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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女人都有追求真愛的權利,她儘管離過兩次婚,但她依然有權沐浴愛情的陽光雨露,所以她依然期待茫茫人海中能夠與他相遇……
白雲見到我說的第一句話便是:「別提了1語氣是那麼凝重。大概是不太想重提舊事吧!她吞吞吐吐想說什麼,但每次話到嘴邊又嚥了回去。經過我幾番「誘導」,她終於打開了話匣子,將悶在心裡許久的話吐了出來。
馬強是嫂子幫我介紹的第一個對象,他是個高大的男人,我一向認為高大男人有一種安全感。後來我們結婚了。那時我在帽子廠工作,他在鐵路部門工作,兩個人的收入用來維持生活綽綽有餘。
一年之後,我生下了女兒小欣。從那以後,經濟便顯得拮据起來。加上我所在的帽子廠由於效益不好倒閉了,我便閒賦在家帶孩子,這樣一來,生活更是捉襟見肘。俗話說得好,「貧困夫妻百事哀」,我和馬強開始為了錢吵鬧。他不好意思向他父母要錢,便整天纏著我叫我向我父母要錢。幾次下來,我煩他煩得要命,兩個人便開始了無休止的爭吵。
馬強的母親總是幫馬強說話,還在外人面前說三道四的,說我是寄生蟲,是吃閒飯的,她並不知道馬強總伸手問我要錢。我聽了她說的這些話很生氣,一氣之下,就收拾東西回了娘家。
我以為馬強會來把我接走,但是過了大約十天左右,馬強才來到我家。而且他手裡提著個大箱子,他把箱子丟給我:「這是你的衣服。咱們這日子真是過不下去了,還是離婚吧1我想,離就離吧!省得天天吵鬧,日子過得不安定。
離婚時,我們為女兒撫養權的問題鬧了矛盾。馬強和他的家人都說女孩子跟媽媽好,非要把女兒判給我,而我當時沒有工作沒有經濟能力無法撫養女兒,只好一個勁兒地推脫。最後法院把女兒判給了馬強。
離婚後,我特別想女兒,就想方設法地去看女兒。但是馬強一家因為離婚時我不要孩子的事生了很大的氣,甚至不讓我見女兒。我每次到托兒所,只能遠遠地看女兒一眼,想把她帶走都不可能。托兒所的阿姨總愛莫能助地望著我:「不好意思,小欣的爸爸交代過,只能看孩子,不能把孩子帶走。」
後來到托兒所就見不到小欣了,聽說小欣已經開始讀小學了。接著,我把整個徐州所有的鐵路小學都找了個遍,期望能找到小欣,但一無所獲。我依然到處打聽小欣的消息,最後功夫不負苦心人,我終於在A小學找到了小欣。
當時正值寒冬臘月,小欣見到我便撲到我懷裡哭著喊「媽媽」。看著衣服單薄的女兒,握著女兒凍得通紅的小手,我不禁流下了淚水。小欣之所以來到A小學讀書,是因為馬強已經把女兒寄養在他大哥家了。
但後來我再去見小欣,小欣就會躲著我,問她為什麼。她會瞪著一雙無辜的大眼睛對我說:「我不能見你的,大媽說過了,我要是見你,回去就得罰跪1我說:「不要緊的,我們見面大媽又看不見。」小欣不停地搖頭:「大媽看得見的,我們每次見面的時間她都記著呢1我的心底湧起一陣悲涼,覺得女兒小小年紀就得受大人的威脅,而且不能和親生母親相見,這對孩子來說未免太殘酷了,孩子也太可憐了!但是面對這一點,我又有什麼辦法呢?
不知出自什麼原因,小欣不久又回到了馬強家。那時他已經另娶了妻子,是不想要小欣這個拖油瓶的,他原本以為把小欣寄養在他大哥家,小欣的生活費什麼的就與他無關,他就可以高枕無憂了。但小欣畢竟不是他大哥的親生孩子,他大哥不能像對待自己的兒子一樣對待小欣,這樣就難免招來外人的閒話,他大哥便覺得自己做了件吃力不討好的事,於是又把小欣還給了馬強。可是馬強覺得小欣回來的事與我有關,就把我告到法庭,要我給小欣生活費。之前由於我沒有工作就沒給小欣生活費,那時我剛在博物館找到一份工作。後來幾個月,由於我按時給小欣生活費,馬強一家允許我把小欣帶到娘家了。就這樣持續了兩年,兩年後我從博物館失業,又沒有錢給女兒了。此時馬強一家又開始不讓我見女兒,語氣很強硬:「要見小欣可以,但是必須補齊生活費!否則別想見到小欣1天哪!我沒有工作哪有錢給小欣啊?我賭氣地說:「不見就不見,有什麼了不起的?」話雖這麼說,但有哪個母親不想見自己女兒的呢?
