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女為悅己者容」這句話實在有些偏狹,男也為悅己者容,丈夫愛美,就是對愛的另一種詮釋:珍愛自己,便是珍愛家人,珍愛這份平凡的生活。
有女人數落丈夫邋遢,洗澡、換衣服等還要妻子耳提面命。我呢,恰恰相反,為丈夫過分講究而哭笑不得。
丈夫其貌不揚,是那種先天不足靠後天來彌補的有心男人。戀愛期間放寒假時我請他來我就讀的大學玩,心下也有「相面」之意。他來信婉拒,說是早已和學校計算機中心聯繫好不回去了,暑假再見。果然暑假不約自來,雖不是高大威猛的帥男子,卻也乾淨利索、一派儒雅,就敲定自己做他的女朋友。待到女朋友成了媳婦,他才老實招認:當年寒假的事是假的!我噌地跳開他懷抱,目眥盡裂:「好哇,你竟敢耍手段騙我?」他忙不迭解釋:「豈敢,冬天我怕冷,以我這等『嬌攜身軀再裹著臃腫棉衣,肯定不堪人目,嚇得不敢見你,夏天就自信些。」我怒氣冰釋,心裡竟湧滿感動。
可是婚後該「脫我戰時袍,著我舊時裳」了吧,不!他簡直還變本加厲地講究著。對服飾素有眼光的我在他面前徹底服輸,人家乾脆不勞駕你,凡是自己的衣服,必恭親去買,質量、式樣、做工都有一大堆講究。就像孔子不食刀口不正的肉一樣,如果衣服鞋襪不中意,任你苦口婆心,管它價值若干,丈夫就是不穿!
丈夫身材特殊,褲子須得定做才合身。一日,我夾著衣料和他去找裁縫,他突然說要那種褲邊外翻出一寸的樣式。我簡直要笑掉大牙了:「那是女式,哪有男人穿成那樣呀?」他不僅不臉紅,反而大跌眼鏡地盯著我:「真無知,那原本就是男人穿的。」結果是——裁縫說衣料不夠,只能做成傳統樣式。我樂,他不悅,褲子也束之高閣。過了幾天,我打開衣櫃,兩條嶄新的褲子掛在眼前,仔細一看,赫然都向外翻著可惡的邊。猛一回頭,丈夫正得意而示威地看著我,心裡那個氣呀!
1999年我有幸參加人生伴侶雜誌社在香港召開的筆會。會余,我和一位女友在繁華的彌敦道上流連忘返,在這個素有「購物天堂」美譽的都市裡,我阮囊羞澀,沒捨得為自己買一塊手帕,卻毫不猶豫地為丈夫買了一雙原價500多港幣(當然打了折)的大頭皮鞋。塞進我小小的旅行箱就佔了三分之一的地方,那叫沉埃我就拎著這雙「巨無霸」皮鞋飛泰國,轉澳門,去深圳,到廣州,最終回到北京,歷時月餘,一路上都在被自己的善良和無私感動著,並且無數次設想著丈夫驚喜又感動的表情。及至我獻寶似的捧出這雙歷盡艱辛的鞋,丈夫的滿臉不屑和口出狂言差點讓我閉過氣去:「誰穿它呀,這是工地上做粗活的民工穿的鞋1天知道素來呆板的他這會兒想像力怎麼這麼強,這鞋怎麼就成「民工鞋」了?他仍然捏著銀子要買鞋。在北辰商場,當看到和我那雙樣式相仿但質量差很多的鞋都標價500—1000元時,他這才絕口不提「民工」二字了,但鞋仍是試都不試,大方地送給侄兒了。以後每當看到侄兒穿著那鞋一次,心就疼一次:不僅心疼錢,更痛恨他的固執己見。
這不,鞋的煩惱還沒消除,襪的問題又來了:丈夫的腳「小巧玲瓏」,買男式鞋裡的最小碼還嫌大。冬天他就總是同時穿兩雙襪子,夏天他一天要換兩次,襪子一律是白線襪。於是,浴缸裡每天準確無誤地躺著兩雙髒襪子。我不忍髒襪有礙觀瞻,日日捂著鼻子洗淨。終於洗夠了時一氣之下買了兩打白襪回來,丈夫喜笑顏開:這下好了,我一天想換幾次都有得穿了。
丈夫從「頭」到「腳」都平等對待,毫不鬆懈。談戀愛時,有一回他燙了蓬鬆的卷髮,朋友們笑他「整個一英俊少年」。年齡漸長,他便讓他的頭髮顯示出沉穩來,日日借助摩絲從前向後梳理,紋絲不亂。每逢出門,必是比我更快地站到鏡前,對著自己的頭左抿右拍,直到覺得無一處不妥帖才放心出去。他的同事取笑他:「羅博士,你的頭髮螞蟻都爬不上去。」他一點也不臉紅:「所以螞蟻都跑到你們頭上做窩去了。」每月不等到頭髮長長,他就早早去了理髮店。我調侃他:「小姐洗頭別有一番好滋味吧?」他倒答得坦然:「給我理發的是小伙子不是什麼小姐。」甭管怎麼說,我就是對他這一絲不亂的頭髮很不耐煩。後來他也急了,忽一日下班回來,他站在門外,駭得我半天不敢開門:那一頭長髮不見了,取而代之的是既不是板寸也不是光腦袋的那種「二頭兒」,圓圓的腦袋,戴著圓圓的小眼鏡再加上八字鬍須,活脫脫一個小日本鬼子模樣。我頓時後悔起來,「早知今日,何必當初?」這等模樣還不如螞蟻爬不上去的好。他則得意洋洋地說:「要不是怕門衛不讓我進,我乾脆理成個禿瓢兒。」丈夫單位是中央直屬的科研部門,進出都是大知識分子,儀表都是一派儒雅,他現在這副模樣混在其中,生生就是一個另類打扮,他還嫌不夠要理成光頭!
