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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不知嬌妻的姓名與單位
2004年5月中旬的一天,在南寧市邕寧縣食品公司下轄的一家食品站任倉庫管理員的蘇鵬家中突然來了幾位穿檢察官制服的不速之客,詢問他的工作情況。
「我今年24歲,大專畢業後曾在四川、廣東等地打過工,去年7月應聘到這家食品站工作至今。」蘇鵬一字一頓地回答。
「請談談你的婚姻狀況。」檢察官話鋒一轉。
蘇鵬先是一愣,然後極力保持平靜:「我妻子曾經是個離異女子,帶著和前夫所生的孩子獨居。我和她認識後慢慢產生了感情,兩人於去年7月5日登記結婚。2003年12月29日生下了一個兒子。」說到這裡,蘇鵬顯得有些不好意思:「因為我們婚前就同居了,所以領出《結婚證》後5個月就生了孩子。」
「你妻子叫什麼名字?在哪兒工作?」檢察官冷不丁地問道。
蘇鵬睜大眼睛愣在那兒,半晌說不出一句話,最後搖頭說:「我記性不好,都給忘了。我拿《結婚證》、《戶口簿》和孩子的《出生證》給你們看。」蘇鵬隨後翻箱倒櫃找出了「三證」。只見《結婚證》上女方的名字叫方艷,《戶口簿》和《出生證》中「父親」一欄裡都填寫著「蘇鵬」的名字。
「孩子真是你的嗎?」檢察官兩眼逼視著蘇鵬。
「不信你們可以做親子鑒定埃」蘇鵬將胸脯拍得咚咚響。
經過廣西金桂司法鑒定中心DNA鑒定,揭穿了蘇鵬的謊言:方艷的兩個孩子和蘇鵬根本沒有任何血緣關係!
一個風華正茂的大專畢業生為什麼要做「替身丈夫」?為何違反常理將他人的孩子歸到自己名下?在辦案人員的再三追問下,蘇鵬長歎一聲,無奈地道出了其中的隱痛——
●大學生捨身成了「替身老公」
蘇鵬是廣西邕寧縣人,大專畢業求職遭挫,回到老家。2003年6月2日,堂兄蘇玉俏找到了他。42歲的蘇玉俏是邕寧縣食品公司經理,以前蘇鵬曾乞求堂兄幫其在下屬企業謀個職位,但被秉公辦事的堂兄一口回絕。
「現在我手下的一個食品站正缺一位倉庫保管員,工作輕鬆,待遇不錯,你有沒有興趣?」堂兄的話令蘇鵬興奮無比。
「不過,你得幫我辦件事——你必須馬上結婚。」蘇玉俏解釋說,「我有一個很好的外地朋友,他的女兒方艷想把戶口遷到邕寧。你和她登記結婚辦妥戶口遷移手續後可以馬上離婚,不影響你的生活。」
蘇鵬見堂兄對朋友如此仗義熱心,再想到自己求職路上的種種艱辛,他沉吟片刻後點頭答應了。
第二天,蘇鵬就到食品站報到上了班。一天,堂兄打電話讓蘇鵬馬上到縣民政局與一位女孩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蘇鵬見到了神秘女孩方艷,她20出頭,面目清秀,肚子似乎微微隆起。
當兩人手捧著紅色燙金的《結婚證》走出民政局後,「新娘」方艷衝著他莞爾一笑:「謝謝你,老公!」然後一甩秀髮飄然而去。「新郎」蘇鵬這才想起自己扮演的角色:自己只是成人之美的「替身老公」。
此後,蘇鵬再也沒有見過「新娘」,他把《結婚證》鎖進抽屜,連新娘的名字也給忘了。
●「替身丈夫」險成「重婚犯」
不久,蘇鵬與一位叫金美的白領麗人一見鍾情,愛得難捨難分。3個月後,女友悄悄對蘇鵬說:「我懷孕了!」一道難題頓時蹦了出來。
金美是獨生女,她的母親知道女兒「有喜」後不願讓女兒墮胎受苦,催促蘇鵬快點把婚事辦了。丈母娘還根據生辰八字選定了良辰吉日,這讓蘇鵬從熱戀中如夢初醒:自己現在是個有妻室的已婚男人,豈能再娶老婆?情急之下,他悄悄給堂兄打電話,表達了盡快離婚的念頭。
「不行!」蘇玉俏斬釘截鐵地告訴他:「實話告訴你,方艷是一位廳級高官的「二奶」,讓你跟她結婚的目的就是為了給「二奶」的孩子上戶口。在沒有辦妥戶口之前,你必須保留丈夫身份。」
蘇鵬對自己的「典當婚姻」越來越糊塗,本來說好是給「妻子」辦戶口的,現在卻變成為「兒子」上戶口了,但他不敢多問,只好找各種借口推遲和女友金美的婚期,一心盼望著婚生「兒子」快點辦妥戶口。
男友的借口引起了金美的不快和懷疑,細心的她便暗中調查,不料卻查出一條如雷轟頂的消息:男友早在一年前已經登記結婚並生育一子!
