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吧裡那個男人一直糾纏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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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吧裡那個男人一直糾纏她

酒吧裡那個男人一直糾纏她

為了不讓我鬧事,父親無奈之下給了我一張卡。拿了卡,我一刻也沒有猶豫,馬上趕到武漢。誰料,用的時候我才知道那張卡根本沒用,裡面一分錢沒有。

講述人:聶松遠

性別:男年齡:28歲

我想保護受過傷害的她

2007年5月1日,我來到武漢辦事,晚上要在武漢歇息。由於以前常來武漢,晚上無聊,我就去了一家比較熟的酒吧,熟識的老闆讓一個姑娘伢領我進去。吃飯時我喝醉了,跑到衛生間吐了個天昏地暗。剛才領我進來的那個姑娘伢就一直陪著我。這讓我怦然心動,覺得她是一個善良的人。通過打聽,我知道她叫胡曉敏。

後來,我就經常到那個酒吧找她。她的老闆以為我只是帶她出去玩,告訴我她剛跟男朋友分手,受了傷害的,希望我不要再傷害她。想著她一個弱女子,受到委屈受到傷害又不能對別人說,我就一陣心痛,我決定追求她,我要保護她。

認識兩個月後,她同意做我的女朋友。

那是我們最快樂的一段時光。我每天傍晚開車到武漢,晚上再趕回去。其實在她以前,我也談過女朋友,但那些姑娘伢都是為了我的錢,我在感情上也曾受過傷害。我覺得胡曉敏不是為我的錢跟我好的,因為我每次給她錢,她總是說不要,說她自己有工資。為此,我付出了所有的愛。以前,我從沒洗過衣服,跟她認識後,她的衣服都是我洗,她不愛吃飯,每次都是我哄著她吃一口算一口。可以這樣說,只要能逗她開心,要我做什麼都行。

酒吧的人都很羨慕我們,因為在酒吧這種地方是很少能看到真情的,連她老闆都說:「我看出來了,這次你是認真的。」

被別人糾纏她開始動搖

就是有一件事讓我不放心,不管我怎麼說,她都不願辭去酒吧的工作。我對她說:「我可以養活你,你別在那裡工作了。」她卻說:「我沒有收入了,萬一哪天你不要我了,我該怎麼辦?」為此,我們曾商量要做點生意,但因為生意不好做而放棄了。

9月的一天,她回家特別晚,回來後跟我說有個男的賴在酒吧不走,一直纏著她。她還表示很討厭這樣的人。從她的態度看,我也覺得她確實是很討厭這個人,沒有再多問什麼。

過了幾天,我去酒吧,那個男的也在那裡,她指給我看了,並告訴我,他叫羅志軍。因為我在,羅志軍沒有來找她,不過卻在酒吧等了很久。

天氣漸漸冷了,那天,我給她送衣服,她的同事說她在KTV包房。我卻沒聽見唱歌的聲音,推門進去,我發現她正在裡面跟羅志軍聊天。當時我什麼也沒說就出來了,她也跟著我回了家。回去後,那個男的並沒有死心,而且不停地給她打電話,發短信,心情不好的我跟胡曉敏吵了一架。

第二天,胡曉敏沒有去上班。羅志軍的電話追了來,她對他說已經有男友了,然後把電話給了我。羅志軍約我晚上談一談,我答應了。其實,我知道這所謂的「談一談」就是決鬥。於是我打電話叫上了很多兄弟,準備晚上跟他算賬。哪知道,當一切都準備好,我準備出門的時候,胡曉敏拿起刀片要自殺。開始我以為她是嚇我的,但她真的把自己的手割傷了,鮮血直流。她哭著要我不要去,還說只要我不去,什麼都答應我。「我們明天就去領結婚證!」聽到她這句話,我最終沒有赴約。

最終,我們也沒拿結婚證。我心裡很清楚,拿結婚證只是她的氣話,是為了不讓我去找羅志軍算賬。

可是羅志軍的糾纏並沒有停止,為了不吵架,她一下班就把手機關掉,否則手機裡就全是他發的短信。

為了要錢我與家庭決裂

我說過我們準備做點生意的,但是認識她短短幾個月,我銀行的十幾萬已經用完了。無奈之下,我決定回家向父母要。我們家也知道我在外談了一個朋友,只是沒想到,用錢這麼厲害,都不願意給錢我,我就在家裡鬧。我跟父親吵的時候,姐姐上來阻攔。我當時真是鬼迷心竅,就想著要錢,一拳把姐姐擂到地上,把姐姐的腿摔傷了。為了不讓我鬧事,父親無奈之下給了我一張卡,對我說:「你拿去吧,以後我就當沒有你這個兒子了。」

