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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孩子,我願意低到塵埃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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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起的日子久了,愛與恨都快分不清楚。對父母來說,只有一點是確定不疑的,孩子應該是愛的結晶。不但如此,孩子也應該成為破裂家庭的粘和劑。

■采寫:記者馬冀通訊員吳志華

■講述:淑梅(化名)

■性別:女

■年齡:39歲

■職業:職工

■學歷:本科

■時間:10月16日下午

■地點:楚天都市報一樓大廳

淑梅(化名)的眼角抵擋不住歲月的侵蝕,可以看到明顯的皺紋,不過這皺紋也換來了眼角眉梢的一份從容。她一開口,提到自己的婚姻,似乎有百種滋味一齊湧上心頭,眉眼間充斥著傷感和憂鬱,紅了眼圈,幾乎要哭出聲來。

來之不易

我的婚姻可以用八個字來形容,「說來話長,來之不易。」

我出生於武漢市一個普通家庭,初中畢業後一邊打工一邊學習,後來應聘到一家工廠上班。在那裡,我遇到了同事偉業(化名),他只比我大兩天。

我們五六個年輕人住在工廠職工宿舍的簡易房子裡,偉業住在我隔壁。我身體一向不好,每次上樓都累得氣喘吁吁,從同事的口中得知,偉業每天都很關注我,總是悄悄跟別人打聽我的情況。我雖然很感動,可是早期經歷過一次創傷,使我對愛情有一種恐懼和排斥,何況我對偉業並沒有什麼感覺,在我的印象中,他是一個不思進取的男人。所以當他找機會向我表白的時候,我拒絕了他,可他卻對我展開了更猛烈的追求。

他每天下班後都約我出去逛街,有一天在江漢路上,他談了很多自己對事業、婚姻、家庭的看法,其中很多觀點使我頗為吃驚。我發現他並非像我想的那樣。

我坦白告訴他,我曾經有過一段感情經歷,而且已不是完整的女兒身。他並不吃驚,也坦承他讀大學時曾做過一次酒後亂性的荒唐事。我想既然我們都可以不在乎彼此的過去,他又對我如此癡情,就試著交往吧!

1993年冬天,我大病了一場,幾乎無法行走。臥床的一個月裡,是他一直在悉心照料我的飲食起居。有一陣子我便秘,他硬是用手一點一點地掏,沒有任何嫌棄的表情。我被徹底感動了,一個受過傷的女人,遇到一個對自己這麼好的男人,還有什麼猶豫的?我的父母本來也不贊成我和他交往,覺得他的家境太好,怕他對我並不是認真的態度,可是經過這一病,大家都相信他是真心的了。

1994年底,我們租了一間15平方米的房子,找朋友借了一張雙人床,簡單地舉辦了婚禮。因為他的家人對這樁婚事很不樂意,所以我們並沒有按照武漢當時結婚的習俗走任何程序。

愛恨交織

第二年秋天,女兒出生了,靠著兩個人加起來才400元出頭的工資,生活過得很拮据。我的身體仍然很差,一病就要臥床數天,偉業卻對我非常好,尤其是生病的時候,對我照顧得無微不至。這樣的生活是美滿幸福的,只是他喜歡在外面打麻將,我常常為這個和他慪氣。

後來,偉業沒和我商量,辭職去了一家保險公司。在保險這個行業裡,做了2年也沒有什麼業績,家裡經濟更加困難了,我知道他每次去母親那裡要錢貼補,他卻從不告訴我。

工作上的不如意,使得偉業愈來愈頹廢,他借忙業務之名,成天在外面打麻將,晚上回得很晚。直到有一天晚上,我在家做清潔,發現床底的空調不見了。我還找到一本賬本,上面一一記錄著什麼時候借什麼人多少錢,總共高達一萬多元。我頓時覺得偉業已經不是5年前我認識的那個靦腆誠懇的人了,我有些不認識他了,那種感覺很可怕。

1998年6月我賭氣去法院起訴離婚,想嚇嚇他,督促他改掉壞毛玻在法庭上了他作了很長的答辯,很動情,我泣不成聲,這不像是一場離婚起訴,而只是夫妻兩人鬧矛盾找法官調解。法庭判給他6個月寬限期,從法院回來後,他的確有些轉變,好好跑了幾個月的業務。

11月裡我又發病了,癱在床上,好長時間才完全恢復。在那場病中,周圍的人都以為我再也站不起來了,只有偉業對我很有信心,他每天送我去醫院,背進背出,我吃了六七百副中藥,都是他又熬又喂。後來能下床了,我拄著拐棍去上班,他每天帶著孩子去接我。我一手牽著他,一手牽著孩子,一家三口在黃昏時的大街上慢慢走,覺得日子雖然艱難,卻是幸福的。我很感激他,對病中的我不離不棄。

