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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雷小剛(化名)認識時我才18歲,剛高中畢業。2003年夏天,我高考落榜了,老師和父母都要我復讀,可我考慮了一下家裡的情況,爸媽雙雙下崗了,底下還有個僅比我小一歲的弟弟將要升高三,我若復讀,父母的壓力就太大了,我選擇了就業。
只有高中學歷的我哪能找到好工作呢!我就業的第一步就是到一家大型超市做售貨員,雷小剛就是我在超市認識的。雷小剛只有初中學歷,家是郊區農村的,他在超市干進貨上架的活,手腳麻利,人很勤快,又很憨直。他和我們區的幾個售貨員都很熟,大家經常在一起開玩笑,有一天說到找對象的事,就有一個姐妹逗他,說我們這五個姑娘中他最喜歡誰?這本是逗著玩的話,沒想到雷小剛卻很認真地說:「我覺得袁瑗好,她上進有學問。」他這一說倒把我窘住了,我一個高中生有什麼學問啊,人家大學生都一層呢,說我有學問,還不把人大牙都笑掉了。我紅著臉罵他胡說,他卻認真地說:「你就是和別人不一樣嘛,別的姑娘下班了都吃喝玩兒去了,就看見你去上學……」
沒想到看起來憨憨的他還有這個細心勁,對女孩子的評價和時下許多浮躁的小伙子不一樣。由此雷小剛給我留下了一點好印象。
自那次之後,雷小剛就公開地追求起我來。剛開始我對他沒有一點感覺,雖說有些好印象,但那離喜歡還差得遠,那時真是太年輕太幼稚,擱不住小剛的熱烈攻勢或者說是軟磨硬泡,很快我就投降了,接受了他。那時的我沒有任何戀愛經驗,錯把習慣和好感當愛情了,就這樣我們倆一直交往了下去。
前兩年,我年齡還小,就和小剛談著,對以後的事很少考慮。高中畢業後,我一直堅持學習,學了一門外語還自考了大專,雖然大學的門我是沒機會進去了,但我並不想隨波逐流地混日子,我想多學些知識總歸是有用處的。大專文憑拿到之後,我又自考本科學歷,學的是漢語言文學專業。小剛對我的學習是很支持的,但他自己卻對學習沒有任何興趣,我勸他趁年輕也學點東西,他說他差得太遠了,要學也學不來,他只能好好幹活,多掙點錢。小剛說的也是實話,初中畢業的他基礎確實太薄弱了些,我理解他,但兩個人文化差距越拉越大,共同語言越來越少,也會動搖感情,但小剛不會想到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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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小剛談了兩年之後,我父母才知道我倆的事,父母激烈地反對我和小剛談戀愛,他們不是嫌小剛人不好,我媽說他人看起來倒老實,但自身條件太差了,一個初中生,家又是農村的,看得見的前途一點都沒有,怎麼能找這樣的人呢?我們家的情況本來就夠糟了,父母把全部的希望寄托在我和弟弟身上,他們不能看著我的未來和小剛連在一起。
我猶豫了。
2006年下半年,我離開了那家超市,應聘到一家公司做文員,這個崗位對別人來說也許很平常,但對我來說卻是往前跨了一大步啊!我的生活面貌因此改變了,小剛還是在那家超市幹著老本行。
到新單位之後,工作環境變了,同事的面貌也變了。有好幾個優秀的小伙子追求我,因為我還和小剛交往著,我都沒答應。而且因為我跟他在一起,家人反對得我連家都不敢回了。和小剛的戀愛現在只剩下習慣和羈絆了,有幾次分手的話都到了嘴邊,但我說不出來,小剛是個死心眼的人,我怕他接受不了,做出一些不理智的行為。
去年年初,小剛對我說他們家意思我倆年齡都不小了,希望年內把婚事辦了。我這才發現,我和他的事到了不得不解決的地步。在這種情況下我怎麼能嫁給他呢,我滿腦子想的都是如何開口和他說分手!我鼓足了勇氣對小剛說,我倆不合適,分手吧。小剛的反應我怎麼都沒想到,他眼睛都紅了,睜得大大的像兩塊燒紅了的炭,嘴唇哆嗦著一句話都說不出來。我看他那樣子像要上來把我撕碎,可他沒有,他一轉身就向路上一輛急馳而來的小貨車撞去,我傻在了那裡,腳挪不動,口乾得想喊喊不出來———
