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巴比倫漢謨拉比法典簡介:它為什麼又被稱為“石柱法”?
漢謨拉比法典簡介:漢謨拉比法典的主要內容是什麼?漢謨拉比法典的意義是什麼?下面小編就為大家帶來詳細的介紹,一起來看看吧!
漢謨拉比法典簡介
《漢謨拉比法典》(The Code of Hammurabi)是中東地區的古巴比倫國王漢謨拉比(約公元前1792一前1750年在位)頒布的法律彙編,是最具代表性的楔形文字法典,也是世界上現存的古代第一部比較完備的成文法典。
《漢謨拉比法典》原文刻在一段高2.25米,上周長1.65米,底部周長1.90米的黑色玄武岩石柱上,故又名「石柱法」。
石柱上端是漢謨拉比王站在太陽和正義之神沙馬什面前接受象徵王權的權標的浮雕,以象徵君權神授,王權不可侵犯;下端是用阿卡德楔形文字刻寫的法典銘文,共3500行、282條,現存於巴黎盧浮宮博物館亞洲展覽館。
《漢謨拉比法典》由序言、正文和結語三部分組成,序言和結語約佔全部篇幅的五分之一,語言豐富,詞藻華麗,充滿神化、美化漢謨拉比的言辭,是一篇對國王的讚美詩。正文包括282條法律,對刑事、民事、貿易、婚姻、繼承、審判等制度都作了詳細的規定。
漢謨拉比法典歷史背景
巴比倫時期農村社會分化已很激烈,份地已經可以買賣,抵押,轉讓和繼承,長子的繼承份額則為雙份。佔有村社份地的人必須向國庫繳納實物租稅,其數額約占收穫量的十分之一至四分之一不等,而且還要服勞役和兵役。
根據習慣法,凡三年不納租稅和不服役者,喪失份地的佔有權。絕戶、逃亡戶或三年不納租稅者的份地,都沒歸公社另行分配。
國王擁有巨大的王室(宮廷)經濟,全國各地的神廟經濟均從屬於王室經濟。王室直接支配的土地數量是可觀的,王室經濟的基本部分(包括土地、畜群和手工業作坊等)主要集中在蘇美爾地區。
漢謨拉比法典的主要內容
一、法典結構體系
漢謨拉比法典由序言、條文(273條)和結語三部分組成。
序言部分,漢謨拉比列舉和頌揚了自己的豐功偉績,自稱是「巴比倫的太陽」,宣揚「君權神授」等思想,並闡明制定法典的目的是「發揚正義於世」「為人民造福」。
正文包括282條法律,涉及現代意義上的民事、刑事、訴訟等領域,意在調解自由民之間的財產佔有、繼承、轉讓、租賃、借貸、僱傭等多種經濟關係和社會關係。它典型地體現了古東方諸法合體、民刑不分的特點。
結尾部分除繼續對漢謨拉比歌功頌德外,還強調法典原則的不可改變性。
二、法典基本內容
1、社會結構
體現了早期奴隸制社會的特點。巴比倫人分為三級:
(1)自由民上層(阿維魯穆),享有完全的權利;
(2)無公民權的自由民(穆什欽努),法律地位較阿維魯穆低,但也享有很多特權;
(3)奴隸(包括:王室奴隸、自由民所屬奴隸、公民私人奴隸);
古巴比倫王國國王漢謨拉比當政時制定的成文法典,旨在維護財產私有制,全面調整自由民之間的關係,鞏固現存秩序。法典制定的確切時間不清,大概在公元前1791年或前1790年始擬,完成於巴比倫尼亞統一之後。
法典包括序言、正文、結尾三部分:
序言充滿神化、美化漢謨拉比的言辭。
正文包括282條法律,涉及現代意義上的訴訟法、民法、刑法、婚姻法等內容,意在調解自由民之間的財產佔有、繼承、轉讓、租賃、借貸、僱傭等多種經濟關係和社會、婚姻關係。自由民之間分為有權者阿維魯和半有權者穆什根努兩個等級。
前者原意是「人」,享有一些特權;後者原意可能是「禮拜」,法律地位低下。法典對債務奴隸制和高利貸有所抑制,限制對小生產者過分的掠奪,以免動搖兵源和稅源。
2、國有與有限度的私有並存的土地制度
3、以契約為基礎的買賣婚姻制度;實行家內繼承製度
4、巴比倫王國債的主要形式是契約
此外還有侵權行為之債。契約有買賣、借貸、租賃、承攬、寄存、合夥、僱傭等。為了緩和社會矛盾,穩定經濟秩序,法典對高利貸作了限制。
5、法典規定的刑罰手段極為殘酷
6、一些法律條例
(1)倘自由民宣誓揭發自由民之罪,控其殺人而不能證實,揭發者應處死;
(2)自由民在訴訟案件中提供罪證,而所訴無從證實,倘案關生命問題,應該處死;
(3)倘法官審理案件做出判決後又更改,則應揭發其罪行,並撤消法官席位,終身不再錄用。
7、兩個原則
漢謨拉比法典建立在兩個最著名的原則基礎上,即「以眼還眼,以牙還牙」(同態復仇)和「讓買方小心提防」。
漢謨拉比法典的意義
一、如何評價漢謨拉比法典?