丈夫換衣服那叫勤呀,夏天一天一次倒能接受,冬天只要天天有熱水他就天天洗,一洗必換全身衣服。以至發展到我一聽見熱水管響,就條件反射地脫口而出:「你今天不要換衣服了吧?」他也終於忍無可忍:「這家裡還有一絲自由空氣沒有?」然後,哪怕是半夜,他必是從頭到腳穿得整整齊齊,在剛剛拖乾淨的地板上印上一個個皮鞋櫻他是決不肯在家換上拖鞋的,理由還是他的審美觀點:「本來就矮,穿拖鞋更不精神了。」
其實,有段日子丈夫有點悔改表現,那是在他讀博士的時候,一則校園學生都崇拜樸素;二則學業壓力實在太重;三則也是過分清貧。丈夫不再講究,讓他洗澡才洗澡,讓他換衣才換衣,襪麼,白的黑的舊的破的給什麼穿什麼。我正竊喜於教育的無所不能時,丈夫終於等到了一個補償自己的機會:去韓國參加一個學術會議,為期不過一周,他卻趁我不在家大肆購買,僅白襯衣就一下買了好幾件,共花三千多塊錢。別人出國賺一點,他卻倒貼。我翻出票據嚴陣以待:鐵證在此,豈敢抵賴?
丈夫回來,還沒等我發問呢,他倒先叫起屈來:「每天吃飯,我都是活受罪。」原來,在韓國進餐時,須脫鞋盤腿打坐。他腳出汗,雖然每天洗腳換襪,但仍有異味,弄得他每次吃飯便如坐針氈。
此時,我早已忘了自己所為何來,真心地為他難堪起來:「吃飯前,你趕緊回房間換上乾淨襪子不行?」「每天都是從會場直接去餐廳,哪顧得上?我帶的襪子也不夠,還好我的襯衣足夠換洗。」我趕緊三緘其口,心下在想:下次去日本,一定記得給他多裝幾雙襪子。
也是這一次,丈夫破天荒地給我買了些女人的小玩意:兩個發卡,一串項鏈和一隻手鐲。雖不值幾個錢,但項鏈和手鐲是石頭做的,潔白晶瑩,正如丈夫這人,樸拙而清澈。
時間長了,不再干涉他,漸漸他就穿出自己的風格來。在外聽了讚美之詞,回來就灌我的「迷魂湯」:「別人都說是你把我打扮得好哩。」
也是近墨者黑,公共場所再見到男士衣冠不整,便有點腹誹,認同丈夫的觀點:衣著整潔,是自尊,也是尊重別人。
丈夫如此愛美,逼得我這「黃臉婆」也不敢過於邋遢,再忙再累,日日必得把家和自己收拾得光鮮亮麗,和同樣光鮮的丈夫出門,常讓別的夫妻側目,和我們熟悉的就把羨慕說出口:「你們總這樣年輕。」我們相視一笑,我便忘卻他因為愛美附加給我的種種辛勞。想起婚後分離的每次相聚,丈夫進得門來,總是從頭到腳洗得清清爽爽,才攬我入懷。他的理由很簡單:「有這麼美的老婆,我必得提著勁才配得上啊!」此時,覺得「女為悅己者容」這句話實在有些偏狹,男也為悅己者容,丈夫愛美,就是對愛的另一種詮釋:珍愛自己,便是珍愛家人,珍愛這份平凡的生活。
今夜,我在電腦上敲完此稿,丈夫等著我小別後的纏綿,擁我入懷,一會兒又輕輕推開我,向衛生間走去。我知道他要幹什麼:怕他的煙味破壞了浪漫情調,他去刷牙,然後用希希爽口液漱口。
我大歎:丈夫的「臭美」真是無所不在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