們之間的約定,可我還是想先找到她,告訴她我想提前兌現我們的約定。
一個人就是一長串數字,她也不例外。她的數字變來變去,我終於沒有找著。不過,想到自己現在就和她生活在一個城市,說不定會像幾米描繪的那樣來一次「向左走,向右走」,我就感到很安慰,而且還有好長時間才到三年呢。
愛情總是因為巧合而傳奇。我還真的找到她了,不過是在滾滾的人潮中。在廣州的繁華商業地帶天河城,我看見她撐著一把黃色遮陽傘從我面前走過,彼時我正在等著公交車。這樣的巧合真實得讓人有些恍惚,她專注地躲避著迎面而來的人潮,小心地走著,根本就沒有看見我,最近的時候,她就在我伸手可及的地方。聲音在我喉管裡衝突著,也許已經喊出來了,可是立刻就被街頭的嘈雜淹沒了……
後來我沒有叫住她,因為在慘白的日頭下我發現,她穿的是一件孕婦裝,很有些肥大了。
我不知道咬兒山上埋下的塑料瓶子還在不在,不過許的那個願還在:希望我們能夠再相見,互為歸屬,兩個人一起去把它取出來。
然而,這也只能是我永埋於地下一尺的心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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