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人的發明創造精神,在17~18世紀是怎麼產生的?
美國人的發明創造精神,最初產生於日常生產和生活的需要。北美殖民地初建時,草莽遍地,人口稀少,人們首要的工作是解決吃飯穿衣問題,而這首先需要認識周圍的環境,並解決生產勞動中碰到的一些技術問題。在17~18世紀,美國人的發明創造精神就是在這種背景下形成的。下面小編就為大家帶來詳細的介紹,一起來看看吧!
一方面,他們詳細地觀察、記錄和理解周圍的事物,使這些事物為己所用。對來自歐洲的移民來說,美洲是一個陌生而奇異的世界,他們把所見到的東西和過程詳細記錄下來,作為他們認識自然和改造自然的依據。傑斐遜的《弗吉尼亞紀事》(1784)就屬這類作品。實際上,美洲的每一件事物對那些來自歐洲的移民來說都顯得新鮮無比。
如布爾斯廷說,「直到進入19世紀很久,這片大陸本身還是未知事物的一個巨大的寶庫。不僅在農舍附近會看到從未見過的植物、動物,而且還有許多最簡單的地理現象亦有待於描述。」身邊總是存在各種各樣新奇的東西,使得人們頭腦中總是充斥著各種各樣新奇的想像和念頭。這種好奇心驅使他們不斷地認識自己周邊的世界,這種認識又是與改造這個世界同時進行的,所以認識自然,自己動手,也就成了美國人的一個基本特點。
比如,一個叫約翰·喬斯林的人寫下了自己於1639年6月26日在新英格蘭聽到和看到的幾件事情:一個年輕的里昂人不久前在皮斯凱特維被一個印第安人殺害;一條蛇像一盤纜索般地盤繞在水邊的一塊岩石上,一條小船駛過來,船上的英國人想射殺那條蛇,但同船的印第安人攔住了他,說假如射不死的話,蛇就會威脅他們大家的生命;在卡斯哥灣見到一條美人魚,它將兩手放在小舟邊上時,米丁先生把它的一隻手剁了下來,它馬上沉到水裡去了,水面上漂起紫色的血花,這隻手看起來與人的手一樣。
喬斯林還總結說:「這個世界上有許多奇怪事情比在倫敦與斯坦尼斯之間所能見到的還要奇怪。」一代代美國人就生活在這樣的環境中,生活的必要性促使他們去瞭解並設法支配這些事物,他們的生存與發展依賴於他們對自己周圍的世界保持極大的好奇心和持續的熱情,這就是美國的發明創造精神長盛不衰的動力來源。
另一方面,他們有問題自己解決,人人都是多面手,這促使人們在涉及人類活動的幾乎所有領域都千方百計地發明更加簡便、更加省錢的方法。馬薩諸塞早期的牧師們非常熟悉他們社區中的疾病,常常為當地居民提供一些有益無害的治療方法:休息、呼吸新鮮空氣和按摩。《新英格蘭人處理自身和他人的天花或麻疹的簡單要則》,就是波士頓的一個牧師在1678年天花流行高峰時所寫的一份單面印刷品。由於缺少醫生,加上人們經常在荒野裡活動,有病時只得自己照料自己。
1733年,威廉·伯德到野外勘察,牙痛使他難以忍受,他就用一根線,一頭繫住牙齒,一頭繫在樹上,然後又蹦又跳,讓牙齒掉下來。在規模較大的種植園裡,幾乎天天都會碰到各種各樣的小毛病,或者是奴隸,或者是主人或其管理人員。同一個威廉·伯德,1732年來到裡士滿附近的種植園時,得知當地正流行一種致命的痢疾,他便立即吩咐管家:「在我手下人得病的情況下執行下述療法:患者立時放血八盎司左右,次日服用印第安催吐藥,病情如無緩和則後一天再重複催吐。
同時,食物僅限雞湯和煎蛋,只喝用一夸脫水摻和煮沸的1/4品特牛奶,其中投入少許毛蕊花根或刺梨根,以恢復腸子的黏液,癒合其剝蝕的黏膜。」他還命他手下的人「將此方法告訴所有貧苦鄰居,尤其是各位監工,嚴令他們在一有此病徵兆時立即施用,因為此病和任何急病一樣,會因拖延釀成大禍」。喬治·華盛頓也常常為他的奴隸們看病開藥。有一次他自己也患病了,他就讓一名監工為他放血治療。托馬斯·傑斐遜有一次從白宮回到家鄉,曾親自為種植園的七八個人接種疫苗,還指導他的鄰居為一百多個人接種。
這一時期,美洲最偉大的發現,或者說,美洲真正引起美洲以外人注意的發明是富蘭克林對閃電的研究。他證明了閃電就是電,並由此發明了避雷針。他之所以能發現閃電的特性,與美洲正逐漸形成的科學方法——在思維和實驗上更注重與現實結合的方法是分不開的。他用風箏將天空中的雷電引到地面上的實驗廣為人知。
富蘭克林對歐洲那些深奧的電學理論知之不多,數學知識也比較缺乏,使得他更重視實際的觀察和試驗。1759年,歐洲有位目光敏銳的叫范莫欣布魯克的科學家在給富蘭克林的信中提出了這樣的忠告:「繼續靠你自己的智慧進行實驗,由此開闢一條完全不同於歐洲人的道路;這樣,你就一定會發現許多千百年來自然哲學家們所不知道的東西。」
富蘭克林自己也曾說過,他用風箏來做實驗,任何電學家都可能想到,但那些一心想製造出電機器,埋頭於實驗室試驗,或就電學理論爭論不休的歐洲物理學家們不知怎的反而不曾想到過。當有人問他怎麼會想到用風箏來驗證閃電的性質時,他用他在科學日誌上的一段記錄作了回答:
1749年11月9日。電流和閃電在以下這些方面一致:(1)發光。(2)光的顏色。(3)扭曲的運動方向。(4)迅捷的運動速度。(5)由金屬傳導。(6)爆裂的劈啪聲。(7)在水或冰之中繼續存在。(8)能割裂它所穿過的物體。(9)擊斃運動。(10)熔化金屬。(11)點燃易燃物質。(12)發出硫磺的氣味——電流可以被尖端物吸引。——我們尚不知道閃電是否也有這個特徵。——但是既然它們在我們已能作出比較的方面都一致,它們在這一方面不是很有可能也一致嗎?讓他們做一下實驗吧。
美國人在美洲的生活條件下,學會了隨時根據需要從事發明,從總統到普通農民都是這樣,誰都沒有太強烈的分工觀念,不會認為什麼應是自己幹的,什麼不應是自己幹的;相反,他們認為,只要能增加方便,什麼都是自己可以幹的。托馬斯·傑斐遜發明了轉椅、旋轉食品架、演奏絃樂四重奏所使用的四方向的樂譜架。他還曾改進犁的刃口和犁壁的形狀。那個時代的犁是木製的,但即使在鐵的和鋼製的犁取代木犁後,他的改進原則仍被證明是正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