拿了卡,我一刻也沒有猶豫,馬上趕到武漢。誰料,用的時候我才知道那張卡根本沒用,裡面一分錢沒有。

沒有拿到錢,胡曉敏很失望,總說我騙了她。可是除了向家裡要,我沒有別的辦法了。於是我硬著頭皮又往家裡打電話,父親根本不接我電話。後來還是我媽心疼我接了電話。我氣恨恨地埋怨父親騙了我,害我身無分文,害我在外無法做人。後來媽媽瞞著父親給我寄了3000塊錢,拿到錢後,我馬上給了胡曉敏1000塊。

沒有要到錢,胡曉敏開始催我做事。她說跟我認識以來就沒見我正經做過事情,要我好好做事。還要我跟家裡人和好,不要再這樣僵下去。

一開始我沒聽進去,到後來我才知道她是真的生氣了。10月中旬的一天,她突然跟我吵,說我整天只顧著玩,要我回家去。這樣,半勸半威脅的情況下,我不得不回家了一趟。

以前我回家,一到家她的電話就會跟來,短信不斷,但這一次我回家,她卻一條消息都沒發給我。我給她打電話怎麼也打不通。我把電話打到她老闆那裡,他說胡曉敏沒上班,還以為她跟我在一起。我心裡一震,立馬打個的回到武漢。

兩個人她都不選擇

回到武漢,我發現她把手機放在家裡了。打開手機,羅志軍給她發了短信,說給她買了衣服讓她去拿。我用她的手機給羅志軍打了電話,是她接的。她知道我回來後,很快就回了家。對她,我一句重話都沒有,只說:「我不怪你,這件事,以後也不提了,我只有一個要求,你們不要再聯繫了。」而她聽我這樣說,當時就清了東西要走。我攔住她:「我以後會好好做事,不讓你難過。」就這樣,我們和好了。可是下午,當羅志軍打電話來時,我發現她接了電話就捨不得掛掉。羅志軍在電話裡要她選擇,落選的一人自動退出。我同意了,但要求必須是三方同時在場時把這事說清楚。可是,胡曉敏卻堅決不表態,我知道她不選擇可能也是因為選擇不了。那時,我真的感覺到她變心了,她不選擇羅志軍可能只是覺得對不起我。

終究,我還是選擇了放棄。分手那天,我又去了酒吧,在那裡喝到胃出血,老闆把我送到醫院,派人守了我一夜。她跟他都來了,談的還是那個話題:選擇,可是我已經不想再折騰了。出院後,我自己找了個賓館住下了。她的老闆說我傻,說在那裡工作的姑娘伢,哪個有真情,可我不願意把她想成那樣的人。分手,我也跟她說好了,做她的哥哥就行。

(一聲歎息從遠在深圳的電話那端傳來,這一聲歎息終究還是暴露了聶遠松的情感。我說:「分就分了,何必還要做什麼兄妹,給自己再找些聯繫的理由。」他又歎了一聲氣,說:「人都說我傻,其實她也很傻。羅志軍跟她長不了。要曉敏做選擇那天,我在電話裡問他能不能保證每月給曉敏3000塊錢,他根本就沒有吱聲。小敏很生氣,搶過電話,要他答應,以後不向他要錢就是了。看來曉敏是不顧一切了,可是羅志軍卻根本不會那樣投入。」「所以你就借了兄妹的情分,留一個念頭,以後萬一她要分手了,你會繼續回到她身邊。」聶遠松沉默了一會,說:「我還是做她的哥哥吧,她認為這樣會好一些。」)

李青說情

做不成情人就做兄妹。這種情形出現,多半是因為落花有意流水無情。如果由流水一方提出,既是委婉拒絕對方的情意——做了兄妹,也就斷絕了男女之情;也是給落選者發安慰獎,用親情來代替給不了的愛情。如果由有意的一方提出,則仍是割捨不掉對那個人的癡心,所以還要留在他(她)身邊,幻想著對方有回心轉意的一天。

無情方可進退自如,有情自然會處處掣肘破綻百出,所以這樣的提議,不論由哪方提出,對無情的一方都不會造成太大的困擾,可是對有意的一方,好比口渴難耐的時候瓊漿玉液擺在面前卻不能碰,簡直算是一種折磨。

聰明的,分手了就不要再做什麼兄妹,既自欺也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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