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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述:圓圓(化名)女,30歲妻 東東(化名)男,25歲,夫
-現狀:已婚
-地點:武昌某必勝客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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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比他大5歲,而且曾經離過婚,生過孩子,可是,他愛她,他們成了一對幸福的夫妻。現在,他的媽媽終於知道了兒媳的過去,竟要將他們掃地出門,逼他們離婚。
圓圓(化名)和東東(化名)很急切地要找我傾訴,遲一天都不行。
迎面走來的兩人,真可謂一對璧人,男俊女靚,可是,他們臉上的表情卻是憂心忡忡的。看來這對小夫妻確實遇到了很緊急的事。
圓圓很急切地邊走邊說:「我們被他媽媽從家裡趕出來了,他媽媽天天逼他跟我離婚,可我們倆感情是真的很好,一天都不願意分開。」
我是個離過婚的女人
落座之後,兩人商量了一下,由圓圓主講,東東補充。圓圓十分痛苦地講起了遇到東東之前的一段經歷。
我是離過一次婚的女人,我真希望那段婚姻只是一場噩夢,不是我真實的生活。可是,那確確實實是我的一段不堪回首的經歷。
我娘家的家境很差,父母都是殘疾人,也許是因為生活的艱難,他們感情也不好。房子小,只有一室一廳,隨著我和哥哥一天天長大,住房問題成了父母的一塊心病,他們成天盼著能將我早點嫁掉,給哥哥騰房子結婚。別人給哥哥介紹了好幾個對象,都因為房子問題告吹。父母因此更煩我了,一方面嫌惡地罵我,一方面緊鑼密鼓地給我張羅條件好的對象,希望能早點甩掉我這個包袱。
我20歲那年,家裡終於通過曲裡拐彎的幾道轉折關係給我找到一個對象,據說男方條件很好,一家人都在某壟斷型國企工作,家裡很有錢,只是年齡比我大七八歲。接觸沒多久,我就嫁給了那個男人,都說我是從糠窩窩跳進了米窩窩,從此要過好日子了,誰知我是跳進了苦海。
那個男人有間歇性精神病,結婚之前向我家隱瞞了實情。他不犯病時我還能過幾天正常日子,他一犯病我就大禍臨頭了,他會以各種各樣變態的方式折磨人,我常常被打得身上青一塊紫一塊的。
起初我還想為了孩子忍下去,後來,被他打得實在受不了,便想到了離婚。我娘家父母後悔當初害了我,也很支持我離婚。
離婚時,我什麼都沒要,淨身出門,孩子也沒要。
離婚後,我再沒去看過孩子,跟前夫家斷絕了一切聯繫。很多人不理解我,說我狠心,但我有我的理由,不是我不想孩子,實在是那段經歷太恐怖了,就像看書一樣,翻過了就翻過了,我不願意再回頭去翻那一頁。我要跟自己的過去徹底切斷,然後開始新的生活。
圓圓淚光瑩瑩地望著我:「我是不是太狠心了?不知道你能不能理解我。」我沒表態,東東體貼地遞給她一張紙巾,對我說:「她是個很好的女人,她太可憐了,她不是狠心。」
我堅定地娶了她
講完自己過去的那段經歷,圓圓似乎耗盡了全身的能量,話少的東東只好接著主講,由圓圓補充。
我的家境雖然不像圓圓家那麼差,但也只是一般工薪家庭,這些年,父親還早早下了崗,長年在外面打工謀生,母親患了一種很嚴重的病,七八年前,醫生就斷言她活不過10年。我是家中的獨子,家庭的希望似乎全寄托在我身上了。
我從部隊復員回來後,被安排在母親的單位工作,2004年夏天,我的一位戰友介紹我認識了圓圓,她是那麼熱情善良,我一下子就喜歡上了她。我們開始了戀愛。
我問東東:「你那時候才21歲,毫不在意她比你大5歲而且離過婚生過孩子?」圓圓不好意思地插話:「我向周圍所有人隱瞞了我的那段歷史,沒人知道我的過去,介紹人不知道,東東當然也不知道。」東東憐惜地看了妻子一眼,然後轉頭對我說:「她不是有意對我隱瞞,她是怕失去我。」圓圓說:「是的,跟他認識之後,我一次次想告訴他,可是我實在沒這個勇氣。」
我們交往兩三個月之後,圓圓的父母終於忍不住將圓圓的實際情況告訴了我,說她比我大5歲,而且還離過婚,生過孩子,讓我慎重考慮是否還接受他們的女兒。這時候,圓圓也鼓起勇氣將自己過去的經歷主動講給我聽。我對她更多了一份憐惜,我覺得無所謂,她的那些經歷並不影響我對她的愛。
我並沒有將實情全部告訴父母,怕他們不接受圓圓,只是說她比我大5歲,但就是這個,我媽也不能接受。她堅決反對我跟圓圓談戀愛。爸爸是那種話很少的人,家裡一切由媽媽說了算,媽媽的態度就是他的態度。
父母不同意,我便和圓圓在外面租房同居。
2005年8月,我滿了22週歲,到了法定結婚年齡,便想著拿結婚證的事,我要給圓圓一個幸福的家,她受過那麼多的苦。
媽媽當然堅決不同意我跟圓圓結婚,把戶口本藏起來了,我找遍家裡的角角落落,也沒找到。