離婚時,我才29歲,尚年輕。一年之後,經人介紹,我認識了高林羽,他也是個高大的男人。雖然他比我大9歲,而且帶著個13歲大的女兒,但我對他的第一印象還是比較滿意的。
可能是年齡大離異過的男人找對象特別困難吧,高家對高林羽的婚事催得很急。在兩家人的催促下,我們在半年後就匆匆完了婚。
之前跟高林羽談的時候,他女兒小芳一直不在他身邊,估計是他家人故意安排的,怕孩子會影響兩個人的情感進程。跟高林羽結婚後,才發現孩子在夫妻的情感生活中扮演著極為重要的角色。我對小芳努力盡到一個母親的責任,為她洗衣做飯,對她噓寒問暖,但小芳並不領情,常常跟我對著幹。有時小芳會故意沖高林羽發火,用意在於含沙射影地罵我。我也能理解小芳對我的排斥心理,但不能忍受高林羽總是寵著小芳,說我的不是。
如果家裡只有我和高林羽兩個人,我們會相處得很和睦,我在那一刻會覺得自己很幸福。但只要小芳在家裡,她就是嬌貴的公主,而我卻像一個多餘的人。高林羽覺得離婚給小芳帶來了一定的傷害就百依百順地寵小芳,我對他說這是一種錯誤的做法,孩子會越慣越驕橫的,但他就是不聽。我們經常為小芳的事爭吵。
有一天,小芳感冒發燒了,我專門為她熬了雞湯。端到床前,小芳看都不看一眼,就揚起手把碗打翻了,隨後她開始大呼小叫:「爸爸!爸爸!你快過來啊!雲姨把湯灑我手上啦1高林羽聞聲趕來,不分青紅皂白,對著我就是一巴掌:「這麼小的孩子,你怎麼出得了手的?」眨眼之間,我成了童話裡狠心的後媽。
類似的情況屢見不鮮。
有天晚上,想起高林羽對小芳那麼好,相比之下,對我就格外冷落。一時憤懣難當,舉起白酒猛灌下去,想用酒精來麻醉自己。沒想到那天晚上我竟喝出了病,胃出血住進了醫院。而高林羽最看不慣女人喝酒,他為此很生氣。至此,他覺得我們感情已經破裂,他提出了離婚。這是我萬萬也想不到的,因為他在跟我結婚時曾口口聲聲對我說:「能找到你這麼好的人是我的萬幸,我不會再走離婚這一步了。再說我年紀都這麼大了再到哪裡能找到你這麼好的人呢?反正我到死都不會離開你的。」那些話依然在耳邊迴響,他現在卻要跟我離婚!我是要面子的人,當時想也沒想就在離婚證書上簽了字。
第二天,我就後悔了,覺得自己還愛高林羽,不能那麼衝動就簽字。於是打電話過去問他:「我們還能和好嗎?」他的話模稜兩可:「這種事也不能說馬上就能和好的。」可就是這句模稜兩可的話給了我希望,我以為我們之間有和好的可能性。可是當天到他父母家卻聽到他姐夫說:「你們都走到這一步了,想和好是不可能的。」但我還是抱著與他和好的幻想。
過了一陣子高林羽都沒有和我聯繫,一天我到他朋友家取東西見到了他,他當時喝得酩酊大醉。他含糊不清地對我說:「你去幫我買四瓶啤酒吧1我二話不說就跑出去幫他買回四瓶啤酒。回來後高林羽對我說:「咱們其實沒什麼原則問題,你以後有什麼困難可以來找我……」一聽這話,我更有和好的信心了。然而,那只是高林羽醉酒所說的話,等他酒醒之後壓根不記得自己說過什麼了。等我找他時,他說的話與那天說的話有著天壤之別:「聽人家說你都找好對象了,是吧?」我聽得一頭霧水:「哪有啊?這麼短的時間我怎麼會又找了一個?」高林羽卻一個勁地說:「你找了!你找了1我最後只得歎口氣說:「是的,我找了1
就這樣,我的婚姻又一次宣告破產。我是一個追求愛情的女人,就是搞不懂老天怎麼會如此折磨我,讓我總不能緊緊握住自己的幸福。但我不會放棄對愛情的追求的。所謂「精誠所至,金石為開」。我相信,在茫茫人海,必定有一個人在等待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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