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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愛情要求甚高的我離婚了
我不知道媒妁之言帶來的戀情算不算戀愛,如果算,那妻就是我的初戀,只是我的初戀不夠浪漫。介紹我們相識的是我的一位領導,因為賞識我,對我的個人問題也格外關心。我的工作環境非常閉塞,平時很難接觸到異性,相親是我解決人生大事的唯一渠道,又是我最信任的領導出面,對我來講,實在沒什麼可抱怨的,何況她很漂亮。對於個頭不高的我來講,能與青春靚麗的她交往簡直是天賜之福。在我的理解中,愛情應該純美如春日枝頭的櫻花,既不失浪漫更應純潔真摯。她是我的初戀,我亦希望我是她的初戀。可交往幾個月後,我卻痛心地發現,我非但不是她的初戀,甚至可能不是她的第一個男人。其實,剛開始交往時,她就曾含蓄地說過她是受過挫折的人,可單純的我理解的挫折僅限於工作受挫,沒有想過是感情上的打擊。雖然我們的聯繫並不頻繁,可我還是發現了很多她的過去:她抽屜裡保存著前任男友的照片,還有他們甜蜜的合影等,這讓我很難受。我想提出分手,可當我婉轉地向領導流露出我和她不太合適,想中斷交往時,我那直脾氣的領導立刻說:「人家姑娘配得上你了,咱們這種單位與外界接觸少,想找個女朋友本來就不容易,你就不要多事了,就這樣吧。」好面子的我不好再與領導細說詳情,想想人家也是好意,話雖直了些,也是大實話,除了相親這條路,我實在沒有接觸異性更好的途徑,何況她如此漂亮,以後能否再遇見這樣的相貌,我自己一點把握都沒有。
領導的面子、現實的情況和自己的虛榮心讓我最終沒能及時結束這段戀情,並最終步入了婚姻。這段婚姻也許從一開始就是個錯。現在想來,妻其實是個善良的女人,才會對過去的一切念念不忘,可是她忘了,她保留這些過去,雖然撫慰了自己,卻傷害了我。婚後,我看到了她的日記,是無意中看到的,但那些同居、傷心、流淚的詞句讓我的心像針扎一樣痛,我無法容忍自己的妻子和別人有過親密的關係,雖然婚前我只是懷疑,可現在,她親筆寫下的過去證實了我的猜測和懷疑,這對我來說是種羞辱,是我難以承受的。但我沒有向她表達我的憤怒,甚至沒有告訴她我看到了她的日記,只是用冷漠與迴避來掩飾我的痛苦。本來由於我的工作性質,我們很少在一起生活,我因此回家更少了,吃住都在單位,對她「眼不見心不痛」的。她是個獨立的女性,我不回家,她就自己帶著孩子,並不抱怨我,我雖不回家,但她知道我不是個在外胡來的人,對家庭的責任也從不推卸,只是,我們之間沒有什麼感情可言。她的心留在過去,我的愛無處安置。但我們的生活很平靜,一切都是為了兒子,兒子是個漂亮聰明可愛的小男孩,是我的心肝寶貝,我非常喜歡兒子,我之所以沒有離婚,就是想給兒子一個完整的家庭。
可最終,我們的婚姻還是擱淺了。當我發現她又和以前的一個男友聯繫上,並暗中保持聯繫時,我徹底失望了,連勉強維持婚姻的底線也被打破了。她應該也覺察到我已知她舊情復燃,主動提出了分居。不久,我們幾乎同時提出了離婚。我們的分手很平靜,兒子歸她,因為孩子是她一手帶大的,也因為孩子給了她,我把房子和財產都給了她,淨身出戶。雖然我們之間沒有愛,但孩子是無辜的,我希望她和兒子能生活得好。
理解愛時,愛卻不來眷顧
離婚後,我的心情沮喪到極點,不知道天天辛苦工作是為了什麼。後來,看電視劇《奮鬥》時,當看到佟大為面對好友質問,理直氣壯地回答自己就是為心愛的女人而奮鬥時,我覺得自己的心被重重地撞了一下:離婚後,我的失落和無助不正是因為我沒有奮鬥的目標了嗎?雖然對她的過去心有芥蒂,但作為一個男人,沒有女人,沒有家庭,生活還有什麼意義?
