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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相信。大多數人的觀點,總是不會有錯的。更何況是幾乎所有人。
三年前,我遇到了翔。他是被我的朋友蓮介紹來幫我修電腦的。
剛見面時,他很緬腆。房間裡三個女孩子圍著他,他一邊擺弄電腦,我們就在旁邊嘰嘰歪歪,指手劃腳。蓮用輕聲得可以傳遍整個房間的聲音對我說:他很崇拜我的。哈哈。
我和可可跟著笑,要蓮說崇拜是什麼意思?蓮就衝著翔說,你自己解釋吧,反正你比我清楚。
翔的臉通紅,笑容尷尬,他看蓮的時候,用古龍的話形容,就是:如果眼光可以殺人的話,那麼蓮已死了一萬次了。
翔要離開的時候,蓮不知用什麼辦法弄到了他的皮夾子。蓮拿在手上威脅他,如果不請我們三人吃晚飯的話,你就別想要回去!
翔站在那裡手足無措,哭笑不得。哄也不是(他那時道行還淺,臉皮還薄),搶也不是(估計他是覺得哪怕是要回自己的東西,用這種手段也太野蠻)。
最後還是我比較識大體,比較有同情心,從蓮手中幫他拿回了皮夾。事後他承認,那天他是從我們的房間裡「逃」出去的。至於晚上有沒做惡夢,他說那屬於他的「隱私」範圍,我們無從得知。
後來,蓮與我慢慢疏遠,反而翔因為我的電腦不斷出現新的故障而從不曾斷了聯繫。有陣子他一直比較忙,在愛情的水深火熱中,高溫與嚴寒交替,讓他的身體一直不甚健康。每次瀕臨倒下之際,他就給我打電話,請我吃飯,想大肆訴苦,傾倒怨氣。
我從沒讓他如願過。一頓飯,上冷菜時我還能裝腔作勢地給予一些同情;炒菜接著上,我就開始信口雌黃,大發謬論;等到上湯時,他就只能兩眼呆滯地坐著,聽我演講關於世界觀人生觀的「專業學術性」論文了。米飯當然是在暈頭轉向中塞進肚裡的,因為那時我已在用歷盡淪桑的口吻向他講述我的坎坷人生經歷了。越說越沉重,越說越深刻,直到他一邊買單,一邊安慰我應該看到生活還是陽光燦爛的。
他暈暈乎乎送我,我輕輕鬆鬆到家。當然,也許在晚上他突然清醒,意識到自己的錯誤,然後打電話來向我討個公道。但是沒關係,因為那時我已經睡得迷迷糊糊了。
他和他的「至愛」(他自己的形容方式)戀愛了二年。我前前後後總共騙取了五六頓這樣的美餐。直到他們分手,我才意識到,這樣的好日子是一去不復返了。兩年中,他一直無怨無悔幫我修著電腦,WIN95、98重裝不下幾十次,此項工作不斷地為我們的革命友誼添磚加瓦。(此句話在整篇文章中如畫蛇添足,但如果不加上去的話,翔看到後是要生氣的。)
我基本上算是那種無所事事的人,而他在一段轟轟烈烈的世紀之戀後也開始游手好閒起來。
我們相互約著看電影,吃肯德基,或是換季時陪他去買衣服(這事只發生過一次,那天逛完整條科甲巷和伊籐洋華堂後,當他發現他只花了一百元錢買了一件T恤,但手中卻拎滿我的大包小包後,他發誓以後再也不要我陪他買東西了)。當然,每次見面前,必須要先在電話中明確的是如果有公共費用(如吃飯)產生,是誰掏錢。
偶爾他來我家看VCD,晚了便睡在我這裡。甚至換上我那件比較寬大的睡衣。冬天我在外面的房間上網,他在裡面睡覺。我越坐越冷,就進去鑽進被窩。他被我吵醒睡不著,就會開始埋怨我的睡衣怎麼這麼小?空調的聲音怎麼這麼響?嫌我家的檯燈光線太亮,嫌我動得太多,把本來很暖的被窩弄得冷冰冰的。最後還會要求我出去幫他泡杯咖啡進來。我不肯,讓他自己去。他就說,這是你家啊!我是客人,怎麼能自己去泡咖啡呢?
我只好說,聽你嫌這嫌那,我都快把這裡當成是你家了。
他為之氣結,說不出話來。然後使出慣用的一招——掐我。我只好閉嘴,出去泡咖啡。——識時務者為俊傑。誰讓我生來就如此聰明智慧?想笨一點頂著幹都難!
公元二零零一年的某一天下午,我在QQ上遇到他。
翔:知道我剛才去哪裡了嗎?
我:自己坦白,我懶得猜。
翔:我去相親了。我爸幫我介紹的。
我:經過?
翔:省醫院門口見面,我差點昏過去,中介人退常我問她有沒吃飯,她說沒有,我帶她到興百利吃肯德基。我藉著上洗手間的機會隨便打了個傳呼出去,回進來時我不顧多年在朋友那裡建立起來的良好形象,亂說一批後,開始勝利大逃亡。
我:感想?
翔:我現在才發現,你可以算是美女。
我:去死!
從此,翔再不肯與我進肯德基。我超乎常人的諷刺打擊水平,讓他望而卻步。
在和茶館喝茶,他對我們之間三年來的偉大友誼作了個總結性的發言:
看來友情的確比愛情要牢固得多,我們已經用事實證明了這一點。(這時我插了句嘴:廢話!他極沒風度地把手伸過來狠狠掐了我一下)。以前沒認識你,我一直以為男女之間沒有友情存在,但經過這三年,我反而覺得男女之間存在愛情才是一種奇跡。但是,你不要奢望這種友情是可以長期或者永恆的,我已經打算在今年內一定要找到我的愛妻,我會陪她指點風月,笑看江湖。當然,她一定會比你漂亮溫柔一百倍,你看到我未來的愛妻會自卑得從此不敢再來打擾我。最後想提醒你的一點是,你不要以為自己年輕就大把時間揮霍浪費,小心老了沒人要,如果你不想孤獨終老,想向我求婚的話,我會在年內給你一個答覆。但你如願的可能性很校
我很認真地回答他:估計我向你求婚的可能性也不大。
我決定將此文發表在網上的原因如下:
一、翔是個很可愛的男人,今年已二十有八,但還未找到他的愛妻。
二、翔一再表示:他對待他的愛妻會柔情似水,絕對不會像對待我一下,動不動就狠命掐一下,他是不捨得弄痛他的愛妻的。
三、翔身高一米七八,體健貌端,略有存款,月收入超過三千,暫時達不到四千。而且他是個可以為愛犧牲一切的男人。有責任心。
四、他決心年內結婚,選擇愛妻標準是比我漂亮溫柔一百倍。如哪位小姐有意,可與我聯繫。
最後還想說的一句是,友情萬歲!男女友情萬萬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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