壬申之亂中的勝利者:弘文天皇的叔父天武天皇的簡介

壬申之亂中的勝利者:弘文天皇的叔父天武天皇的簡介

日本歷史故事

壬申之亂中的勝利者:弘文天皇的叔父天武天皇的簡介

天武天皇,名為大海人,約生於631年(舒明天皇3年),卒於686年10月1日(朱鳥元年9月9日),是日本第40代天皇。天武天皇的在位年自673年3月20日(天武天皇2年2月27日),至686年10月1日(朱鳥元年9月9日)。在天武天皇執政期間,進一步加強了天皇專制的中央集權體制,鞏固和發展了大化改新的成果。

天武天皇即位前名為大海人皇子,這名字與天武天皇幼年養育於凡海氏(海部一族的伴造)有關,當時以養育者取幼名是慣例。

661年(齊明天皇7年),齊明天皇逝世,中大兄皇子稱制。663年(天智天皇2年),在白村江戰役中,日本戰敗,中大兄皇子為擺脫內外交困局面,一面與大唐、新羅修好,同時讓大海人皇子參與樞機,輔弼朝政。大海人於受命代行左大臣職務期間,於664年(天智天皇3年),頒"甲子之詔","增換冠位階名及氏上、民部、家部。"又於近江國、東國安置百濟"歸化人"。668年(天智天皇7年),大海人被立為"東宮"。

壬申之亂

671年(天智天皇10年),天智天皇病篤,召見大海人皇子,以皇位相許。但大海人皇子自幼追隨兄長天智天皇左右,深知自大化改新以來,天智天皇在"古人大兄皇子之亂"(645年)、"蘇我石川麻呂事件"(649年)、"有間皇子之變"(658年)等事件中排斥異己的手段,大海人皇子推舉大友皇子為皇太子,自己則申請出家,退回吉野宮(今奈良縣吉野),靜觀時局,以圖再起。

672年(弘文天皇元年)1月10日,天智天皇在近江宮去世,享年46歲。大友皇子即位(弘文天皇),此時還未滿24歲。

5月,舍人樸井雄啟告急,大友皇子以修築山陵為名,在美濃、尾張募征壯丁,於京畿招兵買馬,武裝待發。又據大友皇子妃十市皇女向其父大海人告密,近江朝廷策謀進犯吉野。[1]

6月,大海人皇子先發制人,先遣村國男依、和餌部君乎、身毛廣等急赴美濃,聯繫各國郡司。繼而,大海人皇子率部眾二十餘人開始離開吉野,經由伊賀、伊勢,逃往美濃。在美濃,聽從於大海人皇子指示的多品治已經興兵,封鎖了不破要隘。動員了東海道、東山道兩道諸國的兵馬不滿朝廷者紛紛來歸,隊伍迅速擴充至數萬人。進入美濃後,聚集了東國來的兵馬的大海人皇子在672年7月2日兵分兩路,進攻大和國、近江國兩方。近江朝廷得知大海人皇子舉兵,"群臣悉愕,京內震動","或欲逃往東國,或欲隱匿山澤",大友皇子坐失戰機,內訌不已。大海人皇子神速果斷,身先士卒,由紀臣阿閉麻呂與村國男依分兵兩路,陳兵近江。同年7月22日,雙方發生瀨田川橋決戰,"旗幟蔽野,埃塵連天,鉦鼓之聲聞數十里,列弩亂髮,矢下如雨。"同年7月23日,大海人皇子一方攻陷近江朝大津宮,大友皇子與諸臣四散。大友皇子走投無路,旋即自殺身亡。至此,歷時兩月,兵員數萬的"壬申之亂",以大海人皇子之勝利結束。

