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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老公要拋棄得絕症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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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臨頭各自飛。這話在她身上印證了。曾經對她很好的丈夫,在她身患癌症之後,一次次逼她離婚。

從接到霖爾(化名)的電話的那一刻起,我的心情就開始沉重,她說她是一名癌症患者,最近病情有加重的跡象,她想來講講丈夫因此逼她離婚的經過。

霖爾是由一位女同事陪同來的。女同事說,怕她情緒太激動,路上有個什麼閃失。

我支持他讀博士

我和老公承辛(化名)結婚14年,兒子也12歲了,感情一直都很好,都是因為我這個病,我們的感情才惡化的。

當年介紹人介紹我們認識時,他在一家部隊醫院當醫生,是醫學碩士。結婚一年後,他轉業到一家效益很差的地方醫院,一直覺得大材小用,抑鬱不得志,成天想換個環境。我非常支持他。

承辛想考博士學位,我的工作單位好,收入也高,全力支持他。他備考2年,讀博3年,我在經濟上全力支持他,家務事由我一人包攬。可以說,那5年,整個家幾乎都靠我支撐著。

有人跟我說,你把自己整成個黃臉婆,將來老公發達了,別把你甩了哦。我說不會的,我瞭解他,他不是那種忘恩負義的人。我心裡暗暗想,夫貴妻榮,我的付出總有一天會有回報,他讀出來了,有了前途,我和孩子不也跟著享福嗎?

2002年承辛博士畢業了,2003年4月又去德國做博士後研究,我仍然支持他。

承辛果然沒讓我失望,他是個很顧家的男人,在德國掙的8萬多歐元,全寄回來交給我,讓去買房子。

誰都說我熬出頭了,以前付出那麼多,現在是享福的時候了。可是,偏偏我自己的身體不爭氣,2004年4月,我檢查出患了乳腺癌,必須馬上做手術,切除一隻乳房,承辛很著急,馬上從德國趕了回來。

那時候,承辛對我還不錯,做手術前,我很悲觀,他安慰我。

出於對承辛的信任,也考慮手術有一定風險,我擔心自己不能活著從手術台上下來,流著淚把家裡所有的存款、證件、票據都交給了他。

住院期間,親友、同事們來看我,送的禮金和慰問金,我也全交給了他。

我萬萬沒料到,我的結髮丈夫,我兒子的爸爸,有一天會不給我錢看玻

我患了癌他嫌棄

手術出院後,我接著又要做化療,這時矛盾就出現了。

本來承辛的媽媽在承辛出國後一直幫我在照料孩子,見我生了病,就不願意了,手術一完,承辛回了德國,她也回了鄉下。我一個人,又要料理家務,又要去醫院做化療,實在顧不過來,我打電話到德國去,要求他回來。這時,他態度完全變了,對我很冷淡,非常不願意回國,還威脅我說,是你要我回來的啊,將來你莫後悔。其實,他那時的博士後研究工作已經做完了,回國對他的業務並沒有什麼影響,他的話讓我心寒,就算真的對他的前途會有些影響,難道他的前程比老婆的性命更重要嗎?

承辛不情不願地回國了,可是,回來之後,不僅沒給我帶來安慰,反而帶給我折磨和痛苦。

回來之後,他根本不去醫院照顧我,反而不停地折磨我。

折磨?我有些疑惑。霖爾一臉無奈地解釋,他也不打你,也不罵你,就是折磨你。折磨得讓你死不了,又活不好。

他說我在那家三甲醫院做化療是瞎花錢,說他自己也是醫生,知道那家醫院給我做的很多檢查項目都是不必要的,是騙病人錢的做法。他就是以這個為理由從不去醫院。其實,我知道,他是嫌棄我了。他聽了他媽媽的話,嫌我看病花了家裡的錢,覺得我這病是個無底洞。

婆婆曾找我談過一次話,讓我轉到小醫院去治療,我不願意,婆婆就直接攤牌了,說,你這個病,是個無底洞,我兒子背不起這個包袱,你要麼去找你單位募捐,要麼找你娘家。婆婆甚至還暗示我切掉了一隻乳房,不配跟他兒子。

