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為什麼要永久中立?瑞士是如何成為永久中立國的?
今天小編為大家帶來了一篇關於瑞士中立的文章,歡迎閱讀哦~
我們都知道,瑞士一直歷來都是永久中立國,即便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也是如此,所以當年有很多人或是政治犯都會跑到瑞士躲起來。瑞士中是瑞士額哎叫政策的主要原則之一,規定了瑞士不參與到其他國家之間的軍事衝突。且自1815年《巴黎條約》確立中立以來,瑞士從未參加過任何局部戰爭和國際戰爭。那麼,我們就來分析一下為何世界上那麼多國家,瑞士可以成為永久中立國呢?
一、瑞士中立的起源?
「中立」一詞源於中世紀拉丁語彙,1536年才第一次使用,17世紀才在瑞士扎根。這個觀念正式成為瑞士國家行為準則則在1674年。
當時的瑞士經歷了宗教改革的動亂、目睹了歐洲三十年戰爭給其鄰國造成的苦難,以及感受與強國為鄰的壓力,終於在當年 「國會」上宣佈作為中立國行事,不再以任何方式參加一般的戰爭。
實際上,大多史學家們通常認為,在處理內部事務中顧及各方利益,慣於採用不偏不倚的協商仲裁手段維護大局的做法,就是一種中立。如對鄰國關係左右平衡、互不干涉,也是這種思想的表現。
瑞士在1511年與奧地利哈布斯堡王朝簽訂《世代結盟》條約;1516年與法國締結《永久和約》,在這兩個歷史上與邦聯時敵時友的國家間謹慎行事,也能稱為中立。
在16—17世紀間,瑞士在歐洲列強的不斷爭奪中,與各方簽下不少不同的盟約,左右逢源,以求「明哲保身」。特別是在1618至1648年歐洲三十年戰爭中,新舊教以德意志為主戰場進行大規模的戰爭。瑞士被參戰國所環繞,其中各方都有它本身或者它的各成員以往的盟約國。
但是瑞士已經在1529年、1531年國內因宗教改革而爆發過內戰,這次斷然拒絕了各方的建議,採取中立態度。
其結果,一是避免了領土遭受戰爭蹂躪,保障了國內經濟的相對繁榮;二是避免了內部新舊教派隨之再發生內戰,保障了國內的政治穩定。
三十年戰爭中,瑞士雖然無戰事,但其部分邊界難免不受戰火騷擾。由此瑞士人想到,在交戰國之間保持中立,還需要自我保護,若要禁止外國軍隊過境,必須有自己的武裝力量。
1647年由邦聯各成員共同訂立《維爾防衛協定》。這便是瑞士人為加強自我保護而確立的「武裝中立」之起源。戰爭結束後,1648年歐洲大多數國家聚會明斯特,共同簽署《威斯特伐裡亞和約》。和約中正式記下德意士邦聯1499年就取得獨立的承認。
此後,如前所說1674年「國會」對外宣佈以「中立國」行事;1689年「國會」的代表們認為「中立」是「共和國的基礎之一」。「國會」對外再三宣佈用武力保護自己的中立。瑞士對自己中立地位的堅持,逐漸使得各國重視起來並切實加以尊重。
自1648年起150年間中立也保護了瑞士,直至1798年法國軍隊以革命為名進軍瑞士,拿破侖傲慢地對瑞士人說: 「在我面前,你們的中立是一個毫無意義之詞!」瑞士的中立又受踐踏。1815年維也納公會和巴黎協議才使瑞士獲得永久中立的地位。
二、瑞士如何成為永久中立國?
