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密:和聯合國相同性質的國聯為何最終失敗?
國際聯盟,簡稱國聯,是《凡爾賽條約》簽訂後組成的國際組織,1934年9月28日至1935年2月23日處於高峰時期,國聯曾擁有58個成員國。其宗旨是減少武器數量、平息國際糾紛、提高民眾的生活水平以及促進國際合作和國際貿易。其存在的26年中,國聯曾協助調解某些國際爭端和處理某些國際問題。不過國聯缺乏軍隊武力,所以要依賴大國援助,尤其是在制裁某些國家的時候。然而,國聯缺乏執行決議的強制力,未能發揮其應有的作用,其國際制裁亦影響同樣施行制裁的國聯會員(如美國及西方國家)。1945年在二戰廢墟上成立聯合國是取代國際聯盟成為當代最大的主權國家組織,其檔案全部移交給聯合國。
國際聯盟失敗的原因有:
1.沒有武裝部隊,無力阻止侵略事件,如1935年意大利入侵埃塞俄比亞、1932年日本入侵中國東北,建立「偽滿洲國」。
2.決議需要所有會員國一致同意,浪費時間,效率下降。
3.一些強國沒有加入:
雖然美國總統伍德羅·威爾遜努力促成了國聯的成立,美國卻從未加入國聯。1919年11月19日,美國參議院拒絕接受《凡爾賽條約》,並否決加入國聯。
德國於1926年加入國聯,於1933年9月19日退出。
日本和意大利雖然為常任理事國,卻分別於1933年3月27日及1937年12月12日為了進一步實踐軍國主義與法西斯主義而悍然退出。
蘇聯於1934年9月18日加入國聯,因入侵芬蘭而於1939年12月14日遭開除會籍。
4..缺乏常駐組織,對國際事務反應緩慢。
5.重要的成員國傾向保護自己的利益。如委任統治地制度的建立、對戰敗國的殖民地和勢力範圍重新瓜分等,加深了各國之間固有的矛盾,埋下了大國爭端的新禍根。
6.英、法兩國操控國際聯盟,推行綏靖政策,消極對待法西斯擴張。
7.缺乏完備客觀且獲得認可的國際法律支持,僅依靠各種條例辦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