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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三那年的夏天我變成了女人

講述人:冷月

年齡:18歲

職業:學生

記者:潘璐

從冷月發來的短信上,瞭解到這個十八歲小女孩的複雜經歷。但約她來報社又不容易,因為她要上課(包括晚上),最後只好相約週五的晚上8點qq上見。

聊了很久都沒聊到重點,然後改用電話聊。她的敘述始終很雜亂,生命中重要的或者不重要的男人、朋友和瑣事,絮絮叨叨地說了4個多小時,已過凌晨,我好不容易才從她龐大的敘述中找到重點。

我把貞操給了初戀

雖然我父母靠開小店過日子,家裡並不寬裕,但他們很寵我。我從小學開始學樂器,學得不錯,但文化課很一般,靠著音樂獲獎證書才進了二類中學。

那時我愛上網,網友特多,也常見面。和我的初戀見面才三次,我們就接吻了。

那是初三的夏天,我們不知不覺聊到了性問題,他就提出要嘗試一下,他比我大,知道的比我多。

後來放暑假,我騙父母說樂隊要夏令營,要交300塊錢,然後我們就在離他家很近的地方租了間小屋,我每天就在所謂的家等著他。

但我畢竟不敢在外住太久,一個星期後我極不情願地回家了,但每天都給他打電話。可我發現他卻總躲著我。

我忍不住去質問他是為什麼,他說我們分手吧,你逼我逼得太緊了……我當時哭得連說話的力氣都沒有了,等我長大了點,才大約猜到他是怕負責任。

失去真愛 我開始墮落

中考我自然沒考上高中,我很想逃避,就去了離家很遠的郊區的中專,可能是我跟他在一起根本不懂愛,傷心過後忘得也快。在這裡我認識了小溪,我想,我是不會忘記他的。

說來可笑,他是為追求我同桌才來我們班的,但我們很談得來。於是我一時霸氣,把他搶了過來。

剛開始,我是不怎麼愛他的,只是證明自己的魅力和能力嘛!但後來,他確實感動了我。我們自然就同居了。

我那時是野蠻女友,常常動不動就打他,但他從不出聲。兩個人在一起開銷自然大,他責任心挺強,就下決心要去上班。

記得那時他每天很晚才下班,我們住的地方很偏僻,連公交車都沒有,他要走過很長很黑的路。我總會把檯燈開得大大的放在窗口,讓他從很遠的地方就能看到等待他的光,那種感覺很溫暖。

小溪沒文憑,上班很累又受氣,幹不了多久就辭職在家,很頹廢,我勸他讀書,為了陪他,我還自動留了一級。

我們分手是我的錯。有一次去見網友,喝多了,就發生了關係。我愛寫日記,就把這事寫在日記本上。

巧的是那張紙不小心被我劃破了,我當時沒在意,隨手一撕揉成團扔在了地上。更巧的是,同學做清潔發現了這張紙,於是他們把這張紙放到了小溪的抽屜。

第二天,我陪我的好朋友在醫院看病沒回學校,等我回學校時,小溪已經和一個一直喜歡他的高年級女生在一起了。

我問他為什麼,他拿出那張紙,我一看也傻了,但還是故作鎮定地說,不管怎麼樣,你覺得幸福就好了。

但我怎麼可能鎮定,常常是上課看著黑板眼淚就一串串地掉。我去求他,可他卻說自己完全死心了。我那時一個星期沒吃什麼,暈了,他都沒理我。他的心真狠!