一聲刺耳的剎車聲,那輛貨車在距小剛不到兩步遠的地方剎住了。只看見司機從車窗探出頭來破口大罵:「找死啊……」小剛還像個木頭人似的站在車前,路旁愛看熱鬧的路人都停住了腳圍了過去。我撥開圍住的人群,拽著小剛的胳膊把他拉了出來。他還掙扎著不走,那會兒我只有哄他了「我說著玩呢,你怎麼能這樣?」他這才挪動了腳步。
這後來因為兩個人吵嘴,那是2007年夏天的傍晚,當時兩個人正在濱河路上走,他說他家要在10月份給我們辦婚事,為這事我倆吵上了,我又說出分手的話,他二話不說,就往河邊跑,預備跳河,被我拽住了。有了這兩次,嚇得我再也不敢說分手的話了。
小剛後來對我說,沒有我他活不成,與其忍受我蹬了他的痛苦,還不如早早死了的痛快。
分手的話我是不敢說了,可這樣以死相逼更疏遠了我對他的感情。我不知道怎麼辦好,我和他的事情就這樣一天天地拖著,他要結婚,我不鬆口,滿腦子想的是如何和他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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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小剛分不了手,也還不算太痛苦,更痛苦的是我遇上了我喜歡的人。
兩個多月前,我一個同事的朋友開始追求我,以前追求我的男孩子我都拒絕了,一方面是因為有小剛,現在我才知道最重要的原因是他們沒讓我真正動心,可這個男孩不同,他在我眼裡是那麼優秀,他就是我一直喜歡的那種類型,而且他對我非常真心。他家裡不同意他和我交往,為此他都和家裡鬧翻了。他對我的心真的讓我很感動,我真心地愛上了他。
一邊是我真心愛著的人,我錯過了他就會錯過一生的幸福;一邊是我擺脫不了的他,我要和他分手也許會激他走絕路,那樣也會給我留下終身的遺憾。我該怎麼辦呢?我和那個男孩子一起出去吃了頓飯,和他在一起我體會到從未體會過的心跳,可當我倆從餐館出來他要牽我的手時我拒絕了,我想起了小剛,沒和小剛分手,我就沒資格再牽別人的手啊!這種現實讓我痛苦。
第二天我又一次向小剛提出分手,並且告訴他我有了真正喜歡的人。他一下子就變臉了,問我那人是誰。我自然不肯說,他就搶我的手機,要從上面查出號碼來,說他非得找出這個人算賬,反正他不想活了。我死死地抓住手機,我只有一個念頭,不能讓他倆有任何衝突,事實上,我那個朋友還根本不知道有他的存在,我怎麼能因為自己傷害他呢?在爭奪手機的時候我一頭撞到了桌角上,額頭碰破了,血汩汩地往出冒,小剛這才住手,把我送到醫院包紮。從醫院出來,他對我說:「如果想分手,你先殺了我。」還說,他不會放棄我的,他相信只要他對我好,我會愛他,我們以後一定會幸福的。我要瘋掉了。
我捨不得放棄我愛的人,可那個愛我的人卻不放我。我就這麼危險地徘徊在兩個男人之間,我該怎麼辦呢?我不想腳踩兩隻船啊!可我沒辦法。
記者手記:
碰到一個尋死覓活的主,一時還真無萬全之策解決這個問題,先別激化矛盾,定下心來徐徐解決。畢竟那個小剛是因為愛才這樣的,雖然愛得有些一根筋,但把一個死心眼的人逼上絕路到底有些不厚道。
可「強扭的瓜不甜」,婚姻是終身大事,也不能因此勉強。試著慢慢地說服,也可找人從旁勸解,讓他明白這個理,看能奏效否?
唉,戀愛容易分手難,尤其碰上這種太不灑脫的對象,真是件進退兩難的事,談對象可真要謹慎從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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