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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日報 談燕
據上海市民政局婚姻管理處統計,今年1月至9月,上海市有20200餘對夫妻協議離婚,比去年同期增長30%。而同期由人民法院調解判決離婚的共11000餘對。
據盧灣區民政局婚姻管理科的工作人員介紹,新的婚姻登記條例讓結婚和離婚手續變得更為簡便,這本是從人性化角度出發,提高效率,方便大眾,但有人卻趁機「濫用」這一便利。
家住盧灣區的趙女士幾年前帶著兒子改嫁,一家人相處平和。但就在前不久,夫妻倆以感情破裂為由,帶著離婚協議書來到婚姻登記處辦理離婚手續。事後趙女士道出緣由:兒子要當兵,因丈夫歷史上曾有問題,她擔心孩子政審通不過,所以先跟丈夫劃清「界限」。反正現在手續簡便,等孩子入伍後,兩人再復婚也不遲。
李女士與丈夫離婚沒幾天,就發現他還有隱匿的財產,加上孩子不想跟著父親,要求母親撫養,於是兩人想變更離婚協議書。但根據新的婚姻登記條例,民政部門無權變更協議書。「如果到法院申請,不僅時間拖得長,還要付訴訟費。」兩人考慮再三,決定先復婚,登記不到一周,夫婦倆就拿著新擬定的離婚協議書來到民政部門辦離婚手續。
以前辦離婚手續,最快也要一個月,現在最快十分鐘就能辦妥,不少夫妻只為爭一口氣,就草率離婚。有一對小夫妻,今年剛結婚。因妻子經常要隨老闆外出應酬,丈夫開始疑神疑鬼,結果很快就慪氣離婚。可離婚僅8天,兩人又覺得離不開對方,於是來到婚姻登記處要求復婚。據悉,今年以來,僅普陀區民政局婚姻管理科就接待了8對年內結婚又離婚的年輕夫妻。
針對目前出現的「濫用」離婚便利,以及因一時衝動而草率離婚又復婚的情況,市民政局婚姻管理處最近已在全市推廣《婚姻告知書》,告知離婚雙方解除婚姻關係後所要承擔的權利和義務,並加大對有關法律法規的宣傳,避免當事人因共同財產、子女撫養等問題出現糾紛。此外,全市各個登記點也配備了專職婚姻咨詢員,對那些因一時衝動而要離婚的夫妻給予善意的提醒和勸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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