我和小溪是在不懂愛時相愛,等我懂時已經晚了。我賭氣又找了個男朋友。但我和小溪還在一個班,每天看著他和新女友做我們以前做過的事情,我就氣。

一次在食堂吃飯,我們兩對背靠背坐著,聽到他們的歡笑,我氣得拿起飯盒把一碗飯砸在那個女孩臉上,甚至力氣大得把一次性飯盒都壓扁了。我想我當時殺她的心都有。

學校我再也呆不下去了。當時,我一個好朋友家裡缺錢,說想把自己賣了。我很有義氣地說,你還是處女,算了吧,我反正也不是處女了,還是我去。

那時是自暴自棄了。於是我去了學校外面的KTV作陪唱。賺錢變得輕而易舉,逃課成了家常便飯。

此外我還更頻繁地見網友,出手也很大方,ktv的那點小錢根本不夠用。在二年級開學時,甚至把家裡給的學費都花得差不多了。

我沒去報名,學校通知了我爸媽。我被帶回家關了起來,爸媽知道我做的那些事後就把我鎖了起來。

那時我也倔,硬是從二樓陽台跳出來逃走。有高血壓的媽媽每天到學校周圍找我,那天我又是通宵上網,出來眼睛都睜不開了,被媽媽發現,看到彼此憔悴的樣子,我們抱頭大哭。

我的付出改變不了小白臉

如此親情感動不了我麻木的心。我假裝回學校,然後開始進入更高級的娛樂城做。

見到峰時,我已經吃藥high糊塗了,我見他還清醒,就對他說我家裡還有high藥,他就跟我回了家。

那時天很冷,我藥吃多了,燒得很糊塗,他就在家裡照顧我。三天時間裡,我一直迷迷糊糊,但每次我說要喝水,不管在什麼時候,他都在旁邊馬上遞給我,我覺得他很體貼。

雖然我知道他是吃軟飯的小白臉,但還是和他在一起了。那時我對他說,你不要再和包你的那個女人來往了,我雖然賺錢不多,但夠我們生活了。於是我做了專職陪high,這個很來錢,但一個多星期下來我就瘦得沒有人形。

但每個清晨我迷迷糊糊回到家,都會把賺到的錢全掏出來放在桌上。我以為自己的真心付出可以打動他,但沒有。

一天,我經過他的房子,聽到他和包他的那個女人在裡面說話,親熱地調笑著,我就靜靜站著聽了一個多小時,然後我什麼都沒說,靜靜地走了,又回到原來的小ktv做,那裡平靜舒服點。我才十七歲,但感覺都活夠了。

碰到一個好男人我重返校園

就在今年年初,我碰到了凡,好像是老天派他來拯救我的。他陪廣告客戶到我們店裡玩,我坐在他旁邊,玩骰子時我作弊了,就這樣他連喝了十杯。

然後他才說,你別搞假了,我可是騙人的祖宗。我大窘,問他為什麼不早揭穿,他說看你騙我那麼認真,我覺得很好玩。

然後,他問我,你怎麼不讀書在這裡做事,我就騙他,說我是外地一個音樂學校的,學校放假,對這種地方好奇,就來看看。他居然和我談了音樂,說自己以前也吹小號。

最後他要我的電話說明天請我吃飯,對這種人,我見多了,自然沒給他電話。但第二天,他居然給我們店裡打來電話,告訴我說自己要出差,今天不能請吃飯了,等回來再請。看來這人還挺守信用的。後來他常常帶我去公園散心,經常讓我對著湖水大喊,把不愉快喊出來。

但他經常對我說的最多的是:你回家吧!回學校讀書吧!我說,爸媽沒錢供我,他說錢你不用擔心。

我笑著問,如果我考上大學,我要你娶我,他竟答應了。於是我開心地回到了學校,他忙上忙下幫我報名,對學校稱是我的叔叔,其實他自己也才28歲。

(我忍不住問,你們發生過關係嗎?)

發生過。我想正因為這樣,他覺得愧疚,想讓我過正常的生活。我很感激他,想到一直是他在為我做事,我卻什麼都沒為他做過。

於是我為了給他買支300塊的鋼筆,餓了好幾天,然後胃疼暈倒,學校通知了他,誰叫他是我「叔叔」的。他一來,同學就向他告密,說我為了買禮物給他才餓病的。他慍怒地責備了我,然後為我買來胃藥。

我們倆現在一直都很好,我父母也知道他。我努力讀書,想以後有能力才配得上他,他可是大學生。

我甚至想,即使他以後要退出我的生活,我不僅不會怨恨,反而要感激他,是他把我重新「逼」上了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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