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美爾文明和巴比倫王國到底是什麼關係?
眾所周知,早在距今4000多年前的公元前21世紀,華夏先民就在東亞大陸的黃河流域建立了早期國家。約在夏朝建立的七八百年前,蘇美爾人在西亞兩河流域創造了輝煌燦爛的文明,感興趣的讀者可以跟著小編一起往下看。
一、兩河流域的自然環境與早期的蘇美爾城邦
兩河流域,是指發源於亞美尼亞高原的幼發拉底河和底格里斯河流經的平原地區。古希臘人稱之為美索不達米亞平原,一圍兩河之間的地方。
兩河流域處於乾旱地帶,每年春季,上遊山區的冰雪融水,流入兩河,為農田的灌溉提供了較為充足的水源,西亞的農業因此發展。
隨著農業的發展,在兩河流域南部逐漸出現了數十個以小城市為核心包括周圍農村地區的奴隸制城邦,如埃利都、烏爾、烏魯克、拉伽什、基什等。
在城邦交往過程中,文字已經被普遍使用,並出現了泥板文書和標誌著所有權的陶制印章,根據這些泥板文書可知,當時的商業已經相當繁榮,奴隸交換十分流行。
蘇美爾城邦的統治權主要掌握在城邦首領手中,首領稱「恩」或者「恩西」就是王的意思。
在城邦中,這些「王」不僅是世俗事務的最高管理者,有著參加政權管理,統率軍隊的權力,而且還是城邦主神的最高祭祀,擁有很重的宗教權力,掌握著城邦的祭祀活動和神廟經濟。
當然,作為早期的城邦首領,蘇美爾「恩」的專製程度遠遠比不上後來的專制帝王,因為他們受著「貴族會議」和「人民大會」的制約。
二、從蘇美爾早王朝到阿卡德王國
大約在公元前2800年,隨著城邦政治、經濟的發展兩河流域南部進入了蘇美爾早王朝時期(公元前2800年至公元前2371年)
蘇美爾早王朝時期各邦的居民主要有4種人構成:奴隸主貴族、擁有公社土地的自由民和失去公社土地和公民身份的依附民以及生活在最下層的奴隸。
蘇美爾城邦的奴隸主貴族主要包括以神廟高級祭祀為代表的氏族貴族和以國王為代表的世俗新貴族。
他們佔有大量的神廟土地、公社土地和私人土地,靠剝削失去公社份地的自由民和奴隸為生。
蘇美爾城邦中的自由民是指擁有公社份地的公社成員,他們一般擁有相當數量的公社地產和完整的公民權。
由於公社成員可以自由分配自己得到的公社份地,比如可以轉讓、買賣,使土地關係很不穩定。一些擁有只少量地產公社自由民,每逢荒年,不得不靠出賣土地換取糧食來維持生計。
之後,失去土地的他們不得不靠耕種他人的土地為生,淪為供他人驅使的依附民。當然,即使是依附民也要比掙扎在社會最底層的奴隸好得多。
蘇美爾王朝後期,為了爭奪土地奴隸和霸權,各邦之間展開了激烈的爭奪,兩河流域南部逐漸形成了兩大軍事同盟:南方同盟和北方同盟。
南方同盟以烏爾和烏魯克為盟主,北方同盟以基什為盟主。兩大同盟相互爭霸,致使戰爭頻發民不聊生,本就因城邦內部土地兼併而十分尖銳的階級矛盾空前激化。
公元前2378年,貴族出身的烏魯卡吉推翻了蘇美爾早王朝的統治者盧伽爾安達,建立了新政權。為了緩解階級矛盾,挽救城邦統治,烏魯卡吉執政期間(前2378至前2371)進行了一系列改革:
將盧伽爾安達當政時期霸佔的神廟的土地歸還給神廟祭祀、取消改革前向部分祭祀徵收的捐稅;免除平民所欠王室的賦稅,撤銷派往各地的監督和稅率;禁止以人身作為債務抵押,釋放因債務而被奴役或遭拘禁的平民;降低喪葬費用,改革軍事制度:建立以平民為主力的軍隊,由平民組成的步兵代替貴族組成的戰車兵。
這次改革雖然廢除了種種苛政,限制了貴族的利益,減輕了平民的負擔,但是因為卻因為烏瑪王盧伽爾扎吉西的入侵而歸於失敗。此後,蘇美爾各邦之間的爭霸愈演愈烈,北面的阿卡德王國趁機南下並擊敗了蘇美爾霸主爾盧伽扎吉西,統一了南北兩河流域。
三、從阿卡德王國到烏爾第三王朝
阿卡德王國(公元前2371—前2191年)是由基什王烏爾·扎巴巴的近臣薩爾貢創建的。
公元前2371年,薩爾貢在擊敗蘇美爾霸主盧伽爾扎西後,繼續揮兵南下,先後消滅了烏爾、烏魯克、拉伽什,隨後又轉戰東方,攻佔了埃蘭、蘇撒等地。
薩爾貢之後,阿卡德王國繼續擴張,在那拉姆·辛統治時期(約公元前2291—公元前2255)達到全盛。
納拉姆·辛死後,阿卡德王國逐漸衰落,約公元前2191年,來自東北面山區遊牧部落的庫提人滅亡了阿卡德王國。
