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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胡敏
●他出身於一個富有的家庭,在自家公司裡實習時隱瞞了自己的身份。不久他與同事的她相愛了。
●他見到了她淳樸的家庭,感慨自家雖然有錢卻人際關係複雜。當他把家境如實相告時,她很開心。
●談婚論嫁之際,他家突然提出必須做婚前財產公證。兩人都覺得純真的愛情受到了侮辱……
瞞著家境與她相愛
我和女友是在工作中認識的。那時我在哥哥開的公司裡實習,為了方便,家裡沒讓我公開身份,我和普通員工一樣按時上下班。那時我遇見了阿美。她來自江南農村,剛畢業,除了有一般江南女子的嫵媚之外,還有一種不加修飾的淳樸。我們開始只是互相開開玩笑。
說實話,後來我一直欽佩我哥哥不讓我公開身份的做法,因為這樣我真正認清了同事誰是熱心的,誰是勢利的。阿美真的對我很好,她發現我常常不吃飯就來上班,於是經常多買一份早飯。說實話,家裡的保姆早飯做得很豐盛,但我常睡懶覺,而哥哥又關照不要遲到,所以我常常沒時間吃飯。後來我有意不在家吃,連睡懶覺的習慣都改了,因為阿美住得遠,她怕遲到,上班總比別人早,我喜歡吃著她帶的蛋餅,和她有說有笑。她個子高高的,眼睛大大的,臉上總掛著笑,特別招人喜歡。我發現我開始每天都想著她紅撲撲似玫瑰般綻放的笑靨。我們好上了。
開始哥哥和父母並沒反對,我沒談過戀愛,他們覺得我是該談一談了。我和阿美戀愛後,一直沒帶她回家,因為哥哥和父母千叮嚀萬囑咐,我不能說自己有錢,否則就找不到真心的人。我理解他們。哥哥離婚了,而我的前任嫂子在離婚時因財產分割鬧上法庭,讓家裡傷透腦筋。哥哥現在女友不斷,就是不肯結婚。不過後來我越來越慚愧,因為阿美對我根本沒什麼大要求,只要我對她好,她就開心了。
一個雙休日,她把我帶回她家。江南的農村和我想像的窮苦之地根本不一樣,她家裡有著三上三下的樓房,父母親戚務農務工的都有,聽說阿美帶了未來女婿回來了,家裡就沒斷過人。阿美的父母尤其和善,而且非常勤勞,60多歲的人了還做著農活,看到我們回來,放下手裡所有的活,去集市上買來鮮活食物給我們做菜。我們過意不去,想去廚房幫忙,被她父母趕了出來,只叫我們坐著。她父母是那種全心全意為孩子的農家父母,看我們玩得高興就笑得合不攏嘴。那麼多菜我根本吃不下,他們還老往我碗裡夾菜。另外,阿美家裡特別團結,親情特濃,這一點讓我感觸尤其深。我們家自從做了家族生意後,因為利益問題,有的親戚已互不往來,甚至成為對頭。雖然說我家「發」了,但逢年過節卻少了親戚走動。而阿美家只要有人在家,不要說院門是敞開的,連家門也是不到睡覺不關的。親戚都在附近,吃碗飯的工夫都有人端著碗進來拉家常,這種人與人互相信賴的感覺讓我覺得很難得。在阿美家我過得特別自在,睡得特別香。
回上海後,我們的感情突飛猛進,很快我就把我的真實情況告訴阿美。阿美開心得很。她說我是窮人的話,她也會跟我的;可是聽到我家境好,她還是非常高興,因為她老家雖說不錯,但她父母務農,晚年沒有保障,如果我們家也這樣,那我們以後的負擔就重了,她覺得我家條件好,無形中她的壓力就減輕了。
哥哥現身說法談「婚姻風險」
談了一年戀愛,我越來越喜歡阿美,決定和她結婚。我家裡非常民主,說娶什麼樣的人在我,阿美也常到我家來,我家人也不覺得她壞。然而,當我提出婚事時,父母和哥哥說我娶誰是我的自由,他們不干涉,但只有一個條件,就是我和未來妻子必須進行婚前財產公證。