沒有激情的我選擇了辭職,離開自己奮鬥多年的老單位,到陌生的環境從頭開始,我很快按有關政策找到了新的工作。我走時,很多同事和領導不理解,領導勸我:「你可是同期學員中進步最快的,組織上很看好你埃」可我意已決,只因心涼了。我走後不久,單位的工資水平大幅度調整,幾乎翻倍,而且進行了最後一次集資建房。很多老同事為我大呼可惜,如果我不走,哪裡還用按揭購買,如果我不走,一定可以得到陞遷。可我不想這些了,我只願目前待在一個與本專業不相關的單位裡求得內心的安寧,有一份足夠養活自己的薪水,有一套面積不小的房子讓自己棲身,我理應知足了。可很多的時候,一個人待在空蕩蕩的房子裡,我分明感到了寂寞,無以名狀的寂寞幾欲將我吞沒。
寂寞的時候,會忍不住回想一下自己5年的婚姻,品味這其中的成長與教訓。我知道離婚不僅給我帶來創傷,對她也是打擊,尤其是孩子。想起孩子,我就會心酸不已,為沒能給他一個完整幸福的家而萬分愧疚和不安。如果我不是那麼保守,如果我可以寬容大度一些,能夠多關心她一些,她也不會有後來的背叛,我們的婚姻可能會往良性發展,孩子也不必這樣生活在單親家庭之中了。如果上天給我重獲愛情的機會,我一定會好好把握,會以寬容的心去包容一個值得自己愛的女人。
愛情有條件地來了
就在我決定孤老此生時,愛情卻翩然而至。她也是通過介紹認識的,但和其他我見過的女孩不同,她是個很有才華、相貌氣質俱佳的女孩,讓我一見傾心,真有一種天上掉下個林妹妹的感覺,但同時也有壓力和自卑,因為我感覺自己配不上她,畢竟自己離過婚,而人家是未婚,所以認識不久我就把我的想法和情況一五一十地告訴了她。我不想傷害別人,也不想受傷害,我想趁雙方還未產生感情把一切都告訴她,讓她作出選擇,如果她不願繼續交往,這樣誰也不會傷害誰。她聽了之後表示並不在意我的婚史,我暗自慶幸自己遇到了一個好女人,當我提到孩子時,她說:「現在先不要說孩子的事。」我知道,她怕過多談及孩子會影響我們的交往,我覺得她這樣做是對的,先心無旁騖地談一談戀愛,才能有以後嘛。我們聊天時是那麼投機,天南地北,人文地理,讓我有遇到知音的感覺,讓我有相識恨晚的遺憾,我想與她共度此生。可以說她是第一個讓我心動的女孩,我暗下決心一定要努力奮鬥讓她幸福,一定要對她好讓她快樂。她在一家公司上班,工作很忙,有時還有應酬,我們每週只能見兩三次面,平時只好打打電話,發發短信,我第一次體會到了什麼是「一日不見如隔三秋」,我意識到愛情真的來臨了。
通常優秀的女孩是有些個性的,她也不例外,而且個性很強。有種說一不二、得理不饒人的味道,可經過失敗婚姻洗禮的我已經學會了很多,學會了寬容。人無完人,我不能再犯苛求他人的錯誤了。我愛她,就必須全心全意愛她的一切,包括她的缺點。當她不高興甚至發脾氣時,我常以微笑面對。吸取之前的教訓,我從未問過她的過去,當她主動對我講起她的過去時,我制止了她,我說:「我不想知道你的過去,因為那已經是過去,我們最應珍惜的是現在。」這話是發自我內心的,我知道步入大齡的她肯定有過去,但對「過去」曾有的計較已經害慘了我,現在我知道,過去真的什麼都不是,重要的只有現在。
對她,我幾乎做到了「招之即來,揮之即去」,可在甜蜜交往3個月後,在我們已經開始談婚論嫁時,她突然主動談起了孩子的事。她說:「如果我們結婚,你必須答應我一件事,和你前妻簽一個協議。」我和前妻是協議離婚,關於孩子、財產都已經分配清楚,這幾年來從無恩怨,這時再簽什麼協議?
她提出的協議包括兩條:一是確定我給付兒子撫養費到18歲,18歲後絕對不再管孩子的事。二是保證兒子絕不介入到我的新家庭中。她的意思很明顯,讓我和孩子除了法定的撫養費之外,再無其他牽連。我說這一點很難做到,因為18歲時,兒子可能剛上大學,正是需要家長供養幫助的時候,即使他讀書的費用由媽媽獨立承擔,如果有其他事情需要父親出面,我怎能袖手旁觀,與他撇清一切關係?我做不到,這樣做,無異於為了自己的幸福讓兒子作出犧牲。我不能這麼自私,責任和良心不允許我這麼做。
她說給我時間考慮。在接連幾夜失眠,痛苦抉擇之後,我給了她答案,在她的愛情與孩子之間,我只能選擇孩子。因為我深知,即使我陽奉陰違地答應她,暫時成就我們的婚姻,可我無法保證以後孩子不需要父親的幫助與關心,到那時,以她的個性,是會選擇離婚的,我不想被婚姻第二次傷害,在明知自己無法做到陽奉陰違之時,不如坦坦蕩蕩。
當愛情與親情成了魚與熊掌的矛盾,我還能怎麼辦?我們分手了,失戀給我造成的痛苦遠遠大過離婚,因為她是唯一在我心底留下烙印的女人。不過,對她我也沒有怨言,畢竟她沒有成過家,沒有生過孩子,還理解不了什麼叫骨肉情深,什麼叫責任,她擔心我兒子打擾我們以後的生活是可以理解的,其實,她不知道,我會以她能夠接受的方式處理好這個問題的,我會在她和兒子之間找到平衡點,掌握好分寸的。可惜,我們再也沒有這樣的機會,我在心底默默祝願她找到自己的幸福,畢竟我曾深深地愛過她。
-記者手記
著手寫金戈的傾訴時,剛好看到娛樂版上的一則最新消息:謝霆鋒首談艷照門。忍不住也八卦一下,細細看了小謝的「說法」。「結婚前就知道她是什麼樣的人」,這是多麼強悍的一句回應啊,足以阻攔所有多事之人的「關心」,且不管這二人的婚姻如何發展,單憑這句話,就可以給小謝同學打上「好男人」評價。試想,有多少男人在自己的妻子被扒光似的展示於看客後,還能如此坦蕩地為她承擔起所有的嘲諷與傷害?在「艷照門」風波一浪高過一浪之時,小謝的表現不失為一個堅定的愛情守護者。
相較而言,那些有「愛情潔癖」的人因為絕對化的愛情訴求,反而最終被愛情遺忘。真正的愛是包容,若非過分計較前妻的「過去」,金戈現在應該正享受著三口之家的幸福生活。以離婚為代價的成長雖然過於慘痛,畢竟,前路還長,知音仍可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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