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平安時代持續了多久?政治上有哪些特徵?
平安時代即以平安京(京都)為都城的歷史時代,始於794年(延歷十三年)桓武天皇遷都平安京,終於1185年(文治元年)鐮倉幕府成立,歷經400年。莊園制度讓開墾耕地的人永久擁有耕地,他們結合成利益集團,更武力兼併莊園,漸成各地武家實力的來源。下面小編就為大家帶來詳細的介紹,一起來看看吧!
平安時代是日本古代的最後一個歷史時代,它從794年桓武天皇將首都從奈良移到平安京(現在的京都)開始,到1192年源賴朝建立鐮倉幕府一攬大權為止。
改革不斷
公元781年桓武天皇即位,他遷都葛野,稱平安京(今京都)。桓武天皇積極維護法制,刷新地方政治。公元786年制定國郡司考績條例16條,用以考核地方官吏政績,打擊貪官污吏。另外任用有才能者為郡司,突破譜第禁區。
社會經濟制度方面也進行了改革,桓武天皇鑒於班田收授制度在其實施上存在著一系列問題,乃將班授時間從6年一班改為12年一班。他還實行貸稻(出舉稻)制和改革良賤制度,將出舉稻的利率從50%降至30%;公元789年承認良賤之間通婚為合法,所生子女為「良民」。
良賤制度修改是從法律上取消奴隸制度的一個重要步驟,在此基礎上,10世紀初醍醐天皇統治時期(公元898年—公元929年)終於法律明定廢除奴隸制。
在軍制方面,由於公地公民制在瓦解,公民兵制已行不通,延歷11年(公元792年)桓武天皇乃廢除邊境以外各地的徵兵制,而代之以從郡司子弟和富裕者中招募的「健兒制」。
桓武朝改革使農民的債務負擔和徭役負擔相對地有所減輕,奴婢逐步得到解放,這應視為班田農民和奴隸長期以來進行各種形式鬥爭的另一成果。
桓武朝以後諸代天皇也進行了改革。嵯峨天皇為加強天皇權力,提高工作效率,對政府機構進行了整頓,設置「藏人」和「檢非違使」。隨著不斷改革,原有許多律令內容已經過時,條文需要不斷修改,嵯峨天皇命制定「格式」,取年號名《弘仁格式》。
「格」是經過修改的律文,式是為律文之應用所做的種種細目規定。淳和朝於天長10年(公元833年)修成養老令官撰註釋書《令義解》10卷,統一和固定了令的解釋,並具有令的同等效力。
清和朝於貞觀11年(公元869年)制定《貞觀格式》(格12卷,式20卷),還模仿唐制進一步改進了宮廷儀式。這樣,桓武之後的幾個天皇企圖通過設置令外官和制定格、式,為重建和維持動搖了的律令製作了不懈的努力。
土地制度上的田堵制
由於班田制的崩潰,國家為保證財源,便不得不採用新的租賦征課方式,「田堵制」(負名制)於是出現。田堵制就是讓較殷實的農戶每年承包一定面積耕地的經營,擔負納租責任。這種承包人稱「田堵」(亦作「田刀」,「田部」),所承包的耕地稱為「負名」,「田堵」承包耕地每年春天要向國家提出申請書(「請文」)訂立契約。
田堵制的採用,一方面表明在班田停止後國家力圖通過這種方式來阻止土地歸農民所有,繼續維持土地國有制;另一方面又表明國家在某種程度上承認了8世紀中期以來班田農民鬥爭的成果,即承認了農民對實際耕作的土地的佔有。
「田堵」一詞似乎就是來源於土地佔有者在其所佔土地的周圍築堵(牆)的習慣。當然由於規定契約一年一換,說明田堵的這種土地佔有還是很不穩定的。
隨著田堵制的推行,政府征課租賦已不再按照公民戶籍上的人頭,而是按照登記在土地冊上的田堵實際耕種的土地面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