我一聽就不太舒服,這好像不太尊重阿美。我表示了我的看法,但是這回我哥和父母非常堅決,他們認為如果阿美真的只愛我這個人,就該接受這個條件。父母一再拿哥哥的例子來告誡我,我以後會得到部分家產,如果娶個像前嫂子那樣的人,我這一輩子加上我家人的心血都白忙活了。我雖然親眼見到哥哥和前嫂子為財產爭上法院,而前嫂子真的分了不少財產,讓我哥元氣大傷。可我覺得阿美不是嫂子那樣的人。
但我這個理由父母聽都不要聽,他們說我哥娶我前嫂子時對她的感覺比我對阿美的感覺還要好,結果還不是一場空。他們一再說我不要不聽老人言,吃虧在眼前。我哥哥也說,要相信現實,浪漫是我們16歲時早已遠去的童話,感情是可變的,人心是善變的。他還說現代社會是一個快速發展、不斷變化的社會,誰也難以對未來作出準確的預測,包括婚姻的前景,那麼婚前財產公證無疑是對可能出現的婚姻風險的最好防範措施。
我雖然覺得不中聽,但是我知道家裡人一定是為了我好的。於是我想來想去,還是去找了阿美,趁她高興的時候半開玩笑地告訴她我家裡對婚事的唯一要求。可哪裡料到,阿美反應激烈得出乎我意料之外。她氣得金耳墜上鑲的小珠子都在耳下亂擺。
阿美毫不猶豫地拒絕了,說這種要求是不相信她的人格,不相信我們的愛情,如果要做婚前財產公證,不如不結婚。她的理由也很充分:她和我好的時候根本不知我的家底,如果這樣都不能信任她的話,婚後我們之間也不會有信賴,我們家這種想法太自私了。她的話是我沒想到的,可是我心裡也覺得她的話有道理。於是我回家把阿美的話向家人複述。我覺得有道理的這番話卻更激起了家人的疑心,他們覺得阿美以後也不是聽話的賢妻,於是一口咬定必須做婚前財產公證,同意的話就結婚,否則就免談。他們認為阿美真愛我的話,為什麼會不同意?
她不想要附帶條件的愛
阿美的態度也很堅決。她把這事和她家人說了,她那淳樸的父母一聽就動了氣,表示結婚哪能想出這種條件,這分明是看不起人。她家裡人說就是不能公證,否則就不結了。阿美做得也很決絕,她從我家的公司辭了職,到別的地方上班了。
我曾想如家人所說的那樣把阿美忘掉,但忘不了。我真的很愛她,我去找她,我們又在一起了。可現在阿美父母反對我們,他們說如果我還有這個想法的話,他們是不放心也決不會讓女兒跟著我的,因為我對阿美的愛及不上我對錢財的愛,我的愛他們不敢相信。要斷就斷得乾淨些,不要再耽誤女兒青春。可真要斷的話,我和阿美心裡都不捨得。
其實我心裡也很討厭家人的這個條件,本來我們好好的,可現在婚事拖下來不說,感情也受到了影響。有時談著談著阿美就不開心,她從前最愛聽我向她表達愛情,每天都要問我好幾遍我愛不愛她,從來不嫌煩;可現在我主動對她說,她都不起勁了,叫我別在嘴皮子上費功夫。
我心裡也不贊成公證,但我還是希望婚姻能得到家人的祝福。而且我將來的財產的確絕大部分是父母和哥哥給我的,他們那麼辛苦地賺錢,我又怎麼忍心讓他們不放心呢?我也向父母說過,算了吧,這是我自己的事,我不想做公證。可父母說我從小伸手要錢要慣了,不知道錢來得如何艱辛,要是不公證,他們閉了眼也不放心我。我也不想讓父母不高興,和阿美就這麼拖著。可現在阿美的雙親已下了最後通牒,讓我早點了斷,要麼不做公證去結婚,要麼索性分手。我左右為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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