那一天,我又回家搜了一遍,突然在一個很隱蔽的地方找到了戶口本,如獲至寶。
9月2日,我和圓圓覺得這是個良辰吉日,就選在那天去辦了結婚證。
木已成舟,我媽雖然很惱火,但也只能無奈地接受現實。
媽媽將我們掃地出門
東東是那種很不擅言談的人,相比之下,圓圓可稱得上健談。她體貼地又接過丈夫的話頭,變成主講。
婆婆雖然無奈地接受了我們已拿結婚證這個事實,但到接受我這個兒媳,卻是一個漫長的過程。
去年元月,我們的婚禮勉勉強強地舉辦了,我終於以明媒正娶的兒媳身份住進了東東家裡。
我擁有自己的家了,這是我每天做夢都想要的埃經歷那麼多苦難之後,我終於品嚐到了幸福的滋味,我怎麼能不珍惜呢?我很顧家,對東東照顧得很好,每天下班就回家,做這做那,我從不像別的年輕人那樣在外面貪玩。
東東插話強調:「她是真的很好。」不擅言辭的他不知道怎樣誇自己的妻子,說的最多的就是這一句。
家裡經濟困難,我們結婚還扯了一萬多元的債,我也體諒家裡,沒有要蜜月旅行。
去年11月,東東說要給我補蜜月旅行,我們就去了海南,哪知道從海南一回來,他媽媽就要將我們掃地出門,說再也不想看見我,說他們沒我這個兒媳,如果東東想回家,必須跟我離婚。
原來,婆婆從外面聽到了風言風語,知道了我離過婚還生過孩子,無法接受。
我詫異地問:「這些事你們一直沒告訴她?」圓圓不好意思地說:「是啊,不敢說啊,年齡問題她都不能接受,何況其他那些事呢。」
被趕出家門的第二天,就是我的生日。我好傷心啊,幸福竟然是如此短暫。
值得欣慰的是,東東堅決站在我這邊,我們又像以前一樣在外面找地方祝
我也理解婆婆,突然知道實情,而且是從喜歡嚼舌根的鄉鄰口中知道的,她是個很要面子很要強的人,自然無法接受。
我打聽到事情是這樣的:我娘家哥哥結婚後,一直跟嫂子住在嫂子娘家這邊,嫂子娘家那一帶屬城中村,村裡的人都靠私房出租過活,鄉鄰們成天就是邊打麻將邊說東家長西家短,恰好我前夫家也在那一帶,我離婚後又經常去哥嫂那邊,這樣,我離婚的事也成了那一帶鄉鄰們的談資,東東家離那裡很近,他媽媽長期在那一帶活動,紙終於沒包住火。可怕的是,鄉鄰們在跟東東媽談到我的時候,自然加進了一些自己的評論,認為我是個壞女人,年輕時貪慕虛榮嫁進有錢人家,離婚後又狠心地丟下自己的孩子不管。
這樣,我在婆婆眼裡自然就成了不值一文的人:貪慕虛榮,冷酷無情,說謊成性。我欺騙了他們,欺騙了他們的兒子。
我後悔沒有早點將實情告訴婆婆,現在就是長一百張嘴也辯不清了。
從去年11月被掃地出門後,我就再沒被允許踏進家門半步,過年都沒讓我們回家。正月初三那天,東東回家了一趟,就跟我失去聯繫了,我心急如焚,我知道他開始動搖了。
東東面有愧色地低下頭。
我給婆婆打電話,求她讓我回去,我說我要來給她拜年,她冷冷地回絕了:「誰是你媽?我家沒你這樣的兒媳婦,我臉都給你丟盡了。」
到了初七,東東終於又從家裡出來了,回到了我身邊。可是,這樣住在外面也不是長久之計啊,我們好想回家啊,一家人團團圓圓在一起該多好。
小兩口反覆問我該怎麼辦,似乎不從我這裡討個主意就白來了一趟,我想了想,只好說:「你向婆婆低個頭,溝通溝通。」小兩口都直搖頭:「試過無數次了,沒用。現在她天天逼我們離婚。」我又說:「要不,你們趕快懷個寶寶?」兩人面有難色:「現在不具備條件呀。」圓圓說:「東東的工資不到兩千元,我這段時間又沒工作了,還得再找,我們怎麼敢要小孩?」東東也說:「我媽早就說過,生了小孩也不幫我們帶。這個辦法行不通。」
小兩口滿臉憂愁而來,走的時候,仍是憂愁滿臉。
多些理解與溝通
記者 畢雲
這對小夫妻反覆對我說的一句話是:「我們走到一起多不容易啊,我們感情是那麼好,我們不想離婚。」他們目前束手無策,把唯一的希望寄托在我身上。可是,我替他們想出的兩個辦法都被他們否決了。難道真的走投無路,只剩離婚一條路了嗎?
我相信東東的母親不會那麼絕情,最終還是可以接受圓圓這個兒媳的。所謂精誠所至,金石為開。當初東東的母親不是也不能接受圓圓比東東大5歲嗎,後來不是也慢慢接受了。
做父母的,都希望自己的子女幸福,只是有時候父母跟子女對幸福的理解不完全一致。
東東的媽媽說,東東離婚之後,可以馬上找到一個很般配的年輕女孩結婚;東東說,我就是喜歡圓圓,只想跟她過一輩子,我不想再找別的年輕女孩。這就是兩代人對幸福婚姻的理解不一樣。
東東和圓圓還是想辦法跟母親溝通吧,對父母多些理解,少些抱怨,求得原諒,畢竟當初對父母隱瞞真相也是不對的。
希望東東的媽媽看了這篇講述稿之後,對圓圓的過去多些瞭解,對她的苦衷也多些理解。如果她能原諒他們,重新接受他們,也不枉我熬夜趕稿讓這個故事在最短時間見報的一番苦心。
明天是元宵節,團圓的日子,多希望他們一家能團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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