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第安人在美國有地位嗎?印第安人是如何爭取該享有的權力的?
印第安人在美國有地位嗎?印第安人是如何爭取該享有的權力的?今天小編就為大家詳細解讀一下~
在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大約有12000名美國印第安人隨著美國軍隊來到了法國戰場,然而直到戰爭最終結束了,扔人還有三分之二的印第安人並不是美國公民。這些為美國二戰的印第安軍人的身份問題隨著戰爭的勝利與軍隊的復員又浮出了水面。
19世紀,印第安人在美國西進運動中,被美國軍隊和移民驅趕到了保留地。在一戰中加入美軍的印第安人被美國人的主體歐裔移民看成是勇敢和愛國的代表。而印第安人在戰爭中做出的貢獻也被視為美國數百年來白人和印第安人種族對立的終結。
然而,當印第安復員官兵返回美國時,新的身份問題又出現了。在當時的美國,大約有30萬印第安人被迫生活在保留地內,這些保留地和美國各州實施不同的制度,理論上在這些土地上印第安人可以自治,不用納稅。但是印第安人不但沒有美國公民權,還必須服從印第安事務管理局的管制,而保留地本身也逐漸受到白人的侵入和干擾。
按照規定,印第安士兵在退伍後應該回到保留地生活,因為他們在此處有地產和家庭聯繫。但是,已經在歐洲戰場戰鬥又在美國城市長期駐留參加慶祝的印第安人士兵拒絕返回,希望從此定居在城市內,這和美國印第安事務管理局的打算截然相反。最終,在老兵的抗議下,1919年,西德爾法案通過,印第安退伍士兵憑借參戰的貢獻,有權定居在保留地外,並獲得美國公民權。
不過,印第安老兵同時也失去了免稅特權,他們往往被迫要賣掉保留地內部的土地來繳納沉重的地產稅。然而,印第安事務管理局和印第安退伍士兵的衝突很快再起,因為前者希望成為美國公民的印第安人融入社會,「像美國公民一樣生活」,即放棄印第安姓名,改用歐式姓名,放棄印第安傳統服飾和傳統舞蹈,並遵守美國禁酒令。但是印第安退伍士兵堅持抗議和抵制印第安事務管理局的同化策略,他們既不希望被轉化成白人,也不希望被邊緣化,堅持保留印第安傳統方式,並不斷發動抗議運動。
1924年,美國國會通過了《印第安人公民權法》,其中規定:「在美國境內出生的非公民印第安人,就此宣佈為美國公民:茲規定,授予這種公民權不得以任何形式損害或影響任何印第安人對部落或其他財產的權利。」此外,印第安退伍士兵的抗議還推動了20世紀30年代新印第安人法案的通過,美國印第安人在保留地內外獲得了更多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