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德互不侵犯條約性質:到底因何蘇德簽訂此條約
"革命妥協」說。《蘇德互不侵犯條約》是「利用帝國主義之間的矛盾,打破帝國主義包圍,粉碎帝國主義陰謀的革命妥協」,「它與列寧主義的外交原則:既考慮蘇聯的國家利益又考慮全世界進步人類的利益是不相違背的」(劉士田《評蘇德互不侵犯條約——與布列斯特條約比較》)。
「綏靖」說。「蘇聯與德國締結條約是真正的禍水西引,實行了比英法更甚的綏靖政策」(帥橋昌《又一種綏靖》載《世界史研究動態》1985年12期第47頁);《蘇德不不侵犯條約》「同《慕尼黑協定》的區別僅僅在於,英、法犧牲了捷克斯洛伐克和自身利益,而蘇聯得以強行恢復了1913年的俄羅斯帝國疆界」(沈志恩《1939~1941年蘇德關係剖析》);《蘇德互不侵犯條約》與《慕尼黑協定》並無本質區別,都是歐洲大戰前夕綏靖政策的典型表現,或者說蘇德條約是繼英法之後蘇聯掀起的又一個綏靖高潮」(孫紅旗《蘇聯與綏靖政策》)。
「分贓」說。《蘇德互不侵犯條約》「是一樁大國之間帶有分贓性質的秘密交易」(徐熾慶《從列寧的對外政策評蘇德互不侵犯條約》(江西師大學報)1984年第4期);《蘇德互不侵犯條約》「是一份地地道道的大國宰割小國的預分贓合同」(陳海燕《從布列斯特到莫斯科──綜論戰前蘇德關係》)。
「同盟」說。《蘇德互不侵犯條約》「成了事實上的同盟條約」(王斯德《論蘇德互不侵犯條約(一九三九·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