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密納粹“T-4”行動:用安樂死進行謀殺

解密納粹“T-4”行動:用安樂死進行謀殺

揭秘與解密

解密納粹“T-4”行動:用安樂死進行謀殺

儘管開支與人種改良適應性問題在此處的討論中居於重要地位,但我們也不可忽視另一個相對獨立的話題——安樂死:人們因無法容忍的痛苦而要求最後的解脫。這種人在納粹德國與其他社會同樣不容置疑的存在為實施仁愛致死術和對受苦的個人關懷稍有擦邊的政策提供了機會。

如前所述,20年代中葉,埃瓦爾德梅爾策記錄了某些受心智缺陷子女困擾的父母的情況,他們大多從情感和經濟上都疲於應付這類子女。在納粹德國,平民尋求評論某個法律問題或解決個人痛苦的一種方式就是致信元首的總理府。有一名因癌症而垂死的婦女,以及一個名叫克瑙爾的畸形嬰兒的父母尋求獲准「安樂死」,當然我們不應想像想死的德國人都會致信總理府。

1929年希特勒在納粹黨紐倫堡集會上發表的一篇演說觸及了人種改良殺嬰問題:

假如德國每年新生100萬嬰兒,那麼清除其中最弱的70—80萬,最終結果還是實力增強。最危險的事莫過於我們切斷自然選擇的過程,從而失去獲得健全人的可能。第一胎未必總是最聰明和最強壯的。斯巴達——歷史上最清晰的種族國家個案,就系統化實施這些種族法律。現在情緒化人道主義造成的後果,就是我們讓健康者付出代價去試圖維護弱者。

掌權之後,普魯士內政部長漢斯拉莫斯這樣說:

他認為將無價值的嚴重心理疾病患者清除的做法是正確的。他舉出了幾種精神疾病的例子,患病者必須被安置在沙子和鋸末上躺臥,因為他們大小便失禁,他們還會將糞便放入口中當做食物,凡此種種。從這點出發,他說他認為將此類人的無價值生命加以終結是正確的,認為這會為醫院、醫生和護理人員帶來某些節約。

希特勒授權元首總理府負責人菲利普布蘭特教授,再由他們授權指定醫生實施「安樂死」。可以推定此次授權由謀殺項目醫療組成員策劃,他們對任何司法回應都備感焦慮,儘管有必要注意該授權文件並不具備法律效力,而且「安樂死」計劃從未獲得法律批准。即使按照第三帝國法律,這種行為也同屬謀殺。

元首總理府常以令人懷疑的迅捷,詳細制定對「畸形嬰兒」實施「安樂死」行動的官僚與醫務人員構成,借口是來自克瑙爾家族焦慮的父母的那類請求。1939年8月,醫生和助產士被迫將嚴重遺傳疾病和先天性唐氏綜合征、小頭畸形或腦積水、殘肢症和痙攣性麻痺等病例上報某個帝國委員會以進行科學登記。兩名非專業人士——漢斯文茨勒教授進行評審,他們三人在表格上標注相應符號,就應採取的行動過程提出建議。如病例在「安樂死」上被加注「+」,那麼該嬰兒就被轉送到約30家特別兒科診所當中的一家,常用的借口是這些診所能為兒童提供專家診療。

我們應當注意到某些個案中是父母要求將兒童殺死,他們大多數無法應對殘疾兒童。女嬰尤塔因早產患有嚴重發育障礙,朗根霍恩精神病院兩次拒絕接收這個孩子。她父親解釋說:「由於我在一家兵工廠任電氣工程師,有著極度重要的職責,因此我有權享受一名健康妻子的照顧。我們的願望是盡快再要一個健康的孩子。令我們極為沮喪的是假如我們被迫再次接納這個不可救藥的孩子的話,我們的願望就會破滅。」後來殺死尤塔的醫生談道:「她\[那位母親\]已不再來看望那孩子,要做到眼不見心不煩。那位父親同意進行成功的處理。」換言之,納粹開始了其「安樂死」運動,切入點是他們可能遭遇最少抵抗之處,早在20年代他們就該問題進行討論時,這一點就已瞭然於胸。

一旦進入這些特別診所,孩子們就要經受廣泛的測試,某些還會經歷痛苦的實驗。一日劑量的巴比妥酸鹽,如魯米諾鎮靜劑被摻入他們的飲食中以抑制呼吸,以使他們患上肺部疾病,或使用過量的嗎啡-東莨菪鹼將他們致死。關注孩子們的父母被用謊言加以安撫或在確認兒童死亡前禁止探視。多達6000名嬰兒直至16歲的少年,在這個兒童「安樂死」計劃中遭到殺害,遇害者年齡上限被悄悄地從三歲提高到八歲,然後提至12歲,最終被改成16歲。一支擴大的醫療和精神病專家團隊被建立,以應付將成年精神病院住院者殺光的更為龐大的計劃。該行動總部位於柏林動物園大街(Tiergartenstrasse)4號,因此得名「T-4」行動。這些人1939年7月底聚集在柏林,然後布勒通知他們說為了給將來的戰鬥傷員提供床位,有必要殺死一部分正在接受治療的精神病人,儘管無法取得公共法律批准,但他們得到保證,不會依據現行刑法典第211條對他們的行動進行起訴。

有預謀的殺人犯必須考慮誰、哪裡、如何進行?在否決了大客車或火車「事故」後,該問題被移交給阿圖爾林登報告說,用於識別潛在受害者的表格已被發往各精神病院。布拉克說,借助數學比例,整體目標人數已經算出:

按照1000︰10︰5︰1的比例計算,該數字已經算出。其意義為1000人中就有十人需要精神病治療,其中有五人住院。這五人中,有一人要被納入該項目。如將這一比例用於整個大德意志帝國全部人口,那麼就必須估算有6.5—7.5萬個病例。經此陳述,「誰」的問題可以認為已經被解決。

共2頁 上一頁 1 2 下一頁
揭秘與解密
實用查詢
文學資料
健康知識
起名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