倭馬亞王朝的政治制度:哈里發制度成為其基幹

倭馬亞王朝的政治制度:哈里發制度成為其基幹

埃及歷史故事

倭馬亞王朝的政治制度:哈里發制度成為其基幹

倭馬亞王朝的統治制度隨著阿拉伯帝國的建立不斷變化,早期哈里發時代的政治體制已不合乎客觀需要。倭馬亞王朝建立初期,反對派在各地暴亂,貝都因人厭惡紀律和放蕩不羈的行為又復活起來,國家陷於動盪不安和四分五裂的狀態。因此,穆阿維葉登上哈里發寶座以後,首要任務就是恢復秩序,謀求建立中央集權制的國家體制。他和他的後繼者,在早期哈里發體制的基礎上,參照拜占廷舊制,發展和健全了阿拉伯帝國的國家機制。

穆阿維葉作為哈里發,是政治、軍事和宗教的最高首領,集政權、軍權和神權於一身。為使倭馬亞家族獨佔至高無上的哈里發權力,穆阿維葉廢止了哈里發選舉制度,實行世襲的君主制。

政權機構

國家政權機構在哈里發以下設各部大臣,輔佐哈里發分掌行政、財政和宗教等方面的事務。其中以掌管財政、稅務的部門最為重要。地方行政方面,全國分為 9 省(後來改為 55省),行省總督稱艾米爾,由哈里發任命,掌全 省軍政大權,具有相當大的獨立性。另有稅務官掌全省稅收,直接對哈里發負責。行省的宗教首領由總督或地方法官兼任。大法官通常在宗教學者中選拔,除辦理案件外,還負責管理宗教基金及孤寡的財產等工作。省以下設 縣,縣長由總督任命,報中央備案。

修建城堡

倭馬亞朝阿拉伯帝國是以沙漠出身的征服者阿拉伯人的統治為基礎的。阿拉伯征服者在征服每一個省區後,都在沙漠和農業的交界處建立一系列的城堡(阿姆撒爾),或利用原有的城市作為統治的據點,他們按照部落,分片住在各個城區裡。他們是特權的統治階級,既佔有土地,又領取豐厚的年金。後來這些城堡發展為城鎮,成為附近地區的商業中心。其中有的發展為重要的工商業城市,如伊拉克的庫法和巴士拉,敘利亞的霍姆斯,埃及的福斯塔特,突尼斯的克魯昂等。

首都大馬士革地處東西方交通要衝,是國際 商業貿易的總匯,交通便利,作為帝國的政治中心,適合於控制邊遠行省。為了加強哈里發專制集權統治,倭馬亞王朝的統治者十分注意交通和通訊的建設。從大馬士革到各行省和各城區都有大道相通,沿路設置驛站,遇有緊急情況,信息迅速傳到大馬士革。駐在各城區的阿拉伯軍隊,一旦接到哈里發的指令,便可快速作出反應。

同化文化

阿拉伯帝國幅員遼闊,民族複雜,人口眾多。阿拉伯人作為統治者是少數,而且其民族先進程度遠遠落後於被統治的各族人民。為了克服阿拉伯人統治上的這種弱點,倭馬亞王朝積極鼓勵非阿拉伯各族人民改宗伊斯蘭教,並許諾與阿拉伯穆斯林享受同等待遇。為了提高阿拉伯語在政治上和文化上的重要性,哈里發規定阿拉伯語為法定官方語言;凡官方文件、官場交談、教育和伊斯蘭教用語,一律使用阿拉伯語言。這些政策產生了積極的效果,帝國內部一些民族逐漸阿拉伯化或伊斯蘭化,從而擴大了阿拉伯人統治的社會基礎,鞏固了帝國的統治。

鬆散集權

但是倭馬亞王朝的集權主義是相對的,哈里發的權力遠未達到東方專制君主那樣的絕對獨裁,它的權力在很大程度上受各省總督和阿拉伯部落長老會議制約。倭馬亞朝阿拉伯帝國實質上是由許多部落、民族、宗教和階級 等集團組合起來的比較鬆散的政治聯合體,哈里發不過是這些集團的共同首領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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