1、進步性
《漢謨拉比法典》是古東方法從習慣法階段進入成文法階段的體現。它獨立於宗教之外,以強制性規範確立奴隸主階級的統治秩序,有效調整古東方早期奴隸制國家的社會關係。
其法律特徵之鮮明、條文規定之縝密、文字表述之準確,都是人類其他早期法所不能比擬的。
2、局限性
《漢謨拉比法典》體現了刑法的殘忍與嚴苛,以及人與人之間的不平等,同現代法律的人道主義精神、平等精神是不同的。
其前言內容「要讓正義之光照耀大地,消滅一切罪與惡,使強者不能壓迫弱者。」看似表達出了該部法典的公正公平,人人平等。但通過其內容可以發現該法典是實則是在保護皇權貴族和奴隸主本身。
其內容中:「若貴族使平民及奴隸的眼睛受損可以免於賠款,無需賠償;平民之間使對方眼睛受損則需要讓自己的眼睛受到同樣的損傷;平民使得奴隸的眼睛受損只需要賠付一半的費用;奴隸將貴族的眼睛損壞則要在耳內灌油灌鉛。」
種種不公平的條款其實反映了當時的階級歧視、奴隸制度而不是公平的法律。
二、漢謨拉比法典的作用
1、維繫王國
《漢謨拉比法典》較為完整地繼承了兩河流域原有的法律精華,使其發展到完善地步。它公開確認奴隸主階級的統治地位,嚴格保護奴隸主階級的利益,並對各種法律關係作了比較全面的規定。
漢謨拉比法典的制定也是中東地區的古巴比倫王國奴隸制中央集權強大的標誌之一,它消除了原來各城邦的立法,把全國法令統一起來。
古巴比倫王國時灌溉系統進一步發展,改善了揚水工具。耕犁有所改進,附設有播種漏斗。青銅工具普遍使用,手工業生產提高。
制磚、縫紉、寶石匠、冶金、刻印工、皮革工、木匠、造船工和建築工等,可見手工業的分工已經相當細。隨著農業和手工業的發展,國內外的商業貿易也有了發展。
巴比倫、西帕爾等城都是重要的商業中心,王室經濟的商業代理人壟斷著國內外的大宗貿易,經理國家稅收,並進行高利貸活動和土地經營。此外還有許多奴隸主私人經營商業。
2、澤被後世
《漢謨拉比法典》是古代東方文明的燦爛明珠,代表了古東方文明的偉大成就。
其確立的一些原則,特別是有關債權、契約、侵權行為、家庭以及刑法等方面的一些原則:如關於盜竊他人財產必須受懲罰,損毀他人財產要進行賠償的法律原則以及誣告和偽證反坐的刑罰原則,法官枉法重處的原則等,均對後世立法具有重大影響。
《漢謨拉比法典》不僅被後起的古代西亞國家如赫梯、亞述、新巴比倫等國家繼續適用,而且還通過希伯來法對西方法律文化產生一定的影響,中世紀天主教教會法中的某些立法思想和原則便淵源於該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