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風靡世界的西班牙鬥牛是如何起源的?

揭秘:風靡世界的西班牙鬥牛是如何起源的?

揭秘與解密

揭秘:風靡世界的西班牙鬥牛是如何起源的?

談到西班牙的代表性運動,首先映入人們腦海中的,除了足球豪門巴塞羅那和皇家馬德里等之外,恐怕就是被稱為西班牙國粹的鬥牛了。鬥牛這項運動在今天充滿了各種爭議,但無可否認它的確具有某種令人著迷的野性氣質,吸引了無數藝術家用各種方式表現這種「充滿節奏和感情的藝術」,在海明威的筆下,在戈雅的畫布上,在比才的樂曲中……但鬥牛這種充滿雄性魅力的運動到底是如何起源的呢?

鬥牛的神秘起源

查閱鬥牛的歷史,有些評論家會追溯得很遠,遠到阿爾塔米拉(Altamira)洞窟中新石器時代人類先民的壁畫、遠到吉爾伽美什與神牛的搏鬥、赫拉克勒斯和忒修斯擒捉克里特公牛的偉業,或是密斯拉宰殺公牛的密儀、羅馬角鬥場的表演等等。

這些誠然不錯,在美索不達米亞和地中海地區生活的古代諸民族中普遍都能找到所謂公牛崇拜的痕跡。但如果把現代的西班牙鬥牛簡單溯源於此,就像把現代足球和中國古代的蹴鞠聯繫起來一樣,會令人略有渺遠和牽強之感。實際上,現代鬥牛運動的直接淵源在中世紀,是從中古時代西歐兩種最流行的貴族運動——狩獵和騎士比武結合演化而來。

狩獵是人類最古老的生存手段之一,也是西歐中世紀騎士社會生活中的重要娛樂和社交活動。貴族騎士作為職業軍人,他們在參加戰爭互相殘殺之餘,平日的主要消遣也多與軍事技能訓練有關,以滿足其好鬥本能並發散過剩的精力。由於狩獵具備軍事訓練的實戰性,還能滿足騎士們從物質到精神諸多方面的需求,使得他們尤為熱衷。在長達八個世紀的伊比利亞再征服戰爭(Reconquest,公元711-1492年)的間歇中,摩爾人和基督徒騎士們都將伊比利亞土地上的野生動物當做目標,在狩獵中一較長短。

因為鹿和其他溫順的食草動物很容易獵殺,所以赳赳武夫們更偏愛兇猛和更具挑戰性的對手。雖然被逼急了的熊或野豬偶爾對獵手構成威脅,但這樣的刺激經歷可遇而不可求,多數情況下,這些動物還是會選擇逃跑而非迎戰。

直到騎士們與伊比利亞野生的公牛相遇,他們發現這種健美雄壯的野獸,以其獨特的高貴和勇敢,比起逃生寧願選擇戰鬥,並且永不退縮,至死方休。與公牛的搏鬥本質上已不再是你逃我追的狩獵,而是一場狂熱的野性碰撞和交流,是「狹路相逢勇者勝」的最純粹表達。或許起初是一些有創意的貴族想到了活捉公牛飼養起來,避免自己在野外奔波搜尋的辛苦,還可以隨時捕獵、尋找刺激。

在十一世紀左右的法國,貴族們發明了騎士比武並傳播到歐洲各國。這一特殊的競技娛樂在磨練戰鬥技能的同時,還可以在大眾面前展示勇氣和技巧,贏得臣民們的敬仰,一舉兩得。但是,早期的比武規則非常簡單,參加者使用實戰武器縱馬而戰,競技場幾乎與真正的戰爭無異,傷亡之事非常普遍。這種「浪費基督徒的鮮血」、「揮霍金錢,助長貪婪和驕傲」的活動遭到了羅馬教會的嚴厲譴責,從英諾森二世(Innocent II)到尼古拉三世(Nicholas III),歷代教皇屢次頒布禁令,禁止騎士比武,並將參加者革出教門。雖然各國騎士基本對禁令置若罔聞,但伊比利亞的統治者們發現,與公牛的搏鬥不但同樣能在公眾面前展示技藝,炫耀武力,還能規避教會對基督徒無意義的同室操戈的譴責,何樂而不為?就這樣,在中世紀伊比利亞的某個偏僻角落,作為西班牙國粹的鬥牛運動被創造了出來。

從貴族到平民

第一次有史可查的鬥牛活動,發生在1128年的洛格羅尼奧(Logrono),為了慶祝卡斯蒂利亞-萊昂國王阿方索七世(Alfonso VII,King of Leon, Castile and Galicia)與巴塞羅那的貝倫加利亞(Berengaria of Barcelona)的婚禮。從這裡開始,編年史上記載國王們為紀念重要事件,或招待他們的貴賓而舉辦鬥牛活動的記錄越來越多,似乎成了慣例。

