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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述:方方,女,25歲
吊帶衫,超短裙,黃鞋綠襪,紅髮藍眉,挎一隻超大貝蒂包,誇張的裝束配一張卡哇伊的臉,站在我面前的方方,分明似十八歲的街頭少女,哪裡有廿多歲女子的成熟與穩重。
「丈夫」男友都不再理我
一周前,洪文正式和我說分手。
我找過洪文,哀求過馬克,哀求、懺悔、眼淚流成一條河,眼睛哭成一對桃。這兩個都曾發誓一生一世不讓我難過的男人,像是商量好似的,鐵了心不再理我。我現在是眾叛親離,也沒有人同情我,可我覺得自己好委屈。
兩個月前,馬克回國,我們沒有攜手步入婚禮,而是去辦了離婚。一出民政局,像剛剛獲得自由的鳥,我立即飛去找洪文。一個電話把正在上班的他從公司叫出來:「我決定嫁給你啦!」
洪文喜出望外,馬上拉著我到商場買鑽戒。
那只漂亮的鑽戒,才戴了一個多月,他就把它要了回去,還咬牙切齒地丟下一句「你是個騙子,以後再也別讓我見到你。」我至今都沒弄明白,洪文是如何知道我和馬克登記過一事。
我是騙子嗎?我問自己。我不是。至少我對洪文的感情是真實的,他從一開始就知道我和馬克的關係。
是的,我是和馬克辦了結婚登記,可我們並沒有結婚,別說辦喜酒,連新房都沒準備,馬克就去國外工作了。
整整一年,在形式上我或許是馬克的太太,但實質上,我卻是洪文的未婚妻。我惟一的錯,就是沒有告訴他我已經登記的事實,為什麼要說呢?我認為自己完全有能力處理好這件事,事實也證明我處理好了。難道這一張薄薄的紙,比我們之間的感情還重要嗎?
媽媽罵我沒腦子,我太貪玩,連自己的婚姻大事都當兒戲,活該!
我承認自己是個天性貪玩的女孩,而且一玩起來就忘乎所以,因為貪玩,不知道耽誤了多少大事。就說高考,我偷偷跟著鄰居到崇明玩。
偏巧遇上颱風,輪渡停航,等我趕回上海,語文考試早結束了。這次貪玩換回的教訓是巨大的,從大學落到中專,原本立志當醫生的理想是泡了湯,只能學國際貿易。若不是我跑得快,差點被爸爸用菜刀劈死。
熱戀中的情感插曲
都說有失必有得,讀中專惟一的好,是讓我認識了馬克,被女生公認「帥呆了」的計算機老師。
半年後,他跳槽去一家公司,我也正式榮升他女朋友。暗戀他的女生一大堆,馬克卻偏偏看上不算最漂亮的我,還說是被我天真可愛的氣質所吸引。
馬克長我七歲,名牌大學畢業,不但長得好,而且還天生一副好脾氣。處處讓著我順著我,即使我再蠻橫再霸道,他也從不和我一般見識,任由我作翻天,等我精疲力竭沒有了戰鬥力,他再集中火力給我擺事實講道理,那份誨人不倦的耐心和固執,讓我愛來讓我恨。
馬克說他有個妹妹和我差不多大,同樣可愛調皮,可惜十年前意外溺水身亡,他把對我的愛歸納為「戀妹情結」。
老爸老媽對馬克很滿意,也就見了一、二回,人前背後不停地誇,那架勢,恨不能立即把女兒白送給人家當老婆。「像儂迪能格小姑娘,尋到像馬克格樣的男小囝真是福氣。」
正當我沉浸在戀愛幸福之際,邂逅初中同桌洪文。當他叫我名字的時候,我還真沒認出他,幾年未見,原本又矮又瘦的他,變得人高馬大,還紮了辮子。他身邊那個像范冰冰的漂亮MM,竟然讓我心生莫名其妙的嫉妒。
他說他在東華大學讀設計,還向我介紹那女孩是她同學。當他問我在哪裡上學,我脫口就說「交大計算機」,連我都驚訝自己的撒謊,大概是為了面子吧。交大是馬克的母校。分手時,我們互相留電話。
過了一個多星期,洪文給我打電話,約我晚上去他們學校看時裝表演。我想也沒想就答應了,畢竟時裝表演的誘惑力還是不校
看完演出,我們就沿著延安路邊走邊聊,以前讀書時的好多事我早忘了,可他卻記得很清楚,尤其是我們同桌的點滴細節。
就這樣忘了時間忘了一切,居然一直走到外灘。我告訴他我其實並沒有考上交大,而是在一所中專,他聽後並不驚訝,「那又有什麼。」他的寬容使我意外。
倉促登記怕出軌
這之後,我常和洪文見面,有時是單獨,有時是跟過去的同學。我喜歡看他畫服裝,喜歡聽他侃設計大師和品牌故事。
我們常見面,看畫展、逛商嘗泡酒吧、喝咖啡、看電影。洪文對我有一種說不出的誘惑,那種看似故意的頹廢,那透著藝術的氣質,那不修邊幅的邋遢……
