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歷史上的諾曼王朝,諾曼王朝是如何滅亡的
諾曼底王朝(1066年-1154年,House of Normandy):簡稱諾曼王朝,是英格蘭的一個王朝。
一共有四位國王曾統治英格蘭,統治時間由征服王威廉之後的1066年開始,直至1154年。斯蒂芬死後他的表甥亨利二世繼位,金雀花王朝的統治開始。
日耳曼人的另外一支盎格魯人、薩克遜人、朱特人在5世紀中葉進入不列顛群島,在6世紀末,7世紀初,形成了7個王國,英國歷史上稱為七國時代。
829年,威塞克斯王國吞併了其他6個王國,從此誕生了英格蘭(England)。
1066年,法國諾曼底公爵威廉以親屬關係要求繼承王位,遭到拒絕後,以武力奪取了英王之位,稱為"征服者威廉"(即威廉一世),建立了諾曼底王朝,但是這也造成了日後百年戰爭的根源。
在亨利一世(1100年 - 1135年)統治時期,隨著王權的加強,社會矛盾激化。
1215年約翰(無地王)被迫簽署《自由大憲章》。
1264年的內戰期間,亨利三世被西門·德·孟福爾俘虜。
1265年孟福爾召集國會,成為英國議會的開端。
從1343年起,國會分成了由貴族組成的上院和代表騎士、市民的下院,確立了議會君主制。
威廉一世(1066—1087年)沒收大部分戰敗、逃亡和被殺死的盎格魯·撒克遜貴族的土地,然後分封給自己的親兵、近臣和諾曼底來的僧侶貴族。他傚法大陸歐洲的做法,制訂一套封建等級制度。1086年8月1日,威廉在索爾茲伯裡召開效忠宣誓大會,要求英國所有領主對他行「臣服禮」。為摸清國家的經濟狀況、確定土地稅額和封臣的封建義務,威廉於1086年任命一個專門委員會,在全英範圍內調查土地、戶籍人口、封建主和農奴、莊園等的情況,於第二年編成《土地賦役調查手冊》。由於調查過程進行得嚴厲,清查項目細緻無遺,人們把它比做面臨「末日審判」一樣,稱調查冊為《末日審判書》(Domesday Book)。它將各種依附者簡化為維蘭和邊地農,即農奴階級的主要成分。維蘭是擁有約30英畝份地的農奴,可以使用莊園的牧場和林地,每週為領主服勞役3—4天,須交實物地租和貨幣地租,負擔包括遺產稅、結婚稅、大小什一稅等在內的各種苛捐雜稅。他們的民事案件必須在莊園法庭上審理。維蘭占英國人口總數的38%。邊地農占32%,約擁有五英畝土地,他們每週須服勞役一天,農忙時增加,同樣要負擔各種租稅義務。
諾曼征服的另外一個後果是英國王權的加強,威廉一世不僅鎮壓英國貴族的叛亂,而且對全國實行有效的統治。根據《末日審判書》提供的材料,享有170個貴族爵位的諾曼底人外來者,佔有英格蘭全部地租的將近一半(7.3萬鎊中的3萬鎊)。這些貴族,加上他們的屬下、附庸、侍從,共約一萬人。國王威廉與大小封建主之間建立了主從關係,因而成為整個封建統治結構的核心。他不但依靠諾曼底貴族加強王權,而且大量任用諾曼底人充當英格蘭教會的高級職位,並把全國1/4的土地賞賜給教會。於此同時,高級教士還承擔為國王提供兵役、祈禱和咨詢等義務。每當他提名一位新主教時,就首先接受主教的臣服與效忠,然後授予象徵宗教權力的權戒與權仗,再正式就職。
威廉以後的盎格魯-諾曼國家
征服者威廉死後,威廉二世(1087年—1100年在位)和亨利一世(1100年—1135年在位)先後繼承王位。1106年,亨利一世擊敗了挑戰王位的羅貝爾公爵,締造了英格蘭的長期和平時期。威廉二世和亨利一世在俗世授職問題上與坎特伯雷大主教存在矛盾,即是否由國君授予教職;1107年,亨利一世放棄俗世授職儀式,但在任命教職方面仍保留較大權利。國王對稅收控制得比以前更加嚴格,稅款被郡長搶先截留的現象得到有效控制。1135年,國王的巡迴法官開始周遊各郡縣,監督各地司法。
1135年,亨利一世去世。由於獨子因事故早卒,應由亨利指定的女兒馬蒂爾達繼承王位。馬蒂爾達此前嫁予神聖羅馬帝國皇帝亨利五世(1106年—1125年在位),後嫁予安茹伯爵,所以有很龐大的領地的繼承權。而她的表兄斯蒂芬深得亨利一世的寵幸,在亨利去世時搶先趕到英格蘭繼位。所以,馬蒂爾達與斯蒂芬雙方展開了曠日持久的戰爭,導致國內貴族兩邊倒並趁機擴張自己的勢力,英格蘭陷入了無政府的混亂狀態,內戰還給英國經濟帶了很大破壞。《盎格魯-撒克遜編年史》裡這樣寫道:「基督和聖徒們都睡著了」。
1153年,馬蒂爾達與她的安茹兒子亨利登陸英格蘭,經過幾場戰鬥,他與斯蒂芬達成協議,斯蒂芬繼續擔任國王,死後由亨利繼承王位。次年斯蒂芬死去,亨利二世繼位,金雀花王朝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