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秘的古巴比倫王國是什麼樣子的?古巴比倫王國制度詳解
小編知道讀者都很感興趣神秘的古巴比倫王國,巴比倫是位於幼發拉底河中游東岸的城市,在兩大河流相距最近的地區,處於兩河流域的中心,扼西亞商路要衝,今天就給大家帶來了相關介紹,和大家一起分享。
公元前19世紀初期,阿摩利人以巴比倫為都城,建立了一個國家,史稱古巴比倫王國(約公元前19世紀初至公元前16世紀中葉)。此後巴比倫的地位日漸重要,以致古代的整個南部兩河流域稱為巴比倫尼亞。巴比倫將兩河流域南北兩部統一為奴隸制的中央集權王國,是在它的第六代國王漢謨拉比時完成的。
漢謨拉比利用附近各國戰爭連綿、彼此削弱的機會,先後攻滅它們,經過38年統一兩河流域,建立起較鞏固的中央集權國家。國家的軍政權力、立法權和司法審判權都集中在國王手裡,有一個龐大的官僚機構協助他進行統治。國家有一支常備軍,其戰士世襲領有份地。必要時,還徵召村社農民組成的軍隊。在地方行政系統中,各級官吏都由國王任命。巴比倫的庇護神馬都克被尊為全國的主神,如同人間的巴比倫國王是全國的最高統治者一樣。
漢謨拉比法典的制定也是古巴比倫王國奴隸制中央集權強大的標誌之一,它消除了原來各城邦的立法,把全國法令統一起來。古巴比倫王國時灌溉系統進一步發展,改善了揚水工具。耕犁有所改進,附設有播種漏斗。青銅工具普遍使用,手工業生產提高。制磚、縫紉、寶石匠、冶金、刻印工、皮革工、木匠、造船工和建築工等,可見手工業的分工已經相當細。
隨著農業和手工業的發展,國內外的商業貿易也有了發展。巴比倫、西帕爾等城都是重要的商業中心。王室經濟的商業代理人壟斷著國內外的大宗貿易,經理國家稅收,並進行高利貸活動和土地經營。此外還有許多奴隸主私人經營商業。
巴比倫時期農村社會分化已很激烈,份地已經可以買賣。抵押、轉讓和繼承,長子的繼承份額則為雙份。佔有村社份地的人必須向國庫繳納實物租稅,其數額約占收穫量的十分之一至四分之一不等,而且還要服勞役和兵役。根據習慣法,凡三年不納租稅和不服役者,喪失份地的佔有權。絕戶、逃亡戶或三年不納租稅者的份地,都沒歸公社另行分配。
國王擁有巨大的王室(宮廷)經濟,全國各地的神廟經濟均從屬於王室經濟。王室直接支配的土地數量是可觀的。王室經濟的基本部分(包括土地、畜群和手工業作坊等)主要集中在蘇美爾地區。
但是,古巴比倫時代王室地產的經營方式,已不同於烏爾第三王朝時代的大規模集中經營,而是將土地劃分成三公頃至十五公頃不等的份地,分配給王室服務的各類人,如王室商業代理人、軍人、手工業者、牧人和中小官吏等等,但主要是分配給所謂"納貢人"。"納貢人"從王室領得份地、種籽、耕畜和農具後,自行經營,每年須向王室繳納相當的收穫物。他們不得出賣或抵押份地,但可以世襲佔有。
巴比倫國家的穩定並不長久,外族入侵成為很大的威脅。公元前16世紀中葉,古巴比倫被赫梯人所滅,但赫梯人不久便退走了。到16世紀末,從東北方入侵的加喜特人佔領了巴比倫。公元前13世紀末,加喜特王朝滅亡以後,兩河流域便進人了亞述帝國稱霸的歷史時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