應該說,鬥牛並非西班牙的專利,文化、語言同屬一系的葡萄牙、法國南部奧克西坦尼地區都是鬥牛運動的擁躉。但在征服戰爭之後,鬥牛運動已經成為西班牙貴族以大無畏的勇敢和宗教狂熱戰勝異教徒的象徵性儀式。為了表現尚武精神,國王有時甚至親自下場,挺槍縱馬與公牛搏鬥。例如卡洛斯一世1527年在巴利亞多利德(Valladolid)為慶祝他的兒子、後來的菲利佩二世(Felipe II)誕生而舉辦的慶典,以及菲利佩四世為招待來訪的英國威爾士親王(後來的國王查理一世)和白金漢公爵,而在在馬德里的主廣場(Plaza Mayor)上的進行的表演。

西班牙國王卡洛斯一世,同時也是神聖羅馬帝國皇帝查理五世,西班牙日不落帝國的締造者。嚴格地說,他不是西班牙人,但他在巴利亞多利德廣場上殺死公牛的壯舉體現了他對西班牙騎士文化的尊重,迅速贏得了西班牙人的好感。

在菲利佩二世統治期間,教皇庇護五世(Pius V)震驚於西班牙人對鬥牛運動的熱衷,他不理解這種無理由的殺戮意義何在,於是下令禁止這一活動。但西班牙人對此不予理會,繼續我行我素。當時,西班牙的國力如日中天,又是天主教陣營對抗新教和土耳其穆斯林的絕對主力,教會沒有理由在這無關宏旨的問題上與西班牙鬧不愉快,於是庇護五世的後任格裡高利八世很快廢除了禁令。正如當時西班牙著名學者和詩人路易斯‧德‧萊昂修士(Luis de Leon)所評論的,「鬥牛運動已經融入了西班牙人的血液中,想讓他們放棄是徒勞的。」

十八世紀,隨著哈布斯堡王朝終結,法國的波旁王室入主西班牙,他們帶來了近代追求優雅舉止和藝術品位的貴族風尚,在競技場上追求血的刺激無法和高貴的身份相符。因此,鬥牛逐漸退出了貴族娛樂圈,但西班牙民間對這項運動仍然非常著迷,熱情不減,結果鬥牛從一項貴族運動轉而進入民間,鬥牛士不再是貴族騎士,而開始從平民中間誕生。

從馬背到徒步

一直以來,鬥牛都是一項騎在馬上的運動,騎手也就是鬥牛士,以高超的技藝控制馬匹,引逗公牛,然後用長矛將公牛刺殺。表演過程中,雖然有一些徒步的助手用白布在一旁分散公牛的注意,但主要的表演和最重要的刺殺環節,都是由馬上的鬥牛士完成。

但也就在十八世紀,這一情況發生了改變。1726年,在隆達(Ronda)的一次鬥牛表演中,弗朗西斯科·羅梅羅(Francisco Romero, 1700–1763),一位徒步的鬥牛士助手請求騎手和觀眾們允許他徒步刺殺公牛。抱著試試看的想法,大家同意了。結果電光石火之間,羅梅羅輕巧地避開了公牛可怕的頂撞,用佩劍將牛刺殺。這一壯舉讓觀眾為之瘋狂,也改變了鬥牛運動的歷史。

接下來的幾次鬥牛中,羅梅羅成功複製了他用布引逗、用佩劍刺殺的精彩表演,征服了越來越多的觀眾。較之仍然帶有貴族軍事技藝色彩的騎馬鬥牛,徒步鬥牛顯然更平民化,也更加充滿刺激性和戲劇張力。

弗朗西斯科·羅梅羅,一個出身寒微的人,自此成為歷史上的第一位職業鬥牛士(matador),並被稱作現代鬥牛運動之父。跟隨他的腳步,拉斐爾·莫利納(Rafael Molina,1841- 1900)、胡安·貝爾蒙特(Juan Belmonte,1892–1962)和馬諾萊特(Manolete,1917–1947)等一代代傑出的鬥牛士將這項運動不斷推向新的高度,促成其從原始的捕殺、中世紀的狩獵、到將藝術性和技巧性完美結合的變化。直到今天,西班牙、法國、葡萄牙、哥倫比亞、厄瓜多爾、危地馬拉、墨西哥、巴拿馬、秘魯和委內瑞拉,仍然有成千上萬的人為之瘋狂。

需要補充說明的是,騎在馬上鬥牛的方式並沒有因為徒步鬥牛的盛行而退出歷史舞台,直到今天,騎馬鬥牛仍然是西班牙鬥牛中的一個專門類別和葡萄牙式鬥牛的主要部分。在公牛面前,騎手和坐騎可以表演出不遜於花樣馬術盛裝舞步的美妙步法,這種臨危不亂、人馬一體的默契配合,無疑也具有極高的觀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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