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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石房蛤毒素。該毒素易溶於水,耐熱,經加熱至100℃並持續30分鐘僅能消除一半。進食後,毒素在胃腸道內吸收迅速,30分鐘之內即可發生中毒症狀。這類毒素對胃腸還有直接刺激作用,可引起噁心、嘔吐、腹痛等。
二、貝毒素。貝毒素屬消化系統毒素,除造成噁心、腹痛等胃腸道症狀外,主要是損害人體肝臟,嚴重者可發生急性肝萎縮,吐血,甚至昏迷死亡。
三、光敏性毒素。大量攝入後經過日光曝曬,會使人面部及肢體的暴露部位發生紅腫樣皮炎,病人有灼熱、發癢、發麻及脹痛感覺。一旦中毒,患者應在食後6小時內盡快催吐、洗胃、導瀉,這樣可大大減少毒素的吸收,減輕中毒症狀。醫生還可用藥,促使毒素盡快從腎臟排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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