第二天,金美撕毀了婚禮請柬,一個人含淚到醫院打掉了胎兒,帶著傷痕纍纍的心逃出了蘇鵬的視線。蘇鵬欲哭無淚,他第一次品嚐了「替身婚姻」帶來的苦果。
就在蘇鵬陷入失戀的痛苦中時,一位叫詹妮的保險公司女職員與他邂逅。有了前車之鑒,蘇鵬打算趁早消除「隱患」,急不可耐地找到婚姻中介人堂兄說:「既然方艷已經為孩子上了戶口,我們就該結束這場遊戲了!」不料,堂兄的一席話讓他傻了眼:「你急什麼?女方哺乳期法律不准離婚。」堂兄警告他:「在我沒有批准你離婚之前,一定要穩住陣腳,不可輕舉妄動。」
在度日如年的等待中,2004年4月中旬傳來一條令蘇鵬振奮不已的消息:堂兄突然改變主意,恩准他離婚。想著自己馬上可以衝出「圍城」恢復自由身,蘇鵬在卡拉OK包廂裡唱啊跳啊玩了一個通宵。
誰也沒有想到,在這個節骨眼上平地起波瀾,等待他的卻是另一個出乎預料的結局。
●「典當婚姻」牽出案中案
2004年4月下旬,一封署名舉報信飛到紀檢、公安和檢察機關,舉報南寧市邕寧縣食品公司經理蘇玉俏「重婚」,與「二奶」同居數載並生育兩個私生子。舉報者正是蘇玉俏的妻子。
5月17日,蘇玉俏被紀檢機關「雙規」。蘇玉俏開始還矢口否認自己「包二奶」,說方艷是堂弟的合法妻子,自己有空去看望照顧一下弟媳是人之常情,並願意通過DNA鑒定「驗明正身」以討「清白」。然而鑒定結果卻是賊喊捉賊:方艷的兩個孩子都是這位蘇經理的「傑作」。面對無法抵賴的「人證」,蘇玉俏低下了頭,坦白了自己的風流韻事——
1998年初,蘇玉俏在南寧市大沙田吃夜宵時,認識了一名叫方艷的廣西浦北籍女服務員,兩人眉來眼去擦出了火花,不到一周便發生了性關係,從此如膠似漆地纏在一起。方艷懷孕後堅持要把孩子生下來,2000年5月他們的第一個私生子在縣醫院出生。2002年1月,蘇玉俏利用職權將方艷安排到下屬企業工作。2003年5月,方艷又懷上了蘇玉俏的孩子,方艷又堅持保留這個「愛情結晶」。為了給這個沒出生的私生子上戶口,蘇玉俏調動大腦每一個細胞,終於想出一著「妙棋」:借婚姻的「殼」給「黑戶」私生子以「合法身份」,並輕而易舉地和堂弟完成了「典當婚姻」的交易。豈料後院起火,聽說「大奶」追查「二奶」後,慌了手腳的蘇俏馬上打電話給堂弟,要求他和私生子做DNA鑒定。在蘇玉俏看來,自己和堂弟有血緣關係,自己和「二奶」的私生子應該和堂弟也有血緣關係,這樣鑒定結果出來便會從生理上洗脫掉自己的嫌疑。誰知DNA「不識趣」,鑒定結論與「替身父親」蘇鵬沾不上邊,偏偏顯示屬於蘇玉俏「版權所有」。
辦案機關在查處這起「包二奶」案件中,發現方艷花12萬元在南寧市大沙田鴻喜花園買了一套住宅,她的經濟收入沒有購房能力,辦案人員順籐摸瓜揪出了風流貪官:蘇玉俏不僅挪用公款支付兩個私生子的生活費用,而且用公款為「二奶」營造安樂窩。2005年2月19日,邕寧縣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處蘇玉俏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緩刑兩年。
案中案的曝光也給「替身丈夫」蘇鵬帶來致命的打擊。他的第二任女友詹妮羞憤難當,揚長而去。工友們對這位高大英俊的大學生靠「典當婚姻」換取一份工作的行為所不齒,人前背後的嘲笑令蘇鵬無地自容。堂兄倒台後,食品公司將蘇鵬辭退。更令蘇鵬難堪的是,現在仍然身為人夫的他無法擺脫「典當婚姻」的枷鎖。2005年3月上旬他起訴離婚,「妻子」方艷在案發後帶著兩個私生子從人間蒸發,他連婚也離不成了。按照法律規定,蘇鵬衝出「圍城」的惟一途徑是經過法院宣告「妻子」失蹤這一公告程序,而且至少要等到兩年後才能起訴離婚,判決後公告送達又需半年。在這期間,蘇鵬的第三次戀愛只能望婚興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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