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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媽趕跑男友毀了我的幸福

2005年初離婚後,義烏女子秀媛(化名)帶著孩子住在娘家。她覺得娘家人對她和孩子很挑剔,常跟娘家人吵架。每次吵架,她都要忍不住怪她媽媽毀了她的幸福。

嫌男友沒錢,

媽媽趕走了我男友

我的婚姻很短暫,這都是我一時衝動閃電結婚的後果。而導致我閃電結婚的,是因為我愛的人被我媽媽趕走了。

22歲時,在一次朋友聚會上,我最愛的人來到我身邊。我們認識後,經過一段時間相處確立了戀愛關係。

他家在義烏市區只有一套不到100平方米的老房子,住著他爺爺奶奶、爸爸媽媽和他五口人,他自己沒有穩定的工作,在一家單位當臨時工,雖然他家庭條件沒我家好,但我欣賞他的實在,跟他非常談得來。

我們戀愛後,我媽強烈反對,原因當然是嫌他家條件太差。我媽一次次勸我,說在義烏這樣一個市場經濟發達的城市,我嫁給他肯定會受苦。可我覺得我自己有工作,而且工作能力不錯,收入比男友高,完全可以負擔將來的生活。因此,雖然表面上答應聽我媽的話,但仍然堅持我們的愛情。他對我很體貼,總是為我著想,我覺得我們在一起很開心。另外,他也為我們未來的生活努力著,上班之餘還上培訓班、讀自考本科。

這其間,家人不斷安排我相親,我都很「配合」地去,但沒有一個相中的。

我們偷偷相愛了五年後,準備結婚。我媽知道後,死活不同意。我媽要挾我說,如果我一定要嫁給他,她就死在我們的婚禮上。我說我死也要跟我男朋友在一起,我媽就跪在我面前,不斷地用頭撞地板。看著我媽額頭的鮮血,我哭著向我媽妥協了。

男朋友知道後,到我家求我媽同意。他說他一定會盡自己的全部努力讓我幸福。可是我家裡人不讓他進門,我媽叫他再也別來找我,說她絕不會把我嫁給他這樣的男人。男朋友還是不肯走,我媽就用水潑他,用木棒打他,叫他賺夠500萬元再來追求我……

看著自己心愛的人被我媽侮辱,我心碎了。有一個多月,我大門不出,工作也不要了,在家裡一句話也不說,心裡充滿了對我媽的恨,人整整瘦了10多公斤。

男朋友托人帶話給我,說只要我願意,他不怪我媽。他說我們都是成年人,婚姻應該自主,叫我拿著身份證去跟他登記結婚。可我怕我媽真的會死在我面前,沒有答應。

後來男朋友說,他目前沒有能力賺500萬元,既然我這麼聽勢利眼媽媽的話,他也不能再耽誤我的青春年華,叫我找個我媽滿意又對我好的男人結婚。就這樣,27歲那年,我媽趕走了我的初戀男友。

為避開相親,

我獨自去外省工作

我剛跟男朋友分手,我媽就張羅著給我介紹對象。我對我媽說:「我聽你的話,跟自己最愛的人分了手,決定一輩子不嫁。要相親就你自己去相吧!」可是,我媽和家裡其他人都對我嘮叨,要我去相親,我覺得心裡很煩。

在義烏,我常常想起跟男朋友在一起的時光,心裡很難受。於是,我打算離開家,離開義烏。

正好當時我所在的公司要在外省設一個辦事處,需要工作能力強的人去。我在單位一直表現不錯,領導徵求我的意見,問我願不願去。這正是我求之不得的,我馬上答應了,並表示會在那裡好好拓展業務。

我媽非常反對,她覺得當時我身體不好,而且去外省很容易耽誤我找對象。可我堅決要去。從決定到出發,不到一個星期,我就獨自去了外剩

短暫接觸後,

家人滿意就論婚嫁

到了外省,人生地不熟的,我的心更覺得空虛,加上飲食不習慣,我有點後悔。但是為了忘卻失戀的傷痛,我沒有退縮,而是用努力工作來充實自己。

儘管我工作很賣力,但卻並不容易打開局面。當時在那裡有一家很有名的公司是我們義烏人開的。我想這家公司裡應該有義烏人,我可以去那裡看看,一方面會會老鄉,另一方面也可以請他們指點指點我的工作。

那家公司有兩個義烏人。老鄉見老鄉自然分外親切。經過一段時間的接觸,我得知他們一個已婚,一個還沒有女朋友。

沒女朋友的那個跟我年紀差不多,家裡為此非常著急,經常打電話催他回義烏相親。他很苦惱,不願意丟下收入不菲的工作,也怕跟陌生姑娘去相親。我們從談公事到談生活,對他被逼相親一事,我深表同情。

認識一個多月時,他問我有沒有男朋友。我說沒有,他不信。他說:「像你這麼漂亮能幹的姑娘沒有男朋友,肯定是你要求太高,看不上人家。」我不想提及自己的傷心事,開玩笑似的問他要找什麼樣的姑娘做老婆。他竟然很認真地說:「像你這樣的。」此後,他就經常約我吃飯,說他對我的第一印象非常好,希望能娶我。

我說我曾有過很相愛的男朋友,問他是否介意我的過去。他說他介意的是我們的將來,不會讓我的過去影響我們將來的幸福生活。這句話讓我很感動。

我已經27歲了,家裡人都盼我早點結婚。我一直抗拒家人介紹的對象,如果跟他結婚,也算是我自己選擇的。我試著和他相處,覺得還行。於是,我去外省工作不到半年,就和他回義烏見雙方父母了。

