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女王瑪麗二世為何年僅32歲就逝世了?瑪麗二世的人物事跡
瑪麗二世(Mary Ⅱ1662年4月30日-1694年12月28日),荷蘭王后、英國女王。英國國王詹姆斯二世的長女,荷蘭執政、英國國王威廉三世的妻子和共治者(在英國)。
瑪麗並不熱衷於統治,當丈夫威廉留在英格蘭時,她總是退居幕後,把大部分的權力讓與威廉;然而,當威廉到海外忙於軍事戰役時,瑪麗仍舊得獨自統治英倫,事實證明她是一位強大、果決、有力的統治者。當威廉動員英倫人物力進行反法的大同盟戰爭(1688-1697年)時,他發現自己在英倫的合法性不足,只有依靠廣受人民愛戴的瑪麗,才能夠有效地在議會發揮影響力,進行擴軍加稅。瑪麗身為英格蘭教會的最高統治者,對國教會的事務十分積極、活躍;她以自身品行作出良好表率,改善了1660年代以來的不良風俗。史學家認為,儘管她與丈夫共有王位,瑪麗主要仍是獨自行使其權力。
瑪麗二世是英國詹姆斯二世和安妮·海德王后的長女,她還有個妹妹,就是後來的安妮女王。瑪麗二世並不是個理想的公主,雖然公主頗有姿色,但並不循規蹈矩。她有個不為人知的隱私,就是同性戀。她熱戀的對象是王家鷹苑管理員的女兒弗蘭西絲·阿斯普利。在一連串情誼連綿的信中,瑪麗毫不掩飾的表達了她對弗蘭西絲的愛情,但她顯然沒有忘記自己的性別,而是口口聲聲地稱對方為"丈夫"。但是這段戀情無奈的,也如意料之中的結束了。
瑪麗和弗蘭西絲的戀情一方面由於後者的冷漠而告終,一方面也是因為父王的壓力。當她知道自己要嫁給那個身患哮喘的表兄奧蘭治王子威廉的時候,她整整痛苦了一夜。不過她還是接受了這個結果,他們成婚之後瑪麗隨荷蘭王子回到荷蘭。她試著去愛那個弱不禁風卻聰明絕頂的丈夫,好在後者對她也算全心全意。
1688年,英國資產階級和新貴族為防止天主教復辟,發動了一場旨在推翻詹姆斯二世統治的未流血的革命(亦稱光榮革命)。此間,瑪麗支持威廉進犯英格蘭,並於次年春隨丈夫開進倫敦,結束了父王的統治。同年4月11日,她與丈夫簽署了權利法案,兩人共同統治英格蘭,威廉號稱威廉三世,她號稱瑪麗二世。在後來威廉輾轉於愛爾蘭和歐洲大陸指揮作戰對抗太陽王路易十四的時候,她即在樞密院的輔弼下,以自己的名義主理朝政。
在獨立行政期間,瑪麗活躍於英國國教會,以奮勉於政務和強大果決著稱。儘管威廉擁有大部分權力,但除了軍事,在英國眾多事務上主要還要依靠她來處理。後來她還自封為法國女王。因她待人彬彬有禮,性格溫文爾雅,故一直得到丈夫的百般愛慕。與妹妹安娜素來關係不和,據說是由於她把安娜朋友的丈夫馬爾伯勒公爵約翰·邱吉爾以暗通詹姆斯二世的嫌疑定作反叛罪造成的。
1694年,瑪麗二世死於天花,時年32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