阿卡德王國滅亡後,烏魯克王圖赫加爾復位(約公元前2120年—前2114年)並趕跑了庫提人,但不久他就被烏爾王烏爾納姆(約公元前2113年—公元前2096在位)打敗。
烏爾納姆建立了烏爾第三王朝,頒布了現今所知世界上第1部法典《烏爾納姆法典》,以法律的形式確立了自己在兩河流域的最高統治。
通過此法典,國王得以獨攬大權,官吏被視為「國王的奴隸」,原先的城邦淪為了地方上的行政單位,「恩」或「恩西」由原來城邦的王,便成了地方上的行政長官並且由國王任命,他們從神廟領取俸祿,並向國王交納賦稅。
大約在公元前2006年,來自東南方的埃蘭人和西方的阿摩利人俘虜了沃爾第三王朝的最後一代王伊比辛(約公元前2029—前2006在位),烏爾第三王朝滅亡,兩河流域南部再度分裂。
四、從古巴比倫王國到新巴比倫王國
公元前1894年,阿摩利人蘇穆阿布姆建立了巴比倫城邦,成為了古巴比倫的第一代王,這時,古巴比倫還只是依附鄰國的一個小邦。一直到第六代王漢謨拉比(公元前1792——前1750年在位)時才逐漸強大起來。
漢謨拉比登基之初,即開啟了統一兩河流域的征服戰爭,經過多年努力,除亞數和其他極個別地區,漢謨拉比基本上統一了兩河流域。為了加強對征服地區的控制,漢謨拉比在統一兩河流域的過程中建立了中央集權制。
在行政方面,他設立了一套完整的中央機構和地方機構,中央的一切大事由國王處理,地方的行政長官由國王任命。
在軍事方面,他以阿摩利人為主要力量建立了建立了一支常備軍,其最高指揮官稱將軍,由國王直接任命。
在經濟上,他把神廟經濟完全納入王室經濟,使其成為王室經濟的一部分,還對地方徵收各種賦稅,並統一管理全國的水利系統。
除了上述措施,漢謨拉比還以頒布法典的形式確立了王權神授的原則。
1901年12月至1902年1月摩爾根率領法國考古隊在埃蘭古都蘇撒遺址發現並出土了刻有《漢謨拉比法典》的石碑。
石碑上部是太陽神、正義之神沙馬什授予漢謨拉比王權的浮雕,下部使用阿卡德楔形文字刻寫的法典銘文。
法典的前言主要宣揚王權神授,歌頌漢謨拉比的功績,結語則表示,漢謨拉比正是奉神意,保護黎民,創立公正法典的。不遵守法典,就是違反神意,必然遭到神的懲罰。
儘管漢謨拉比用盡各種措施鞏固自己的統治,但是他建立的統一國家並不穩固,內部階級矛盾十分尖銳。
在他死後不久,國內暴動就頻頻發生,到薩姆蘇伊魯統治時期,烏爾、烏魯克、伊新等地區發生了更大規模的暴動。
在階級矛盾空前尖銳的同時,民族矛盾也空前激化,加喜特人和赫梯人紛紛入侵。古巴比倫在內外交困中日益衰弱,約在公元前1595年被赫梯人所滅。
赫梯人滅亡巴比倫後不久,便離去了。加喜特人趁機佔領巴比倫,建立了史稱巴比倫第三王朝的加喜特王朝(約公元前1530年—前1157年)。
該王朝在布爾納布裡亞什二世和卡什提裡亞什四世統治時期最為強盛,與埃及新王國、赫梯帝國、亞述並為大國。
公元前13世紀以後,巴比倫第三王朝因為亞述人和埃蘭人逐漸衰落,公元前1157年埃蘭人俘虜了末代國王恩利爾納丁·阿基,滅亡了加喜特王朝。
大約在古巴比倫王國滅亡9個多世紀以後,原先居住在波斯灣的伽勒底人為了反抗亞述人的統治約公元前1000年進入巴比倫尼亞,於公元前626年建立了新巴比倫王國。
前612年新巴比倫王國與伊朗高原西北部的米底王國結盟擊潰了亞述帝國,奪得了亞述帝國的西部河山,即兩河流域南部、敘利亞巴勒斯坦和腓尼基。
公元前604年尼布甲尼撒二世繼位以後,新巴比倫王國繼續向西擴張,為爭奪霸權,數次與埃及交戰,雙方損失慘重。
公元前587年,尼布甲尼撒二世再度進軍巴勒斯坦,打擊了埃及霸佔巴勒斯坦地區的野心,並圍困了猶太王國的首都耶路撒冷,猶太王齊德啟亞突圍失敗被俘,剜去雙目後送往巴比倫尼亞。
次年,在圍困一年半之後新巴比倫軍隊攻破耶路撒冷,燒殺搶掠之後,將剩餘人口帶回巴比倫尼亞,猶太人稱此為「巴比倫之囚」。
尼布甲尼撒二世死後,權力落到了神廟祭祀和工商業奴隸主手中,新巴比倫王國開始衰落。末代國王尼波德繼位時,波斯迅速崛起,先後滅掉了當時的兩大強國米底和呂底亞。
於公元前539年進軍兩河流域,新巴比倫王國滅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