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爭中被俘的日本軍人回國 只能選擇自殺或他殺
你以為只有中國的軍人戰後得不到回報?更倒霉的在日本呢?
據歷史記載,被敵軍俘虜後又釋放歸隊的日本士兵,被看做是恥辱和不光彩的象徵,日軍內部甚至還有「一旦成為俘虜便自我瞭解」的不明文規定。事實上,日軍早先對戰爭中被俘的處理並不嚴厲。
1905年的日俄戰爭中,約1800名日軍官兵被俘虜。歸國後,這些被俘人員受到俘虜審問委員會的嚴格調查。被俘人員中級別較高的是第28聯隊聯隊長村上正路大佐,他辯稱自己受傷後失去意識,人事不省時落入俄軍手中。村上正路最終被免職並轉入預備役,但未受牢獄之苦。1908年日軍頒布的《陸軍刑法》中也未專門規定對被俘作出的懲罰。
但隨著日軍對武士道精神的狂熱化宣傳,對被俘後歸隊人員的懲罰愈加嚴厲。在大肆宣揚「效忠天皇」的宣傳氛圍中,這種武士文化被更極端和簡單地概括為「為天皇而戰死無上光榮」,戰俘則是「懦夫和叛徒」。
二戰期間,日軍不但對其他國家的戰俘施以殘酷折磨,而且對本國被俘人員的處置也殘酷到不近人情。八路軍對日軍採取不殺俘虜、厚待俘虜的方針,還釋放了部分俘虜。接受日軍調查的多數士兵都供稱,被俘期間每天有數頓餐食及香煙發放。還有部分士兵稱受到治療以及獲得回日軍所需路費。八路軍的俘虜政策原本希望能打破日軍關於「被俘後會被殺」等欺騙性宣傳,並引起日軍士兵的厭戰反戰情緒。然而,這樣做並沒有什麼用,在日軍俘虜被釋放歸隊後,大部分的結局就是被槍斃,或被逼自殺。
日本頭號戰犯東條英機編寫的《戰陣訓》中要求:「懂得羞恥的人才能自強。應該經常想到家鄉門風的聲望,更加勤勉,以不辜負父老鄉親的殷切期望。活著就不能接受被俘虜囚禁的侮辱,死了也不能留下罪過禍害的壞名聲。」資料中顯示,有被俘的士兵供述:被俘後感到「玷污了部隊的名譽,萬分抱歉」、「是失敗後沒有臉繼續活下去的心情。」,甚至有人說「感到最大的恥辱並試圖咬舌自盡,但沒能成功而遺憾萬分」。
日軍士兵被俘不僅會使個人名聲受損,連帶所在的部隊以及家人的名聲也會受到影響。如果他在被俘後又被釋放歸隊,甚至會被要求自殺以保全部隊和家人的榮譽。起初這僅是基層部隊的私下作法,但《有關歸隊俘虜的參考資料》記錄,日本第十二軍在1941年已明確認為「有必要教育士兵在被俘後盡力脫逃或自我了結」。
如果被俘歸隊人員不進行自我了斷的話,不但日本軍事法庭會予以嚴懲,而且家人也享受不到軍屬應有的待遇。當時因此被處罰的士兵家屬甚至會被鄰居稱為「國賊的家屬」,一些士兵家屬直到上世紀70年代才領到撫恤金。
日軍此舉也影響到反戰同盟中的「日本八路」,為保護仍在日本的家人,他們不得不使用假名。如反戰同盟的日本軍醫佐籐猛夫,一直使用「山田一郎」這個假名。在反戰工作中犧牲的今野博化名為中野博,宮川啟吉化名宮川英男,這在當時實屬不得已而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