8月,高市皇子受命處理善後。近江朝臣重罪八名處斬,其中,右大臣中臣連金斬首,左大臣蘇我赤兄、大納言巨勢比等及其子孫,以及中臣連金、蘇我果安子孫等,均處以流刑。其中,唯不見紀大人下落,故未被列入懲罰之內。同年8月27日,論功行賞,獎賞戰功人員。9月初旬,大海人皇子由不破宮啟程,經由桑名、鈴鹿、阿閉、名張,12日,抵達大和,9月15日,移居岡本宮。673年(天武天皇2年)2月,大海人皇子於飛鳥淨御原宮即位,稱天武天皇。

登基之後

673年(天武天皇2年)5月,天武天皇改革官僚機構,畿內出身者供職宮中者首先作大舍人,之後再根據其才能酌情授與官職。同時這個大舍人的資格不僅屬於官吏,也向庶民開放。

天武天皇一直實行皇族專權的皇親政治,沒有置大臣之職(大臣是日本古墳時代、飛鳥時代的官職,權勢很大,之前權傾朝野的蘇我蝦夷、蘇我入鹿父子的家族蘇我氏就世襲大臣之職)。與此相對的,在行政機構方面也設立太政官和大弁官並立,授與上層官僚貴族無實權的"納言"一職,天皇的命令主要通過大弁官向地方傳達。還有,天武天皇統治期間,徹底的實行皇親政治天武天皇即位伊始,集眾書生於川原寺,修纂經文,於673年(天武天皇2年)任命大來皇女為伊勢齋王,恢復齋王制。從天武朝開始有新嘗祭和大嘗祭的區別,這些都保持至今。同時營造高市大寺(大安寺),建造藥師寺,以承父親舒明天皇之遺願。

除了修建飛鳥淨御原宮之外,天武天皇在難波也建造了宮殿。這個難波的宮殿是倣傚大唐等國的復都制所建的陪都(副都)。籐原京的建造也是開始於天武天皇時代。

675年(天武天皇4年),天武天皇宣佈廢除氏上民部、家部(部曲)之制。凡親王以下諸臣、寺社所有"山澤島浦,林野陡地",一律收公,解放部曲為"自由之民"。廢除部曲制,旨在切斷民部、家部對氏上的從屬關係,轉而使之加強與皇室的聯繫,這是削弱貴族勢力,提高皇權的重要步驟之一。同年,天武天皇還頒布了肉食禁止令,從每年農曆的5月3日開始到10月27日之間保護幼魚、禁止食用五畜(牛、馬、狗、猴、雞)之肉。(之後的日本除了愛吃魚肉和海產品之外漸漸養成了不吃畜、禽肉的習慣,直到明治維新之後才有所改變。)同年10月,天武天皇准許諸王以下初位以上的皇族、大臣擁有兵備。

676年(天武天皇5年)新羅統一了朝鮮半島,新羅使者來到日本,天武天皇也向新羅派遣遣新羅使,與新羅保持外交聯繫,因此與當時同新羅對立的大唐斷絕外交關係。同年,天武天皇規定畿外的人也可以入京作官,首先作為兵衛負責宮城的警護。

678年(天武天皇7年),天武天皇制定官吏的勤務評定(考)和官位升進(選)相關的考選法。

677年(天武天皇6年),天武天皇整頓食封。凡諸王、諸臣食封,"除以西國,相易給以東",通過移封削弱貴族在地方的勢力。

679年(天武天皇8年),天武天皇巡幸吉野時,為避免發生皇位繼承之爭,即曾召草壁皇子、大津皇子、高市皇子、川島皇子、忍壁皇子等皇子,對天地神祇盟誓,不分嫡庶,效忠天皇,永不悖忤,和衷共濟,千載安寧。

680年(天武天皇9年),天武天皇規定貴族享有食封"先後限三十年"。

681年(天武天皇10年),天武天皇於廣瀨野設行營,親王以下群卿參加兵備檢閱。同年,天武天皇命栗田真人、伊吉博德編纂《飛鳥淨御原令》,第二年8月完成,令共二十二卷,律未完成。689年(持統天皇3年),《飛鳥淨御原令》開始實施。

