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膚病用藥有學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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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膚病用藥有學問

皮膚病是常見並多發病,有人認為只要塗點外用藥就行了,結果往往無濟於事,貽誤病情,致使病情加劇、惡化。如患皮炎、濕疹等病,用癬藥水塗搽,會使炎症、皮損加重;而癬病用激素類藥膏治療,猶如火上加油,反而促進病菌生長繁殖。那麼,如何合理使用藥物呢?

根據病情需要與藥物性質的不同,可選用不同劑型的外用藥,如藥粉、藥水、洗劑與酊劑、霜劑及軟膏等。一般急性炎症,表現為紅腫、水皰、糜爛時,多選用藥水濕敷,具有消炎、散熱等功效;待紅腫減輕,滲液減少時,則使用糊劑與藥粉等,可發揮消炎、止癢、收斂、保護作用;皮損增厚、呈苔蘚樣變化時,則需用軟膏治療,因它作用持久且有潤滑皮膚的作用。

即使同一藥物同一劑型,可因濃度不同而作用各異,如3%水楊酸具有消毒和殺菌作用,而10%水楊酸能軟化和溶解角質,並使之脫落,其作用恰恰相反。同時還應考慮年齡、性別及患病部位與季節不同等因素。如老幼患者應選低濃度藥物;乳房、外陰處,不可用濃度高或刺激性強的藥,手掌、足底等可用濃度高藥物;對皮膚敏感者,先用低濃度,後用高濃度;對新藥,先用小面積,如無反應,再適當擴大。

另外,皮膚病用藥時間與次數也不應忽視,藥水和洗劑,每3小時搽1次。酊劑、軟膏劑作用持久,每天早晚各1次。濕敷方法要適中,用藥前患部要注意清洗、消毒,痂皮用食物油軟化,直徑大於0.5厘米水皰要以空針筒抽出水液,皰壁不要除去。毛髮部位需用粉劑或糊劑時,要剃去毛髮。

皮膚病用藥時,要注意觀察,一旦發生紅斑樣或濕疹樣皮疹,且有瘙癢、頭痛等過敏反應,應立即停用,去醫院診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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