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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不到自己還能像熱戀中的小伙子一樣
第一次婚姻失敗後我就一直沒再談戀愛。朋友們都勸我成個家,晚年生活過得幸福點,我便於4年前在報紙上登了徵婚啟事。
很快我認識了何英(化名)。她是義烏人,早期在農村生活,離婚後帶著兒子相依為命。第一次見面,我們聊得很投機,雖然年齡上有一段差距,但我看她為人真誠,便決定試著交往。
第二天我去接何英到我家吃飯,飯後兩人衝動之下發生了關係。之後我每天去接她到我家吃晚飯並送她回家,像熱戀中的小伙子那樣為愛著迷。
一個月後,她家人知道我們在一起後極力反對,當晚便打電話叫她回去。她走時說:「放心吧,我不會離開你,只有和你在一起我才覺得幸福。」可第二天早上,何英打電話說我們年齡差距太大,還是分手吧。我很難過,但明白強扭的瓜不甜,便同意分手。
我們舉辦了隆重的婚禮
兩月後的一天,何英打電話來說要到我家吃飯。飯後她說,不管家人怎麼反對,她一定要嫁給我。後來我才知道,她媽媽和妹妹給她介紹了幾個男朋友,她一個也看不上。而當時她的兒子剛考上大學,剛起步的福田市場生意很冷清,再加上房子要交按揭款,經濟上的拮据讓她打算賣掉房子。當晚我們談了很久,我勸她不要賣房子,一切有我呢。
第二天我便叫我公司下屬的裝修隊幫何英裝修房子,花了六七萬,接著又花5萬元買了傢俱、電器。2003年底,我們在酒店舉辦了隆重的婚禮,我用了16輛婚車接她,擺了22桌酒席,花了7萬多元。祝福聲和歡笑聲中,我覺得老天對我不薄,我終於又有了一個家,有了關愛我的人。
我很珍惜晚年這段來之不易的婚姻,請了保姆料理日常生活,經常帶她出入高級消費場所,每天讓司機接送她上下班。因為有金錢的支撐,我們的生活過得很浪漫,很幸福。為了能和她單獨出遊,不會開車的我又出錢讓她去考駕照。
她要我拿出300萬元去結婚登記
一個朋友告誡我:「大哥,這位新太太你可要盯牢點,她的眼睛會勾人。」我不信。一日閒來無事,想起朋友的話,我便叫公司一科長髮信息試探她:「何小姐,半年不見,挺想你的,能不能晚上見個面」。5分鐘後,科長的電話響了,他接起來後對方沒說話就掛了。3分鐘後,她回復一條短信:「親愛的,我也很想你。」這時大家都傻眼了,我很氣憤。回家後我問她有沒有收到過什麼信息,她說沒有。我便說「親愛的,我也很想你」,她辯解說她以為那是她媽媽的表妹發過來的。我說:「電話裡明明是個男人聲音,你還撒謊。」一氣之下我住進一家酒店。後來何英不斷打電話認錯,我雖然心裡不舒服,可還是回家了。我給她換了手機號碼,希望我們的生活能恢復平靜。
幾天後,一個朋友來打麻將,我向朋友介紹何英說:「這是我老婆。」她卻說:「誰是你老婆,想得美。」弄得我很尷尬。朋友勸我要當心,說她看中的是我的錢,勸我早點去領結婚證。晚上我們又吵了起來,我提出去領結婚證,她答應去,但要我先把她的養老保險金交掉。第二天早上我讓人把兩萬元錢送到她攤位上,可她仍找理由搪塞著不去領結婚證。最後竟說,讓我拿出300萬元才去辦結婚證,這話讓我心都涼了。
一個星期天,我去她攤位接她,她見了我就準備收攤。我奇怪平時讓她提早5分鐘走都不肯,那天會那麼早想收攤。這時一個麗水老闆來找她,我突然明白了為何她的手機總有陌生男人的電話。回家後我們又吵了,她說那個人是沒認識我之前在一起的,她再三保證現在已經和他沒有任何關係了。
婚前我們都保證過不會再和任何人發生關係,可她卻背著我和這麼多人有染,她到底愛過我嗎?當我又提起領結婚證時,她還是以各種理由搪塞,並讓我至少拿出60萬元。我沒答應,辦結婚手續的事最後不了了之。
去年正月,我發現口袋裡的錢經常變少了,便問她有沒有拿錢,她生氣怪我不該懷疑她。一天晚上兩點多鐘,我迷迷糊糊地覺得有一個人影向我床邊靠過來,我一把抱住這個人,頓時傻眼了:怎麼是她?她怎麼會來偷我的錢?我從她手上拿下了800元錢,氣憤得要打「110」,她馬上求饒並保證以後不再拿了。
用金錢堆砌的「愛情」,我終於決定放棄
我知道,只有不斷地為她花錢,她才會對我有好臉色。和我在一起的幾年裡她越來越會享受,不斷地讓我給她買高檔衣服和化妝品。為了能讓我們的生活平靜、安樂,我不在乎多花些錢,也不吝嗇給她兒子錢,可我依舊得不到她的一絲關愛。
分手幾個月裡,何英不停地打電話給我。快過年了,她又來找我回去住,說兒子要回來了,大家在一起熱鬧。於是我又回去住了,這時她把家裡的鑰匙交給了我,過年的開銷全是我出。過年後,有一天她謊稱沒帶鑰匙,讓我把鑰匙給她,然後就沒再還給我。幾天後,她又吵著讓我搬出去。
今年3月20日,我生病住進稠州醫院,兩個朋友來看我後各放了200元錢在桌上。何英來看我時看到桌上的400元錢,便提出各分一半,說完便把200元錢放進自己包裡。住院期間,我很想得到她的關心,可她沒有來照顧我,就連水果和鮮花也沒買給我,我的心像是被一盆冷水澆透,徹底涼了。
今年4月,何英又讓我回去住,兩個人好好過日子,並向我保證這次下定決心跟我過日子,還寫下保證書,說不再跟別的男人來往。可不到半個月,她就再犯了。我終於醒悟:她只愛我的錢,與其在她身上浪費金錢和感情,還不如早點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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