他們把我當個包袱想甩掉,可是,這麼多年,我一直有不低的收入呀,並不是靠承辛養著我,相反,在他備考和讀博的那5年時間,基本上是靠我在養家餬口。

他們對我的嫌棄給我精神上造成了極大的壓力,我的抑鬱也影響了化療效果。

為錢的事,我跟承辛經常吵架,2005年5月,我們又吵架了,他一下子把我從梯子上推下來,我氣得帶著兒子搬回了娘家祝由於存折在他手上,我就把存折掛失了,他以沒錢過生活為由,四處找我的親友借錢,讓我很沒面子。他這樣做,就是為了讓所有人知道,這個家都被我掏空了,我自私,把錢都拿去自己看病了,不管他的死活。

他回國之後,一年半時間故意不找工作,以他的身份,找份不錯的工作是很容易的,後來,我才明白,他早有離婚之心,不想工作是怕掙的錢離婚時跟我分。沒工作,沒收入,過不了日子,這也是他找我的親友借錢的一個理由。

怕我不相信,霖爾的那位女同事證實說:「是這樣的。他找我都借過錢的。」

2005年9月,承辛向法院起訴離婚。當時,我的檢查結果是,癌細胞可能已骨轉移,我天天跑醫院,哪有心情去法院開庭?法官非常為難,勸他撤訴,他一定要我跟他簽訂一份婚內財產協議,才肯撤訴。

那時候,醫生對我說,癌細胞的骨轉移有可能導致我癱瘓,生活不能自理,承辛表示,只要我簽下那份協議,他可以在我生活不能自理的情況下照顧我的生活起居,我沒辦法,只好簽了。其中有一條是這樣規定的,夫妻雙方各自的收入歸各自所有,各自的開支由各人自己負擔。後來我才明白,這是承辛精心設計的。11月簽下協議,12月1日他就到一家醫院去上班了。原來,所謂找不到工作是假,怕我分他的工資收入才是真。

他第三次起訴離婚

婚內財產協議簽訂之後,我總算過了一段平靜的日子。但2006年10月,我身體又有不適,又住進了醫院,承辛不僅沒去醫院看我一眼,反而在我出院之後一個星期便第二次向法院起訴,要求離婚。這一次,法官直接判決不予離婚。

我們住在同一屋簷下,卻形同路人。我做的飯他堅決不吃,他每天晚上故意在九十點鐘我要休息的時候做飯吃,在家裡摔東摔西,把個家搞得乒乓作響,吵得我無法休息。我知道,他是要趕我走。

可是,他在離婚這件事上真是鍥而不捨。今年8月,他第三次到法院起訴,要求離婚。我實在是被他折磨怕了,只求安安靜靜過幾天,便同意離婚。但我要爭取到我的合法權益,我不能連看病的救命錢都沒有埃

我打聽到他現在工作的這家醫院給了他一筆20萬的「安家費」,我向法院提出這筆錢應該作為夫妻財產平分。法院調查取證的結果是,這筆錢的去向是他買了一套新房子。我這才想明白,去年11月他為什麼急著逼我簽那麼一份婚內財產協議,原來一切都是為了這筆錢,就是因為怕我有朝一日跟他分這筆「安家費」,他才遲遲不去上班,卻謊稱找不到工作,直到逼我簽下協議才放心地去上班。

這就是與我結婚14年的丈夫嗎?在他眼裡,20萬比我要值錢得多。

霖爾一直忍著不想讓自己流淚,但講到這裡還是沒忍住,眼淚在眼眶裡轉來轉去,把我的眼淚也差點轉出來了。

以前,我還因為怨恨想拖死他,現在,我徹底死心了,一天都不想跟他住在一起,受他折磨,只想快點把婚離掉。可是,就因為那份婚內協議,現在這場離婚官司在財產分割方面對我非常不利,我感覺是那麼無助。

霖爾的女同事也在一邊感歎:「她真的是太可憐了,我們同事都在一邊為她抱不平。」

在霖爾講述的過程中,我反覆問一個問題,在她講完之後,我問了一遍:「你們以前感情真的很好嗎,在你生病前?」她用了很多細節證實,確實是好,一切的變化都發生在她患癌症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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