總之,洪文和馬克是兩種不同類型的男人,相同的是都對女孩子有誘惑力。
起先並沒有覺得有什麼不妥,直到有一天我們走在路上,他親暱地摟住我的腰,我才意識到自己可能陷入另外一份感情糾葛。
我說我有男朋友,他說那有什麼?我也有女朋友,不過剛分手罷了,我覺得我更喜歡你。難道你不喜歡我嗎?這個問題還真把我問住了。
這段時間,我和洪文見面的次數遠遠超過馬克,和洪文在一起,我也的確很開心。
我知道事情不能再這樣下去了。不然對馬克是一種傷害,畢竟我們已經有了三年多的感情。而此時,馬克告訴我將被公司派往新加坡工作一年。
思前想後,我認為結婚是惟一能收住我心的辦法。我對馬克說,我想結婚,他聽了有些驚訝。因為此前我一再聲明三十歲以前我不想結婚。
我不敢直視馬克眼睛,我說我們結了婚,你可以安心,我可以放心,結婚對我們都是一種約束。我也算有了歸屬。
我對馬克說,是不是可以不去,他說別人想去還去不成。你就等我一年,回來後我們立即補辦婚禮。我一定把我們婚禮辦得最隆重最豪華,讓你成為最幸福的新娘。
在馬克準備出國的當兒,我們辦了結婚登記。
預謀分手計劃
我努力克制著不和洪文見面,一次又一次地拒絕他的邀請。馬克去後沒多久,一次我打國際長途過去,是一女人接聽的,雖然是白天,但我首先想到的就是他在外有了女人,我在電話裡傷心地哭,罵他負心郎。任憑他解釋那是房東太太,替他打掃房間,我還是不相信。
我主動給洪文打電話,一半是賭氣,一半為報復。和洪文在一起久了,我也有一種罪惡感,覺得這是不妥,可每次他一個電話,我立即會跑去見他。
很長一段時間,我在懺悔和快樂的矛盾中,與洪文保持著密切的關係。那種偷情的快樂,像吸食鴉片一般叫人上癮。我一直沒有告訴洪文我已經登記的事實,也說不上是不是故意。
洪文說要娶我,並發誓說這一生非我不娶。為了證明他的真心,他把我的名字文在他的胸口,這讓我感動不已。
要知道,理性的馬克是決計不會有這麼瘋狂的舉動。
儘管心裡老牽掛著馬克,但和洪文在一起的時候,卻把他忘得一乾二淨。愛情的天平開始悄悄轉移。
和馬克分手,把一生交給洪文的念頭越來越強烈,又不想讓馬克太受傷害。想了又想,我制訂出一套自以為周密的分手計劃。
先是冷落。我不再主動給馬克電話,也不上網和他聊天。手機響了一看是他,立即關機。之後解釋說最近很忙。他好不容易回一次上海,我佯裝出差,和洪文一起去外地旅遊。
第二步,故意找茬和他吵架。明明是我不接電話,卻偏偏說他在外面有了花頭,不再像以前那樣關心我。還專門挑我出差的時候休探親假,說明他根本就不想見我。
要分手是真,吃醋亦是真。我甚至威脅說,不分手我就自殺。我這麼一鬧,大家都相信我,連他父母都覺得是兒子做了什麼對不起我的事。我看他垂頭喪氣的樣子,也深信他有問題。
成功地實現了我的分手計劃。可最終我卻沒能獲得原本期待的幸福。
這是誰之過?
旁白
遊戲人生者,必將成為被遊戲對象。
人生似一場遊藝,愛情和婚姻都屬於成人的遊戲,必須遵守成人世界的遊戲規則。少兒不宜。像方方這等心智尚未成熟的成人,同樣不適合這類遊戲。
落榜後的方方,對馬克的愛只能說是淺表層的。「暗戀他的女生一大堆,馬克卻偏偏看上不算最漂亮的我。」那是一種虛榮心的滿足,而馬克的「戀妹情結」,更使這場愛情從一開始就先天不足。
一個對她百依百順,一個對他作天作地,失去平等的愛情,似乎更像是親情、更類似友情。
任何一個男人,在獲悉真相後,都會像洪文那樣鄙視方方。這看似薄薄的一張紙,承載著忠貞和責任。結婚和不結婚,不僅僅是法律上的約束,更是一個質的變異。
洪文對女主人公的愛是真實的,只是她沒有意識到,沒有坦白的勇氣。如同犯了錯誤的小孩子,擔心被責罵,想著自己來解決一切。最後越弄越糟,錯誤越犯越大,沒了周旋餘地,更是瞞不過大人。
方方跟犯了錯的小孩沒啥兩樣,自作聰明地設計了一套分手方案,小丫頭原本想誰都不傷害,結果連自己也傷害其中。畢竟她不是小孩,錯誤是不能原諒的,真如她母親所說:活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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