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京審判簡介:一場對日本戰犯的最終清算

東京審判簡介:一場對日本戰犯的最終清算

日本歷史故事

東京審判簡介:一場對日本戰犯的最終清算

     東京審判即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審判,是1946年中至1948年末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在東京對日本戰犯進行的審判,它是在廣泛代表性基礎上的審判。1945年9月2日,日本無條件投降。世界反法西斯戰爭暨中國人民抗日戰爭最終勝利。為了處置戰犯,警示後人,維護世界長久和平,中、蘇、美、英等戰勝國在日本東京組織了「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對一批日本甲級戰犯進行了公開審判。這次審判的法官和檢察官分別來自美、英、中、蘇、法、澳、新、荷、加、印度、菲律賓等11個國家,這11個國家的人口總數占世界的三分之二以上,因此,具有廣泛的代表性。這些國家,許多曾長期遭受日本鐵蹄蹂躪,尤其中國,是世界反法西斯戰爭的東方主戰場,為勝利做出了巨大的貢獻,付出了巨大的傷亡。

  東京審判是一次和平、文明、正義的審判。東京審判以反和平罪、戰爭罪、反人道罪審判罪行纍纍的戰犯,其本質是國際正義對法西斯邪惡勢力的審判。遠東國際軍事法庭根據許多一手資料和1000餘人的證詞,核實史實,揭發和列舉了日本策劃發動侵略戰爭以及犯下的駭人聽聞的罪行,特別是南京大屠殺,在國際社會產生了巨大震動,鐵證如山地證明了日本的侵略本質。法庭用法律的手段審明並嚴懲了策劃、發動和指揮侵略戰爭的戰犯,伸張了和平、正義與人道主義的精神,在政治上確認了任何侵略戰爭行為都是違反國際法的,都將受到嚴懲。這有利於防止戰爭,維護亞太地區乃至世界的和平與穩定,符合人類進步與世界和平的歷史發展規律。

  東京審判具有國際法標誌性意義。被告名單是由國際檢察局確定的,各國檢察官經反覆討論協商,確定了28名被告,並提起訴訟。後因2人病死、1人精神失常,被免予起訴,最後判決的被告為25名。對臭名昭著的東條英機、土肥原賢二、廣田弘毅、木村兵太郎、板垣征四郎、松井石根、武籐章7人處絞刑,其餘被判處無期或有期徒刑。判決肯定了反和平罪、戰爭罪、反人道罪等都是違反國際法的罪行,在國際法上首開先例,推動了國際戰爭法規的建立與發展。

  東京審判作為一場世界人民對日本法西斯罪行的政治審判,揭露了日本帝國主義的侵略罪行,追究了戰犯個人的戰爭責任,伸張了正義,懲治了邪惡和野蠻,其正義對邪惡、文明對野蠻大審判的性質不容篡改與抹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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