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獨立戰爭背景:美國十三個州密謀脫離英國
北美獨立戰爭(英語:AmericanRevolutionary War,1775年—1783年),英屬北美13個殖民地反抗英國殖民統治、爭取民族獨立的革命戰爭。又稱美國革命戰爭或美國革命。
18世紀中葉,隨著北美殖民地經濟的發展和美利堅民族意識的增強,英國與北美殖民地之間的矛盾日益激化。尤其是七年戰爭後,英國為彌補戰爭損失,加重對殖民地人民的盤剝與壓迫,從而使殖民地抗英鬥爭從經濟、政治鬥爭發展到武裝鬥爭。
1770年3月,波士頓慘案發生。
1773年,通過了茶稅法,引起波士頓傾茶事件。
1774年,頒布了5項不可容忍的法令(諸如封閉波士頓港,增派英國駐軍,取消馬薩諸塞自治權,確立英國對殖民地的司法權等),從政治上軍事上加緊對殖民地的控制與鎮壓。
1772-1774年,各殖民地普遍成立通訊委員會,領導抗英鬥爭。
1774年9月5日~10月,北美殖民地在費城召開了殖民地聯合會議,史稱「第一屆大陸會議」(The First Continental Congress)。除佐治亞缺席外,其他12個殖民地的55名代表都參加了會議(多為富商、銀行家、種植園奴隸主,佐治亞州因總督阻撓未參加)。
大陸會議通過了《權利宣言》,要求英國政府取消對殖民地的各種經濟限制和5項高壓法令;重申不經殖民地人民同意不得向殖民地徵稅,要求殖民地實行自治,撤走英國駐軍。如果英國不接受這些要求,北美殖民地將於12月1日起抵制英貨,同時禁止將任何商品輸往英國。
大陸會議同時還向英王呈遞了《和平請願書》,表示殖民地仍對英王「效忠」。會後,各殖民地開始進行起義準備,訓練民兵並貯藏軍火。儘管這次大陸會議沒有提出獨立問題,但它是殖民地形成自己的政權的重要步驟。
1775年4月18日,在波士頓附近的列剋星敦和康科德,殖民地愛國者打響了反抗的槍聲,揭開了獨立戰爭的序幕。
1775年4月19日,駐波士頓英軍奉命去康科德查抄殖民地民兵的軍火,往返途中在列剋星敦附近遭民兵伏擊,損失286人。列剋星敦之戰揭開戰爭序幕
1775年5月10日,北美各殖民地代表在費城召開第二屆大陸會議。
1775年6月14日,決定建立大陸軍,次日任命喬治·華盛頓為總司令。 次年7月大陸會議通過獨立宣言,宣佈13個殖民地脫離英國獨立。
1776年5月,在費城召開第二次大陸會議,堅定了戰爭與獨立的決心,並於7月4日簽署著名的《獨立宣言》,以此為契機,《獨立宣言》被認為是美國建立的開端,此日(7月4日)亦被美國作為國慶日。
1777年11月19日,大陸會議通過了《邦聯條例》。這部條例是北美殖民地籌建十三個新州統一政府的第一個正式文件。按照這部憲法,美國過去的中央權力很小,各州保留了很大的獨立性;各州享有徵稅、徵兵和發行紙幣的權力,聯邦國會只有宣戰和媾和,派遣對外使節,掌管郵政,調整各州關係等權力。
因此,美國儼然是由13個獨立國家組成的鬆懈的國際聯盟。
但由於一些州不願把自己的統治權交給一個全國政府,這個條例直到1781年才最後為十三州全體批准並生效。
1781年3月1日,隨著馬里蘭州的正式批准,《邦聯條例》開始正式生效。
1778年2月法、美簽訂軍事同盟條約,法國正式承認美國。法國、西班牙、荷蘭相繼參戰。 獨立戰爭開始時,雙方實力懸殊,戰爭進行了8年。
到1781年10月,美、法聯軍攻下英軍最後據點約克鎮,獨立戰爭基本結束。
1783年9月3日英美簽訂巴黎和約。
戰爭初期,雙方力量懸殊。英國是當時最強大的殖民帝國,工業發達,擁有世界一流海軍;駐北美英軍約3萬餘人,裝備精良,訓練有素,且以加拿大為依托;但軍隊遠離本土,不諳當地情況,人力物力補充困難;統治集團內部在戰爭指導上存在分歧,未形成統一指揮。北美殖民地人口僅300萬,其中約50萬人為親英的「效忠派」;正規軍剛組建,兵力不足,主要依靠不脫產的民兵和短期服役的志願兵補充,裝備落後,缺乏訓練;各殖民地地方主義嚴重,大陸會議的領導軟弱無力;但進行的是正義戰爭,為獨立自由而戰,得到革命人民和國際進步力量的支持,並可利用英國與法、西、荷等國的固有矛盾,爭取外援。
英法為爭奪海上霸權和掠奪殖民地而進行的七年戰爭,以英國勝利告終。英國在北美接管了加拿大,控制了密西西比河以東的新法蘭西,對北美殖民地全面加強控制,宣告阿巴拉契亞山脈以西為王室產業,禁止殖民地人民染指;並徵收重稅,嚴厲緝私,限制經濟活動,嚴重損害了殖民地各階層人民的經濟利益。
從1619年弗吉尼亞建立議會起,各殖民地相繼成立議會,與英國相抗衡,1765年9個殖民地舉行抗議印花稅大會,掀起反抗怒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