瑞士中立歷史事實的出現,或者法律文件的確立,都有其複雜的國內外環境、背景及要求。 首先,瑞士的自然條件、地理位置對其中立思想、傳統的產生,以及中立政策的確立、推進起了重大作用。
瑞士位處幾乎是西歐的中心地帶,四周被法國、德國、奧地利、意大利和列支敦士登所包圍,自古以來就是聯繫東西南北歐的交通要道。然而,瑞士又是一個地形複雜的山國。
阿爾卑斯山佔全國面積的60%,其重要山口,如聖哥大、聖伯納德、辛普朗,富爾克等都是歐洲具有戰略意義的通道。這樣的地理條件,使之成為一個「過境國」,山口要道成為兵塚必爭、必經之地。當周邊國家戰火蔓延之時,瑞士勢必會首當其衝受害。為此,中立地位對這個夾縫中求生存的小國至關緊要。
從傳統背景看,自古以來最早的結盟山民們是為了反對侵略、捍衛自己的自治主權、獨立和自由而相互聯合。相互援助、共渡難關是生活在自然條件惡劣、交通不便的貧困地區的人民相互關係的基礎;當他們結盟互助時,拒絕由別人統治無疑是同盟的基礎。
追溯瑞士聯邦早期形成過程,那些差異較大的地區結合也是要求彼此尊重、互補介入糾紛,各方都希望保持自己原狀,正是為此他們才加盟。正是這樣的自由,平等、獨立的思想孕育出互助,協調,仲裁乃至中立等手段以維護他們之間的關係。
所以雖然作為理論、文件,瑞士的中立產生於近代,但是其思想與實踐可謂由來已久。
在三十年戰爭之後到法國大革命之間,瑞士經過了150年不受外敵人侵的時期。這正是瑞士中立政策逐步發展的過程。1814-1815年的瑞士同歐洲其他國家一樣百廢待興。
維也納會議的召開也是為了重建經歷了二十多年戰亂的歐洲,而瑞士這個飽受四面夾擊的小國由於其地理因素起了決定性作用。當時的普魯士同意英、俄使瑞士變成緩衝國的意見,它的宰相梅特涅甚至聲稱: 如果瑞士不存在,就應該創造一個出來。
由此可見,瑞士中立不僅為造福瑞士人民,且完全是為了歐洲整體的利益。1815年3月20日在維也納簽訂條約,為歐洲利益同意賦予瑞士永久中立地位。總之,從《巴黎協議》內容看,瑞士的中立不是強加的,而是被承認的。從此之後不僅在歐洲,而且在世界其他地區,瑞士的永久中立逐步得到廣泛承認和尊重。
三、瑞士中立國的影響
瑞士對外關係的基礎實際就是永久中立。最早在1815年的維也納會議上歐洲大陸各國承認瑞士的永久中立地位,後來在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後,凡爾賽和會上再次為列強所確認。中立政策是國家的原則,依照這一點,瑞士在百餘年間不再與他國結盟,不捲入任何性質的戰爭、不參加任何集體安全體系,嚴守自立。
瑞士雖然是中立國,但也並非兩耳不聞窗外事。兩次世界大戰瑞士都沒有從軍事上介入,但是猶太人黃金案與納粹黃金案的暴露,說明了不論主觀意願如何,當時瑞士政府的中立多少帶上一點自欺欺人的色彩。
此外,在兩次大戰中,不同語區的瑞士人,對與各自語種相關的國家的傾向性更大些,尤其在第一次世界大戰中,德、法語區的對立情緒非常嚴重,有時一此法語區的人民甚至把德語區人看成瑞士的奸細。
然而第二次世界大戰中德意法西斯的殘酷喚醒了瑞士人的良知和民族意識,大多數人民都能拋開母語情結,回到中立和民族團結的起點,共同渡過難關。
除此之外,瑞士往往利用中立地位向他人他國提供便利,或提供地點,或居間調停,或提供人道主義援助。在這些方面,瑞士在世界上的作用還是有目共睹的,有時有些工作也是非它莫屬的。例如,瑞士既非聯合國成員,也非歐洲聯盟成員。但是它卻慷慨地接納、安頓了眾多國際組織;頻繁舉行各種國際會議。
特別是在瑞士名城日內瓦,有大大小小百餘個國際組織,其中最著名的有聯合國駐歐洲常設辦事處(又稱聯合國日內瓦辦事處)。該處成立於1946年,位干萊芒湖畔萬國宮內。包括中國在內的一百多個國家在此派有常駐代表團。
設在日內瓦的聯合國機構有:聯合國貿易與發展會議、聯合國難民事務高級公署、聯合國開發署、救災署等等;還有一些專門機構,如世界衛生組織、世界氣象組織,國際勞工組織、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等等。
四、總結
瑞士作為一個中立的東道國也比較容易去接待不同方面人士和組織。一些可載人史書的國際會議、名人會聚就曾在此舉行,令後人難忘。瑞士還與一些以發展援助為宗旨的國際機構合作,提供人道主義的援助。尤其最出名的機構「紅十字國際委員會」。
該委員會實際上是瑞士的一個民間機構,但是它的活動卻是國際性的,借助瑞士的中立地位,在國際衝突、戰爭期間充當各方的中間人。如果沒有瑞士國家的中立地位,也很難設想該國的一個民間組織可以得到國際社會如此的信任和敬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