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自由黑奴是如何在十九世紀的美國形成的?如何能成為半自由黑奴?
今天小編給大家帶來半自由黑奴的介紹,感興趣的讀者可以跟著小編一起看一看。
在19世紀以前, 美國的奴隸主還擁有釋放自己奴隸的特權, 有三類奴隸可以輕易就能得到奴隸主的釋放准許, 從而很容易成為自由黑人。這三類奴隸分別是:
一、特權奴隸。所謂特權奴隸就是奴隸與主人存在各種各樣的關係,如是奴隸主的姘婦,如是奴隸主和黑人姘婦所生的混血子女。
二、家奴。所謂家奴就是在室內料理家務的奴隸。這些奴隸相對來說與奴隸主形成某種個人感情,或女奴,或比較有有教養, 對白人更加溫順。
三、有手藝的奴隸。有手藝的奴隸一方面能夠獲得奴隸主的賞識, 另一方面可以積攢贖金, 贖買到自己的自由。
19世紀以後, 奴隸要獲釋確實是越來越難了。奴隸主若要釋放奴隸, 他們除了要不斷地向州立法會遞交申請之外, 就只有漫長地等待了。在苦苦地等待批准之時, 儘管法律上奴隸主還是奴隸的主人, 奴隸主對奴隸還有著絕對的監督和管理的權利, 但現實生活中, 很多奴隸主已經大大放鬆了這種監管, 或者說這種監管已只流於表面, 因為奴隸主對這些自己已准予獲釋的奴隸的生活不再進行約束和干預。顯然。這些奴隸實質上已不再是其奴隸主的財產了, 他們在社會上完全可以像自由黑人一樣有自己作出決定、完全支配自己的權利了。半自由黑奴由此形成。
半自由黑奴階層的社會僅高於黑奴階層, 但他們已經像能自由黑人一樣擁有很多自由的權利了。可不管半自由黑奴擁有什麼樣的自由權利, 他們從前都被別人奴役過, 都曾是奴隸之身, 但他們都比一般的大田奴隸有更多獲得自由的條件和機會, 從而更容易博得奴隸主的歡心, 打動奴隸主, 使得奴隸主願意做出釋放他們的決定。
和普通黑人奴隸比起來, 半自由黑奴確實有了很多的權益。
首先 身體上, 他們有了行動的自由, 不再被禁錮在奴隸主的狹小的天地之中, 可以到外面的世界裡自由打拼。
其次 生活上, 他們可以按自己的意志、按自己選擇的方式自由生活, 不再受到奴隸主的束縛和壓迫。
再者 在經濟上, 他們完全可以為自己勞動、憑自己的勞動獲取自己的財產收入, 勞動果實不再受到奴隸主的剝削和壓搾。
半自由黑奴確實在社會階層上比奴隸往前跨了一步, 但他們畢竟不是自由黑人, 他們得到的權益也是有限的。比如:半自由黑奴可以在奴隸主家裡甚至他們所熟悉的這塊土地上享有自由, 但一旦他們越過這個範圍, 他們所得到的自由就會受到威脅。比如:奴隸主同意的私人釋放就得不到法律的保護。一旦半自由黑奴的身份被識破, 他們就會被當作無主物被沒收、充公進而被賣掉。比如:半自由黑奴還是奴隸, 還是奴隸主的財產, 所以一旦奴隸主發生了債務, 債權人都會要求法院用這些半自由黑奴來清償, 半自由黑奴極有可能再次淪為奴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