他父母對我比較滿意,我父母因為他收入高,也滿意。我知道自己並不愛他,只是覺得既然不能嫁給我愛的人,就嫁個愛我的人吧。很快我們就登記結婚了。

丈夫不養家,

閃電婚姻閃電收場

婚後,我們經常吵架,我跟他總是說不到一塊去。我有點後悔在還不瞭解對方的情況下結婚。

可現實已經容不得我後悔了,我懷孕了。懷孕後,我回到義烏養胎,和他過著分居的生活。

我們本來就沒什麼話說,分居後,兩個人的話越來越少。一開始是每天打一個電話,漸漸地變成兩三天一個電話,到後來竟然一個星期才打一個電話。除了感情冷漠之外,他還迷上了賭博。據說認識我之前,他就經常賭,認識我之後有所收斂,如今他不過是回到了他原先的狀態而已。

也許因為賭博吧,結婚後,他的工資一分錢也不給我用。我回義烏養胎後沒有工作,他仍然不肯給我一分錢,還說:「你娘家條件那麼好,你結婚前也存了不少錢,難道還會缺錢花?」

感情上,我們像互不相干的兩個人;經濟上,他跟我更是分得一清二楚;生活上,他對我毫不關心。漸漸地,我有了離婚的打算。我說想等孩子出生就跟他離婚,他竟然馬上同意,唯一的要求是他的錢和他家的東西我一樣都不能要,而孩子最好我自己帶走。

家裡人知道我打算離婚後,都勸我為了孩子別離。我媽見勸不了我,還說:「孩子一出生就離婚,那當初你為什麼要跟他匆匆忙忙結婚?」聽到這話,我氣不打一處來:「這婚我是離定了,我沒法跟他一起生活,因為我根本不愛他,我愛的人早被你趕跑了。」

就這樣,孩子出生10個月後,我跟他辦了離婚手續。跟初戀男友分手才兩年多,我成了一個離過婚的女人,失去了工作,還帶著一個嬰兒。

寄住在娘家,

家人嫌我和孩子多餘

離婚後,我沒有房子、沒有工作,只得回到娘家祝我娘家經濟條件不錯,住房也寬余,我以為他們不會嫌棄我們母女倆。可我想錯了。

剛開始時,因為要帶孩子,我沒法找工作,也不能幫忙做家務,我媽常嫌我礙手礙腳,說我們是吃白食的。

2005年4月,孩子滿週歲後,我把孩子放在家裡讓我媽帶,自己到外面找工作。我媽一個勁抱怨帶孩子辛苦,要我把孩子送到前夫家去。離婚時,前夫家就表明不要孩子,把孩子送過去,他們肯定不會管。我對我媽說:「如果不是你當初趕走了我愛的人,現在我也不會落到這地步。你該慶幸我現在還能工作,要不然你也得養著我和孩子。」每次我一提到這事,我媽就無話可說。因為她知道當時我的初戀男友對我是多麼好,也知道前夫對我們母女是如何冷漠。

2005年10月,我的工作漸漸步入正軌,收入也較穩定,家裡人才不再說我們是吃白食的。不過,我媽又開始為我介紹對象了。

也許是覺得我已經掉價了,現在她為我介紹的都是離異或喪偶的男人,年紀基本上比我大10多歲。我多次拒絕之後,我媽又開始說我,怪我還住在家裡,怪我不為自己著想。2006年春節,她竟然在全家一起吃年夜飯的時候說,希望這是我在娘家吃的最後一頓年夜飯。一桌豐盛的菜餚在我眼裡立即成了一隻隻把我往外推的手。我抱著女兒痛哭起來,一家人不歡而散。

不是我過於敏感,這兩年,家裡人都嫌我和女兒多餘,恨不得趕我們出門,這種寄人籬下的滋味沒有經歷過的人是不會知道的。可我之所以走到現在這地步都是我媽害的,是她毀了我一生的幸福,我在家裡住也是應該的。

今年年初,我買了一輛車。前些天,嫂子借去開後蹭掉了一層漆。我有些心痛,怪嫂子開車不小心。我哥說:「蹭掉點漆算什麼?你和你女兒在家裡白吃白住,花去的可不止這點漆埃」我聽了不高興:「如果我和女兒住在家裡是白吃白住,你們也是啊!房子是爸媽的,又不是你的。」嫂子說:「按你這麼說,我們得搬出去讓給你住?」爭吵中,一向疼愛我的哥哥竟然打了我一個耳光,叫我滾。

後來,家裡人跟我商量,叫我先搬出來在外面租房子住,同時父母答應出錢在市區給我買一套房子。現在家裡這幢房子是前幾年舊村改造時建的,我也有份,要我搬出去住,我不願意。雖然在家裡是要受一些白眼,但我爸媽還是會幫我照顧女兒,如果搬出去,我實在沒有能力邊工作邊帶孩子。

我也想過再婚,可我心裡仍愛著我的初戀情人,而他已於去年10月結婚了。我曾聯繫過他,他說過去的已經過去,他不能傷害另一個女人。聽到他這樣說,我像27歲那年一樣心痛得死去活來。

我想我這輩子都不可能擁有幸福了,我媽已經把我的幸福徹底毀了,現在我只能依靠他們才能生活,他們也得讓我依靠。

記者觀點

你媽干涉你的戀愛,導致你和初戀男友分手,確實有責任。但毀掉你幸福的人不是她,是你自己。如果你在失戀後,努力調整心態,完全可以擁有新的感情,那麼你就不會走上倉促結婚這條路。

我相信現在你的生活仍掌握在你自己手中,如今你的孩子已漸漸長大,可以上幼兒園了,你也應當學會做個堅強獨立的女人,以自己的能力處理好自己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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