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龔言、竇理:
我家是開店的。隔壁是親戚阿健開的飯店。今年暑假,我像往年一樣,晚上都在自家店裡幫忙。幾天前,阿健的老婆出門了,阿健就抱怨說累得腰酸背痛,要我幫他按摩。然後不知怎麼的,我們就發生了關係。連著幾個晚上我們都在一起。我覺得我已經離不開他。
過了幾天,阿健老婆回來了,阿健馬上翻臉不認人,他說從此他就是他,我就是我,我們只有親戚關係,沒別的。
你們能告訴我該怎麼辦嗎?
小靈
龔言的回復:
當一個人覺得自己「已經離不開」另一個人的時候,通常容易失去判斷事物的常識。
如果你現在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的話,就應該認真分析一下究竟發生了什麼,起因是什麼,你在事件中的角色是什麼。
根據你的簡單敘述,你先是助人為樂地幫親戚「按摩」,然後「不知怎麼的」,「就發生了關係」,並且(這一點也很重要),之後「連著幾個晚上都在一起」。那麼,可以得出如下的結論:所發生的事件是偷情,雙方的動機是情慾,你的角色是第三者(不知道是否同時是背叛者)。
再從另一位當事人阿健的角度來看,老婆一出門,就「腰酸背痛」,老婆一回來,就立馬「翻臉不認人」,毫無疑問,他基本上把你定位為一種臨時的「替代」。所以事情一過,「從此他就是他,我就是我」。
這樣一分析,問題就變得比較簡單。也就是說,當你的情慾對像不再需要「替代」的時候,還要不要一廂情願地繼續扮演第三者的角色。如果硬要把已經結束的遊戲玩下去的話,很可能不但「沒別的」,甚至連「親戚」都沒得做。
建議也很簡單:好好反思一下整個過程,好好反省一下自己,特別是把「不知怎麼的」給想個明白。
理智與情慾往往是此消彼長的關係。所以,從這個例子中還可以吸取的一點是,當一位女性聽到一位男性有關「腰酸背疼需要按摩」的「求助」時,應該有所警覺,甚至不妨本著寧可信其有的「有罪推定」原則。
當然,對自己的老公或男友可以例外。
竇理的說法:
你的來信中,關於年齡的提示,只有一句「今年暑假」,所以,這件事只好一分為二地去分析:1.發生關係的時候,你還不足18歲,是個未成年人。那麼,有一點你必須知道,與未成年人發生性關係,不管是強姦還是「兩廂情願」,你那個親戚阿健都在犯罪,你應該報警,甚至訴諸法律,讓他承擔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後果。同時,你要注意保存證據,比如,沾有精液的內褲等等。
2.如果發生關係的時候,你已超過18歲,那麼,你只好為自己的輕率自食苦果。我的建議是,婚前,無論你多喜歡誰,還是不要輕易嘗試性生活,在中國這種傳統的社會裡,你很難預料自己什麼時候得為婚前性行為高價「買單」。
無論如何,事情發生了,有些事你必須自己去完成。我把中國的老師們從來不教給學生的常識告訴你:1.像阿健這麼喜歡「偷腥」的人,誰知道他在外面有沒有不潔的性行為?最可怕的是,萬一他有什麼毛病傳給你了呢?那才叫吃不了兜著走。所以,一定要去婦科檢查一下。有問題,趕快治療。2.連續幾夜的性生活,如果沒有防護的話,有可能導致你懷孕,你得趕快去檢查一下,沒有懷孕,還是萬幸;懷孕的話,趕快處理掉。畢竟你還是學生,還要繼續學業。3.要提醒你的是,你所去的醫院,一定要挑正規的醫院,比如省婦幼等等。
最後,你們之間的糾紛處理,最好還是讓家裡的大人出面談判,你得注意的是,不要孤身一人與他發生糾纏爭吵,人心難測,你要防止一個惱羞成怒的成年男人對你做出傷害行為。萬一遇上情形不對的時候,記住,大聲喊叫求救和撥打110都是保護自己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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