孝德朝、天智朝開創的律令體制,因受地方豪族抵制,長期未能實行,至天武朝始逐漸在全國推行。天武朝也並非依靠專制皇權推行律令體制,主要是由於地方豪族勢力日趨衰落,加之,律令制本身並不完全否定豪族對其屬民的支配權。實際上,國家只是從制度上使部民、家部變為"公民",而且,依然是依靠地方豪族保留對其屬民的一定隸屬關係而實現其統治的。由於豪族的階級分化,致使其統治區域內的實權逐漸轉入中小貴族手中,有可能使中央權力介入。由於實行五十戶一里制,當地貴族原有的傳統利益仍可維持原狀不變,這正是日本律令制本身所具有的雙重特性。

681年(天武天皇11年),天武天皇立草壁皇子為皇太子。

682年(天武天皇12年),天武天皇下令位階區別的顏色顯示由原來的冠的顏色改為朝服顏色。

683年(天武天皇12年),天武天皇取消食封制,見親王以下諸臣,其食封悉"更返於公",從而,徹底消除了舊貴族的世襲經濟特權。同年,草壁皇子開始輔政,參與編纂律令,並令舍人稗田阿禮等整理《帝紀》、《舊辭》,"消偽定實",編撰國史,以奠定"邦家之經緯,王化之鴻基"。同年,由朝廷任命僧正,僧都、律師,實行僧綱制度,加強了對僧尼的統一管理。

日本最古老的貨幣"富本錢"也是在683年(天武天皇12年)左右開始發行的。

684年(天武天皇14年),為"更改諸氏之族姓",天武天皇制定"八色之姓",即真人、朝臣、宿稱、忌寸、道師、臣、連、稻置。通過"八色之姓",對舊氏族加以調整。"真人"多授予原公姓氏族,"朝臣"多授予原臣姓氏族。舊"連"姓中,五十氏升為第三等"宿彌",十一氏調為第四等"忌寸"。原屬"伴造"級舊族長,亦均納入氏姓序列。其結果使氏族進一步趨向分化,促使其與皇室之間的從屬關係進一步加強。制定"八色之姓",提高皇族地位,鞏固與加強了天皇制專制統治。實行"八色之姓"制度,也是為使舊的氏族制與新的官僚制等級身份相適應的一種嘗試。由此可見,可以從具有氏族制與官僚制雙重性的側面,理解日本古代律令制國家的特徵。綜觀律令制國家發展進程,天武朝應屬日本律令制國家的創業期或形成期。

為了明確地方的支配體制,《日本書紀》的684年(天武天皇13年)10月條目記載:"派遣伊勢王等堪定諸國之界",推進地方的行政組織建設。

天武天皇患病期間,詔諭凡天下之事,不問大小,悉啟奏皇后及皇太子。這是他吸取"壬申之亂"教訓,擔心後事的安排。685年(天武天皇14年),天武天皇更改爵位之號,增加階位等級,擴大冠位至四十八階。為勤於政務的官人晉陞和撥擢有戰功的一般官兵提供條件。根據新爵位制,授予草壁皇太子淨廣,大津皇子淨大貳及高市皇子、川島皇子、忍壁皇子等不同爵位。其他諸王、諸臣亦先後授爵,其中,包括唐人、百濟人、高麗人,凡一百四十七人。同年,下詔諸國:"每家均建佛捨,以便禮拜供養"。宮廷聘奉僧尼,巡幸寺院,供養珍寶。天武朝將宗教納入國家政治軌道,從而,賦予天皇統治以宗教權威,實為日本天皇神格化之濫觴。天武天皇擅長占星術,再加上當時陰陽之道等在律令國家的大唐和新羅也很盛行,受到這些影響,天武天皇設置了占星台和陰陽寮。建造了為祈禱皇后(後來的持統天皇)病癒的藥師寺。但是這個藥師寺是建在飛鳥(遺址位於奈良縣橿原市),不是現今的藥師寺。

686年9月,天武天皇病逝,皇后臨朝稱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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