人都是複雜的,他一方面對我這麼好,另一方面卻還是舊習難改,我病稍微好點,他又開始行蹤不定。他有時回得很晚,我賭氣不願意給他開門,對他說以後超過10點半,我就鎖門睡覺了。沒想到這樣一來,他竟然徹夜不歸了,後來發展到三天五天的不回家,也沒任何消息。他偶爾回家,但時間總是有意和我錯開,我下班回來,看見家裡多了他換洗的衣服,或是其它東西有動過的痕跡,知道他回來過,但一直碰不到他的人。過年的前一天,他悄悄回過家,送了幾條魚回來,還給我們娘倆疊好了被子,只是仍然不和我正面相見。我堅持上班、兼職,帶著女兒艱難生活著,想著他的好和不好,心裡又愛又恨。

過了兩年多這樣的日子,我始終盼著他回頭,可是他竟如此不負責任,我決定再次起訴離婚。其實我只是想試探一下他的想法,可是他真的去了法院,我們兩個人都不肯低頭,離婚變得不可挽回了。我們住的房子是他母親名下的,一直沒過戶,我走的時候才發現自己一無所有,孩子也判給他了,因為我連自己都快養不活了。

孩子的心聲

離婚後,我一心投入工作,自修拿到了本科文憑。2003年我應聘到一家公司,正在試用期內,女兒打電話跟我說爸爸找了一個阿姨,我心裡特別難受,想著女兒以後要面對一個不知道對她怎樣的後媽,我很後悔當初賭氣離婚。

我托同事去找偉業談,他也表示後悔,說一直覺得我們兩個人始終是會再走到一起的。然而他的父母不同意,他自己也在兩頭權衡,遲遲不肯給我明確的答覆。後來他有幾個月沒跟我聯繫,我認定他已經選擇了別人,漸漸開始有些心冷了。直到去年10月的一個凌晨,突然接到他的電話,說他要回來,問還有沒有機會?不久他果然來找我了,我故意激他說,天亮之後就要去相親,他聽了很失望,立即要走,我留住了他,以為這樣他就會完全明白我的心意。第二天我要出門去上班,他迷迷糊糊中攔住我,要我吻他,我吻了他,還狠狠咬了他鼻子。

淑梅講到這裡,有些淒慘地笑了,幽幽地說:「那天我以為是我們倆新生活的開始,現在想起來才意識到他是在以那種方式跟我訣別1

我等待著,以為我們一家三口馬上就可以重新團圓了,女兒又會有一個完整的家,可是接下來的8個月,他卻沒有再主動聯繫過我,我打電話給他,他都以各種理由搪塞,不願意談復婚的事。

我又找了一份很不錯的工作,生活不愁了,還有了一定的存款。我想把女兒的撫育權爭取過來,因為女兒名義上跟他,實際上一直跟爺爺奶奶住在一起。女兒離開我後,有時在電話裡表示想回到我身邊,我每次聽了都只能哭。她埋怨我說,媽媽你那時為什麼要把我讓給爸爸?你太狠心了!我心裡像針扎一樣難受,離婚前的那兩年,我每天早出晚歸地上班,女兒放學回家自己做飯,她才六七歲。

我知道我們的離婚在孩子心裡造成了很大的陰影,她在電話裡跟我說,媽媽,別看我白天都是好好的,跟別的同學一起上學放學,可是晚上我躲在被子裡哭的時候你們誰又知道?有些家長知道我的父母離婚了,就不讓他們的小孩跟我玩,我後來不得不撒謊,說我的爸爸媽媽都是24小時工作的,所以我只好跟著爺爺奶奶生活。我有個同學父母也離婚了,我最明白他的難受,我在學校都替他瞞著別的同學,不想他又像我一樣受到歧視……

女兒的話像錘子一樣,每一句都重重敲打著我的心,我愈來愈意識到離婚是一種錯誤,年輕的時候自尊心太強,任何時候都不肯低頭,現在我寧願像張愛玲那樣,「低到塵埃裡」,只要他回頭,我任何時候都願意接受,孩子需要一個完整的家,需要父母共同的愛。

[編輯手記]此時彼時

責任編輯張慶

此時的塵,彼時的花。美的事物,都佔據妙的時辰。

英雄和美人,都是人間不許見白頭。其實,人還是那個人,只是時間變了,一切就都變了。

感情也一樣。彼時,他追著她,她高昂著頭。此時,他不理她,而她又想回頭。她後悔,在他仍在乎她的時候,離了婚。她想回到過去,讓感情也一起回到過去。可惜,時間變了,一切都變了。

我們無法拽著時光老人的腳,讓他倒著跑回從前,是否就意味著我們無法改變現實,淑梅也永遠無法實現心願呢?倒也未必。

淑梅想讓孩子有個完整的家,除了讓時光倒流,收回錯誤的決定之外,還有另一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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